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小学教育基金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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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王岭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 表彰和鼓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 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 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二条:学校设立期末统考奖、期末综合奖、单科奖、竞赛奖四类 奖项。 第三条:凡在我校学习的学生,符合本条例规定者,均可享受。 第四条:由上级部门设立南中小学奖学基金专项账户,本方案中所有 奖学金均从该专项账户中支取。 第五条:基本原则 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脱颖而出,全面发展。 发展性原则: 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进取, 不断进步。 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程

2、序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章:奖学金管理与评审机构 第六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组织机构 1、成立奖学金组织委员会 主任:校长(邹建辉) 顾问:瞿正辉万畅红 副主任:朱正武 委员:教导主任(李要)报帐员(周宁) . ; 大队辅导员(刘建红) 2、委员会下设两个办公室 评比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李要) 办公室成员:各班主任 奖学金基金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报帐员(周宁)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第八条:获取奖学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纪校规和维护班集体荣誉。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维护班级和学校的声誉。 (3)有

3、上进心,能积极组织或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具体条件如下: 思想品德:能严格要求自己,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表现突出 有群众基础,在家乡有一定影响者。 文化学业: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在街道以上 各类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体育:在各种体育(包括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游戏 活动)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艺术: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演讲、书法、绘画 文学创作等方面有出色成绩, 在街道以上各类竞赛、 表演活动中 成绩优秀者。 劳动:热爱劳动,在家帮助父母,在校积极劳动,能任劳任怨 者。 . ; 第九条 :奖学金奖项、名额及奖学金金额 分设期末统考奖、单科奖、活

4、动竞赛奖及期末综合类四类。 1、期末统考奖: 奖励每学期期末考试班级前十名。设立一、二、 三等奖学金。 2、综合奖:全面考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劳 动等五个方面的表现突出的学生。 3、单科奖:分科考核学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 劳动等五个方面。分设品德奖、数学奖、语文奖、英语奖、体育 奖、艺术奖、劳动奖共六个奖项。 4、竞赛奖:参加上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者。 A.期末统考奖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评定标准 : 以学期的期末综合考试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B.单科奖: 语文奖 数学奖 英语奖 体育奖、艺术奖、思想品德奖、劳动奖元、80 元、50 元。 C.竞赛奖

5、: 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镇级一、 二、三等奖由学校集中颁奖 (其中特等奖或金奖按一等奖标准发放。 奖品由教导处提供); . ; D.期末综合类 1.学习进步奖( 6 名)凡在班级学习进步程度显著者由班主任推 荐,后由学校定夺。名额将向潜能生倾斜。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金。 2.优秀学生干部奖( 6 名) 统考成绩及格,在班上思想表现好,起到带头作用,组织能力强者 均获此奖。每班1 人,由班主任推荐。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金。 4.优秀少先队员奖( 6 名) 在全校少先队员中,表现突出前6 名,且统考成绩及格者获优秀少 先队员奖,由少先队大队部推荐。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金。

6、 5.优秀播音员奖( 3 名) 播音员在学校广播室工作中表现突出前3 名,且统考成绩及格者获 优秀播音员奖,由少先队大队部推荐。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金。 说明:如出名次并列现象,则奖满各项所设定的名额数为止。以上 四个奖项不重复计算,只计最高奖项,进步奖可和前四奖项重复计 算。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学期事假累计两周以上或病假累计三周以上者。 2、本学期违反学校纪律者。 3、考试舞弊弄虚作假者。 第十一条:奖学金每学期奖励一次。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第十二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以学为主、兼顾其他、反映综合 素质的原则,重点奖励思想政治素质高刻苦学习、成绩突出、品学 兼

7、优的学生。 第十三条:表彰与奖励方式 . ; 1、授予每位获奖者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2、每学期评比表彰一次,在每期开学初举行颁奖仪式,并邀请 学生家长参加。 第十四条:凡本村学子参加全国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者,给予一定 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在奖学金评定发放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真正使评选活动成为推动学 生全面发展,奋发向上的动力。 第十五条:获奖之后若违反学校纪律,则追回所有颁发的奖学金。 第十六条:本条例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评审程序 1、根据奖励条件, 各班主任每学期末把本级学生获奖名单

8、及奖项上 报校教导处。 2、教导处按各班上报人数、奖项,根据以上奖励条件细致审核,审 核结果送校长室。 3、学校每学期开一次颁奖大会,宣布获奖名单并现场颁奖。 第十九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方案内容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 ; 龙王岭小学贫困学生扶助方案(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教育,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性,加快教育改革 与发展步伐,为了充分关爱贫困学生,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 问题,我校特别制定该活动方案。 第二条:在经济上保障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在精神上帮 助贫困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为今后能够更好 的服务社会、传递爱的理念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

9、条:组织机构 主任:校长(邹建辉) 顾问:瞿正辉万畅红 副主任:朱正武 委员:教导主任(李要)报帐员(周宁) 大队辅导员(刘建红)各班班主任 第四条:资助经费,由上级部门设立的贫困学生扶助基金中提取。 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第二章:资助步骤 第五条:宣传贯彻活动精神: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让每一 个学生都能感受到爱心的存在,充分利用广播站、墙报、课堂、公示 等在全校师生及村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救助贫困生”宣传工作, . ; 增强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学生、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 氛围。 第六条:贫困生的界定: 主要依据:根据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

10、表现,划定为贫困 生。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 元以下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2、单亲家庭且年人均收入低于500 元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3、烈士子女。 4、残疾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章:贫困生等级评定及建档: 第七条:严格申请资助程序: 1、特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或家长所在单位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校 初审后填写南中小学贫困生助学申请表,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对 申请资助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学校德育处将公示无异的学生申请表报学校办公室,由 学校研究决定。 4、学校采取先由

11、班主任调查询问的方式取得基本学生情况,在 根据学校的救助名额具体确定最终救助的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分 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等。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 由教导处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贫困生建档程 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填写贫困生档案,由班主任报教导处审 . ; 核,教导处组织人员到学生进行了解,核实,评定困难等级,最后 审核结束后,报校领导讨论,讨论并初审,同时建立贫困生档案, 并报送给校长审批。 第八条: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根据学校学生实际情况 进行一次调整,时间为12 月中旬。 第九条:建立助学金发放资料库,对受助学生进行动态管理,跟踪 服务,当贫困生

12、毕业后,我校将贫困生的资料推荐给所在中学,争 取使特困生完成基本学业。 第十条:贫困生名单每年上报一次,如果在这一年里,家庭经济有 所好转,达不到贫困生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有新的贫困生出现也 可以上报。 第十一条:贫困生确定后,2 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 天, 公示地点在校务公开栏。 第十二条:贫困生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 亲厚友,徇私舞弊。 第十三条:贫困学生资助款领取方式: 以家长到校开资助会议的形式发放到贫困家庭,或以物代资的 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 第四章:贫困生资助标准 第十四条:定级为一般困难学生:每生为200 元学期 ;定级为困难 学生:每生为 300 元

13、学期;定级为特别困难学生:每生为 500 元 学期。 第五章:资助监督及处罚 . ; 第十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 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 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 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 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 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第十六条 :学校将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监督,如出现异常,并视情 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 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

14、生活铺张浪费,取 消贫困生待遇。 2、贫困生若一学期有2 门以上课程(包括2 门)不及格的, 取消资助资格,当年不享受贫困生一切待遇,以后有明显进步的, 经严格审核,可以恢复其待遇。 3、 学生在申报特困生有弄虚作假、 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 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取消资助资格, 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4、连续享受过两年以上,家庭不是非常困难的。 5、确定为贫困生,在资金发放之前已辍学或转学的,不享受补 助待遇。 第十七条:活动要求: 1、此项资助活动为每学期一次。 全校每位教师对本项活动要充 分重视,尽我所能,以身作责,身先垂范,大局为重,要确保此项 活动有序的运作。 . ; 2、

15、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救助贫困生”宣传工作,增 强透明度,活动的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做到开 始有计划,结束有总结。 附表 1: 龙王岭小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南中小学年级: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 身份 证号 码 政 治 面 貌 入学前 户口 城 镇 农村 家 庭 人口 数 毕 业 学 校 个人 特长 孤 残是否单亲是否 烈士或优 抚对象子 女 是否 家 庭 详细通讯地 址 . ; 通 讯 信 息 邮政编码 联系电 话 (区号)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年龄 与学 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 业 年收 入 (元) 健康状

16、况 . ; 影 响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有 关 信 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 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 况:。 家 庭 成 员 失 业 情 况 :。 家 庭 欠 债 情 况:。 其他情 况:。 签 章 学 生 本 人 学生 家长 或监 护人 学 生 家 庭 所 在 地 乡 镇 或 街 道 民 政 部 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 日 民 政 详细通讯地 址 . ; 部 门 信 息 邮政编码 联系电 话 (区号)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助学金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

17、 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 ; 附表 2: 南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南中小学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 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年级联系电话 . ; 学 生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注 : 可 另 附 详 细 情 况 说 明 。学 生 签 字 : 年月日 民 主 评 议 推 荐 档 次 A.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 述 理 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 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 认 定 决 定 学校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德育处认 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 学生 资助 管理 机构 意见 经学生所在班级提请, 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 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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