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合同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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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户门、防火门采购安装合同 发包人:公司 承包人: 发 包 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公司 1#11#楼防火门、入户门的供货及安装发包给乙方。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陈述并保证 1.1 、乙方为独立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效存在且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各 项生产和经营资质)完备; 1.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均真实有效,所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的 内容均与原件内容完

2、全相符,具备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资质;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标准和规范 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对于同一解释次序前后不一致时,以 日期在后面的为准。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补充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2.1.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1.2 、本合同条款; 2.1.3 、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 2.1.4 、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1.5 、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2.2 、适用标准、规范: 2.2.1 、生产及检验依据GB 12955-2008防火门要求; GB5

3、0045-95 修订版民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2.2 、门的安装等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第三条工程概况 3.1 、工程名称:入户门、防火门采购安装(以下称简称“本工程”) 。 3.2 、工程地点: 3.3 、工程内容:清单报价内的防火门(包括入户门、通道门、管进门) 第四条承包范围和方式 (包括入户门、通道门、管进门) 4.1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雅禾华侨城防火门(包括入户门、通道门、管进门)制安工程, 详见附件清单, 入户门、防火门采购安装报价清单总表 序号门号规格(毫米)类型 单价 (元) 数量 (套)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 数量约套,型号、规格、材质

4、、五金配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样品为准。具体安装 内容为:门框门扇制作安装、五金配件(包括合页、防火锁、闭门器、管道井锁等)、油漆。 负责本工程的制作、供应、施工、防火门相关的防火要求的消防验收的资料提供、工程 验收、结算、保修期服务、工程保养、为完成合同所需的其他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 作: 4.1.1 、本工程的全部材料、配件及所需的其他物品的制作、供应。 4.1.2 、办理本工程所需的有关手续(包括做好各材料报批手续)。 4.1.3 、本工程保修期服务等。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上确认报价清单工程范围的内容: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含 非管道进门框灌浆 ) 、包材料验收通过、包保

5、修(以上含运输、成品保护、工期、工程质量、 安全和文明施工、水电费、保险、税费) 。 施工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 43、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详见报价及组成部分),据实结算。 4.4 、本报价内的 门锁五金 为暂定价,具体结算以 选择方案及造价 经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第五条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金的次日开始计算工期,工期为天(从天开始,分 批次进场安装)。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 6.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 进度计划(按单位 / 分部/ 分项工程详细编制)提交给甲方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在工程施工过 程中严格执行。

6、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进度延迟,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工期 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造价 9.1 、本工程合同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元) 。 9.2 、乙方在投标及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了解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 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 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 9.3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施工过程的各种税收、费用及其它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 同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政府部门缴纳。 第八条付款方式 10.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在3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给乙方作为预 付款;首批门套及门

7、扇到场后甲方在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20% 作为进度款;全 部货物到场之后甲方在3 个工作日室内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0% 作为进度款;乙方全部安装 完毕且经甲方及监理部门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0% 作为进度 款;工程经消防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双 方确认结算价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据实结算的总工程金额95% 。 总工程金额剩余的5% 作为 质保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3 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10.2 、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完税发票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出具完税发票,甲方有权拒付 或延付,直至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发票时止

8、。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 12.1、负责提供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脚手架、垂直运输以及足够本工程安装所需的 水、电的现场甲方指定的接驳点(乙方自行配备计量箱及电箱等)。 12.2 、甲方在工地现场向乙方提供作临时仓库之用需搭设的场地。 12.3、确保门洞的尺寸规格完整,不能大小不一,影响安装进程和质量。 12.4 、工地项目变更签证按照甲方的管理流程执行,由甲方项目代表、工程部负责人 签字及公司盖章后方可有效。 12.5 、对工程质量、进度、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12.6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必须的施工条件,但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损坏工程

9、的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 、按时付款与结算,及时组织验收,接收乙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资料。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13.1、按消防有关法规要求,负责收集和提供消防验收需要的资料,资料收集整理后 并入消防安装单位的总体资料中。 13.2、乙方承担自行施工的消防工程正常的 产品检测费和第三方检测费(电检和其他 消防设施的检测费用乙方不承担) ;第三方检测后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复检所发生的费 用由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承担。 13.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自行搭设临时仓库,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要有专 人看管货物, 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工期),乙方按要求签订进场施工

10、协议,并按甲方场地管理规定办理一切手续。门到场后甲方组织人员签收数量。 13.4 、乙方应对工地所在地的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全责。 13.5、乙方在供货过程中不得私自降低防火门的等级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安装。 13.6、 乙方应派有专业资格技术人员及时完成安装调试全过程,保证安装质量为优良 等级。 13.7、在调试工作完成后, 根据乙方提供的验收方案,由工程部、工程监理会同乙方 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及标准,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13.8、交付使用时要同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调试报告、安装记录。乙方须 配合做好有关交接工作。 13.9、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一切维修及

11、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0、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 检测报告、 产品保修单、防火型式认可证 书、防火检测报告、 金属进户门检测报告、 锁的防火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乙方必须保证 防火门项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否则因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1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受到的任何人身损害或任何经济损失,由乙 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对于这类损害和赔偿,乙方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甲方不因此负任何责任,且保障甲方不负担涉及这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 损害赔偿、诉讼费、赔偿费及其它费用。 13.12 、乙方项目经

12、负责人必须参加由甲方及监理公司主持的每周例会(书面通报本周 完成情况和下周进度计划)及重要协调会。 13.13 、本工程经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5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 甲方,垃圾运出本工程场地外,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逾期未清场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 人清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该笔费用。 13.14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及验收依据,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15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已进场并经监理公司验收合格的乙方提供 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

13、并交付甲方使用为止,验 收合格并交付甲方。 13.16 、乙方负责在施工前到施工现场勘察测量下单,将结构上不满足防火门等施工要 求的部位列出并提交给甲方及监理公司,由甲方及监理公司协调相关方处理直至满足施工需 要,乙方不得自行打凿原建筑物结构,不得损坏原有装修及其他专业成品、半成品,除经甲 方或监理公司确认外。确保制作尺寸与现场尺寸相符,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 需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防火级别,开启方向及外包内开,具体数量等由乙方现场落实,出 现误差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3.17 、因乙方的工作错漏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有关工程因此需要 进行更改、修复或延期的,全部费用

14、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3.1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积极与相关专业单 位进行协调,根据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规定办理相关进场手续。 13.19 、不得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分包,乙方应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 13.20 、乙方人员入驻本项目,生活住所等全自行解决及处理。 13.21、结算之日乙方交付全部住户钥匙。 (安装完毕, 交一把施工钥匙给甲方看房使 用,甲方需提供钥匙编号的详细书面编号。) 第十一条材料的采购与供应 14.1 、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并提供所有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使用 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质量认证的编号

15、、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乙方必须保证材料质量合 格、来源合法正当,严禁使用无合格证的产品或伪劣产品。因涉及到消防验收或其他专门验 收,乙方提供的材料按规定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或其他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同时提供,否则甲 方有权拒收材料,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4.2 、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的,须经甲方批准;甲方要求使用替代 材料的,由甲方承担多出原设计方案或本合同明确规定材料部分的费用支出;乙方要求使用 替代材料的,由乙方承担增加的费用。无论因甲方或乙方要求改变,减少的费用据实扣除。 143、工程所用的一切材料,无论施工当期材料价格如何波动,材料结算价差均不作 调整( 门锁

16、五金 除外) 。 第十二条施工要求 15.1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GB 12955-2008防火门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甲方或 监理单位的指令进行施工。 15.2 、乙方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设备及其他设 施,处理好现场堆放的材料、垃圾、其他物品等,保证现场及邻近的道路畅通无阻。 15.8 、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工地上工种参加人数、姓名、使运 达工地的材料、设备、天气情况等,在甲方需要时随时提供备查,在提交竣工资料时一并提 供原始施工记录。 第十三条安全文明施工 16.1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组织

17、机构 和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标准 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 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6.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须 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安全责任,赔偿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等。若甲方因此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或遭受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16.3 、乙方应确保其管辖范围内所有人员和物品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人身、财 物和甲方尚未接收的工程处于良好的状态,承担本工程引致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费用和 责任,如果甲方因此需要承担责任

18、的,除乙方证明有关损害确实由甲方引致者外,由乙方给 予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16.4 、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改正;如乙方收到监理单位或甲方的指令后未 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须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16.5 、乙方的行为无论事先或事后经甲方确认、批准与否,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合同 或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16.6 、 本工程造价中已计收了文明施工增加费,乙方会同甲方或监理单位定期进行检查。 凡未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或文明施工定期检查不合格、乙方又不采取措施纠正的,甲方将在 工程结算中扣除文明施工增加费,按情节轻重每次扣除50-20

19、0 元。 16.7 、甲方及监理单位需要监督其他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如有其他施工单位 对乙方安装的产品造成损坏,需要此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并给予乙方适当的延期。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 19.1 、乙方应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包括材料品牌、规格 型号、数量均以本合同附件执行。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及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及甲方代 表一经发现,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19.2 、工程质量标准: GB12955-2008防火门要求标准、 GB50045-95修订版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完全与投标所述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

20、防火符合国家要求)。门 的安装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防火合页、防火锁、闭门器、顺序器、门框与门扇之间以及 双扇门门扇之间的膨胀型防火密封条是防火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 评定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 具体要求:入户防火门框钢板厚度为1.5mm优质冷轧钢板 , 门页钢板厚度为0.8mm优质 冷轧钢板, 门扇厚度为 65mm ,下档为厚度不低于1.0mm的 304 不锈钢,锁具为防盗锁。 公共空间防火门及管井防火门为米黄色钢制静电粉末喷塑平板防火门,要求门框钢板厚 度为 1.2mm优质冷轧钢板,门页钢板厚度为0.8mm优质冷轧钢板。甲、乙级防火门门扇厚度 不低于 65mm ,丙级防火

21、门门扇厚度不低于50mm 。防火门内填充物为膨胀珍珠岩,锁具及配件 (公共空间门需要含闭门器)必须达到防火及规范要求。加固件采用1.2mm-1.5mm 厚,加固 件若设有螺孔,钢板厚度不小于3.0mm 。耐火极限:甲级防火门不低于1.5h ,乙级防火门不 低于 1.0h ,丙级防火门不低于0.5h。门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的熔融温度不低于950。 双扇、多扇门的门扇之间缝隙不应大于3 mm ;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9 mm 。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应大于80 N 在进行 500 次启闭试验后,防火门不应有松动、脱落、 严重变形现象。钢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铁件的数量、位置、埋设和连

22、接方法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 所有防火门除管道进门外均要做灌浆处理(水泥、沙材料甲供)。 门上的合页不得使用双向弹簧。双扇门必须有盖缝板,并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 序 号 技术规范描述偏离情况说明 1 锁具和铰链螺丝安装固定位置加焊3MM 厚加强钢板 材料厚度偏差符合 GB17565-2007 2 以锁孔为中心, 不小于 100MM 半径范围内设加强防钻钢板, 防钻 钢板为热镀锌钢板,厚度不低于1.5MM 材料厚度偏差符合 GB17565-2007 3 锁孔与锁舌间隙 3.0MM 间隙偏差符合 GB17565-2007 4 门框与门扇配合活动间隙2.5MM ,门框与铰链边贴合间隙 2.0MM ,门

23、框与开启边贴合间隙3.0MM. 间隙偏差符合 GB17565-2007 5 门扇与门框搭接宽度不小于15MM 符合 GB17565-2007 和 GB12955-2008 6 门扇平面度不大于2.0MM/M 2 符合 GB17565-2007 和 GB12955-2008 7 门框门扇对角尺寸公差2.0 符合 GB17565-2007 和 GB12955-2008 8 不锈钢防火明铰链 (带防撬销或防撬钩),铰链板厚度3.0MM , 每个单开门扇安装不少于四个铰链 符合 GB17565-2007 和 GB12955-2008 9 铰链的转动性能:在不大于 49N的拉力下灵活启闭,无阻滞现象。

24、开启 90 度过程中,门体不倾斜,门铰链轴线位移不超过2MM 符合 GB17565-2007 和 GB12955-2008 10 设置多气囊隔音密封条,设置防火阻燃密封膨胀胶条 符合 GB17565-2007 和 GB12955-2008 11 防火门所用其它材质 ( 包括粘结剂)应对人体无毒无害,经国家 认可授权检测机构 GB/T20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要 求 符合 GB12955-2008 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应均匀、平整、光滑, 不应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等现象。焊接应牢固、焊点分布均匀,不允许有假焊、烧穿、 及流淌、漏焊、夹渣或

25、疏松等现象,外表面焊接应打磨平整。表面平整,洁净,无划痕、无 麻点、凹坑,无锈蚀;表面涂料颜色均匀一致涂膜光洁美观。防火门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 象、关闭严密,无形变,无倒翘。 。 防火玻璃应按 GB 15763.1 规定进行检验,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 应检验报告。门窗安装前应校正规方,如因运输或堆放不慎导致门框、门扇翘曲、变形,应 修复后方可进行安装。 19.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并赔偿甲方由 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如工程经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的,甲方可单方解除 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9.4 、

26、监理单位发现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报甲方后下达停工整改令。乙方必 须在 3 个日历天内书面提出整改措施, 经监理单位和甲方批准后实施整改,并于规定的期限内 完成,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失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 工期延误的, 由乙方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付 已完工工程款,并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给第三方。 19.5 、无论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行为等是否经过甲方或监理单位的事先或事后的 确认或批准,均不改变乙方对本工程的全面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检查、检验 20.1 、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技术、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

27、及有关要求,并 符合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建立检验、试验制度,用于本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 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入户样品门一套,(并保证甲方现场免费随机抽取一扇门 做破坏性试验)货到工地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乙方提供的样品门 为标准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若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且交货时间及安装工期不予以顺延。 货到现场时, 乙方应提供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省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 检验报告、产品用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随产品送达工地,现场验收时必须具备 相应资料。否则甲方不予验收。 20.2 、甲方有权指定有法定检验资

28、质的机构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检查或复验。经 检查或复查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更换,并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材料立即运离现场,不得在本工程使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 期不予顺延。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雇佣他人实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 承担,甲方可在应付工程款中扣付。严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且有权解除合同,乙方 并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0.3 、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重复检查,检查结果证明材料或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重复检查的结果证明符合合同要求的,重复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0.4 、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对工程是否进行并

29、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减轻或免除乙方 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用于本工程的,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工程竣工及验收 21.1 、乙方应提前 5 个日历天通知甲方工程完工日期、建议组织竣工验收日期、并提 交完工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在乙方建议甲方组织验收日期前本工程应经乙方自检符合合 同要求。 21.2 、 在确定的工程验收日期前,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 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各壹式叁份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2.1 、完整的竣工图纸; 21.2.2 、维修及指引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乙方名称、地

30、址、联系人及电话; B.安装说明、局部更换及修补方法; C.主要材料厂家名称、主要材料及配件的明细资料(包括材料名称、数量、厂家、使 用位置、使用时间、质量等级、购入时间、有关单据、检验合格证明等); D.维修及保养说明; E.竣工验收所需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3 、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 21.2.4 、其他竣工资料。 21.3 、乙方在工程验收时应完整移交所有竣工档案的。 21.4 、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甲方在收齐竣工验收申请及上述资料后(以时间后者为 准)7 个日历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 个日历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要求修改,直到

31、重新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并承担由自 身原因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21.5 、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甲方收齐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 个日历天内不组 织 验 收 , 或 验 收 后5天 内 不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的 , 工 期 相 应 顺 延 。 21.6 、工程竣工经消防局等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同时提交能满足政府 有关部门要求及合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的竣工图、竣工资料、操作手册和各类保证书(包 括工程质量保修书)。若资料不齐的,乙方应立即补足。 21.7 、甲方委托乙方在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14 个日历天内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办 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手续,并将备案证明

32、的原件及所有备案资料复印两份(如竣工 验收时未提交)交甲方存档。 21.8 、工程验收完毕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标准清理场地,清理费用由乙方 承担。 21.9 、用于工程验收的 正常范围内 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竣工结算 22.1 、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或合同解除后15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 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2.2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壹式肆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2.1 、工程结算书 ; 22.2.2 、现场签证单 ; 22.2.3 、工程竣工图 ; 22.2.4 、设计变更单 ; 22.2.5 、竣工验收证明书; 2

33、2.2.6 、其他结算资料 ; 22.3 、甲方在收齐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 天内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八条索赔 23.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索赔理由并附有效证据。 23.2 、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依合同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 况,造成工期延误或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23.2.1 、有权索赔事件发生后7 个日历天内,向监理单位和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的7 个日历天内,乙方未提出索赔的,视为乙方放弃索赔的权利; 23.2.2 、乙方在发出索赔通知7 个日历天内, 应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

34、索赔的证据和 索赔额具体数目的索赔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已结束,乙方还应在有权索赔事件结束后的7 个日历天内,再报一份最终索赔报告给监理单位和甲方; 23.2.3 、监理单位和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于10 个日历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23.2.4 、甲方或监理单位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5 个日历天内未 予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23.3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如果累计停工时间不超过5 天,则只能顺延工期,增 加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如果累计停工时间超过5 天,则 甲方应支付乙方从第6 天开始的停

35、工损失。 23.4 、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乙方均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 或拖延履行合同,不得停工、怠工、拖延工期、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材料设备、拒办或 缓办有关手续等,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扩大的由其承担。 23.5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甲方依法向 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于10 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乙方认可,甲 方并有权在应付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扣付。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24.1、本工程产品实行终身售后服务,免费服务期 为 1 年,自本工程通过消防等主管 单位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门一旦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

36、24小时之内 派员到达现场, 并在短期内排除故障。乙方如不及时修理,甲方有权自行派人修理,发生 的修理费用在防火门质保金内按实扣除, 并对乙方按其费用的两倍予以处罚。 质保期满后, 所有系统的维护及更换均收一定费用,按附件“报价明细表 ”执行,提供有偿上门服务 费。 24.2 、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对交付甲方 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及其他质量责任。 24.4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的相关人员提供现场操作、维 修保养等的培训,使他们学会一般日常使用及保养,培训所需的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26.1.1 合同签订后

37、乙方单方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 的违约金。 26.1.2 乙方不得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允许他人挂靠,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且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6.1.3 乙方未能按合同或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额的 2000 元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6.1.4 乙方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其本身)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应向甲方 支付 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26.2 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26.2.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每天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

38、二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同 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2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9.2 、本合同附件( 报价清单及图纸、原部件产地说明及使用年限)均为本合同组成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附件相违背的条款,以签订日期最近的条 款为准。 29.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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