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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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车队行政人员劳动纪律考核管理 第一条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 ,不早退,凡迟到(早退 )考核 50 元/次。 第二条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 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 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部门 )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 室,违者考核50 元/次 (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 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 元。 第四条凡病、事、产、婚、丧假,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 ,写清 起止日期 ,经公司领导批准签

2、字后,方可生效 (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 1、旷工 1 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 考核扣款100 元 /天,连续旷工7 天以上 (含 7 天)或累计旷工15 天作辞退处理。 2、 病假 3 天以上 (含 3 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 天以上 (含 4 天)14 天以下 (含 14 天 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 天以上 (含 15 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3、 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扣款:部门正副科级50 元/天,一般管理人员30 元/天,15 天以上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取消当月年终奖。 4、事假期间无工资,13 天只享受效益奖50%,47

3、 天不享受效益奖,8 天以上扣当 月年终奖。 5、产假 4 个月 ,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 ,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 资,并按休假月扣除年终奖; 6、婚假一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 工资 ;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7、丧假 5 天,婚丧假超假实际天数按事假规定考核。病事假考核扣款不含轮休日,若 年休假充抵可不扣充抵天数考核款。 第五条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车队行政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 请假无故不在岗,一律视作旷工处理,扣款 100 元/次,连续旷工 7 天以上 (含 7 天)或累计旷工15 天以上 (含 15 天)作除

4、名处理。 第六条凡重大节假日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发现一次考核扣款50 元,造成后果公司将 作进一步处理 (特殊情况除外 )。 第二章生产岗位人员工作标准及劳动纪律考核 第七条凡请假需具备请假审批手续,病假须提供市、 县级医院病情证明及药发票(急诊 除外 )。未具备请假报告审批手续或无病情证明药发票及挂班未到视为旷工,旷工1 天取消 当月全勤奖, 并考核扣款100 元, 一年内连续旷工7 天以上 (含 7 天)或累计旷工15 天以上 (含 15 天)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八条凡请假, 4 天以上 (含 4 天)由车队报公司审批,请假后必须销假,销假应填写销 假报告表报公司劳资部备案,如急诊和住

5、院,必须补办手续。其考核扣款如下: 1、病假 3 天以内 (含 3 天)取消当月全勤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 元/天,取消当月任务奖 50%;47 天(含 7 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 元/天,考核当月任务奖 50%;815 天(含 15 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 元/天,考核 当月安全奖、年终奖50%;15 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 若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郫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标准 计发。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2、事假期间无工资,事假3 天以内 (含 3 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

6、反扣事假工资 30 元/天, 47 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扣当月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50%;8 天以上 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 3、零星病事假塌趟以本线路计划日趟次为准(1 天),月累计 1 天或 2 次,取消当月全勤 奖、服务奖 ;月累计 2 天以上 (含 2 天)或 36 次,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考核当月安全 奖、任务奖、年终奖50%,5 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终奖。 一年内零星病事假塌趟累计15 天(住院期间除外)作辞退处理。 4、凡经公司批准请病假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保障生活工资,按郫县最低 基本生活保障工资计发(

7、社保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九条迟到 30 分钟内,每分钟考核扣款1 元,迟到超过30 分钟 (含 30 分钟 )塌班不允 许冲班, 冲班视为塌班, 若调度私自同意, 考核调度50 元,迟到塌班 13 个代号 50 元起, 每分钟考核扣款1 元,3 个代号后每分钟考核扣款1 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 次,取消当月全 勤奖。 第十条新上岗员工安全奖、任务奖、服务奖按实际完成相应线路计划趟次比例计发。 第十一条零星病事假塌趟扣除趟次工资,病假踏趟(手续具备 )无趟次工资,无手续则 反扣趟次工资。病假20 元 /趟,事假30 元/趟。 第十二条凡事故、票务停检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

8、终奖及年 度安全奖。 第十三条婚、丧、产假超假按事假规定考核,婚、产假期间计发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 活保障工资, 婚假当月计发, 产假休完正式安排上岗后当月补发产假期间四个月基本生活保 障工资。婚假1 月,再婚假3 天,超假按事假考核,婚丧假不考核节日慰问费,孕休假视为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事假,产假、孕休假不享受年终奖。凡辞职或辞退人员当年工作期限未满12 个月不计发年 终奖。 第十四条凡请产假者,需具备县级以上单位孕情证明,产假为120 天,从生小孩之日 起算,其余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社保统筹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凡最后一趟无故塌趟者,一律考核100 元,并取消该趟趟次工资(车辆技术性

9、 抛锚由技术材料部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凡调班者,经批准服务员每次考核30 元,调度员调班扣40 元 /次。未经批准 按旷工规定考核100 元/天。换班人员必须在调度处换班,并由当班调度做好记录,违反者 每次扣款50 元。 第十七条凡人员跨车队调整,应经双方车队同意,报劳动工资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并 由劳动工资部出具调动手续,未按规定考核车队领导200 元/次,并退回原单位。 第十八条凡票务长短款 (长款上交 )按 1:10 比例规定进行考核,长短款6 元 (含 6 元) 以上作待岗处理,经查实定性为贪污性质的票务违规者,由公司作辞退处理,并按票务规定 罚款。凡贪污性质作辞退处理,车队于3 天内

10、报公司,未按规定车队干部考核扣款100 元。 第十九条因生产需要加班,驾驶员不计趟次工资,按100 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服 务员不计趟资工资,按50 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若不满本线路日计划趟次,按本线路实 际加班趟次工资计发加班费,行管人员按相应类别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第一节调度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二十条出车前: 1、提前 15 分钟到岗 ; 2、换上工作制服,并佩带好工作卡;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3、打扫调度室卫生; 4、与对方调度室校对时间; 5、认真考核车辆到达起点的准、误点情况和当班人员是否到岗; 6、发车前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司机卡是否有效齐备; 7、准点发头班车,若遇临时缺

11、勤或迟到要及时抵补,并如实记录。 违反此条 2、3、4、 5 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 元处罚 ;违反此条1、7 款的, 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 元处罚, 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 改换工种或纪律处 分。 第二十一条发车过程: 1、督促司、乘人员作好准备,提前进站上客; 2、无人售票车要填写车辆登记表,并投入投币箱; 违反上条 1、2 款的给予教育批评并考核扣款30 元。 3、发发车指令,观察车辆出站情况并在行车时刻表上作好记录,调度员应上车刷出车 卡: (1)返回站的车辆要及时填写行车路单和行车时刻表,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到站卡; (2)早上发车1 小时后立即向车队汇报当天

12、出车情况,应到车辆,实到车辆,准点发车 情况 ; (3)线路两端调度室要经常互通情况,对运行中出现的临时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调度措 施;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4)对调度室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保护,对影响司、 乘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因素, 及时排除或向车队汇报; (5)合理安排司、乘人员的吃饭时间。 违反此条 (1)、(2)、(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 元处罚 ;违反此条 (3)、(4)款的, 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 元处罚, 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 改换工种或行政纪 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高峰时段: 1、提前清点高峰车当班人员到岗情况; 2、调整好高峰时段发车频率,缩短

13、车辆调停时间。 违反此条 1、2 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考核扣款50 元处罚。 第二十三条特殊情况的处理标准: 1、负责解决在当班时间本线路的突发事件意外情况,服务纠纷及投诉,并在调度日志 上作好记录,及时向车队和公司安营部汇报; 2、若遇车辆抛锚,如实填写到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表和调度日志上。并与修 理厂联系进行抢修,督促故障车保修; 3、若车辆不能及时修复,应督促司机对故障车辆进行更换; 4、若遇车辆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应如实填写到行车作业时刻表、行车路单和调度工作 日志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违反此条 4 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 元处罚 ;违反此条1、2、3、5 款的,给 予

14、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 元处罚, 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 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 处分。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交接班: 1、下班前对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和调度日志进行检查,保证原始资料 的准确性 ; 2、将本班运行情况、班次完成情况向下班调度作具体交代,做到“ 下不接、上不交” 。 违反此条 1、2 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 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 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收班: 1、提前检查收班车有无问题; 2、检查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调度日志有无短缺,汇总全天的班次完 成情况 ; 3、准点发末班车; 4、调度员随

15、末班车回场,将各种原始报表交车队方能下班。 违反此条 1、 2、 3、 4 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 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 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调度员工作标准,认真履行线路工作职责,维护企业和线路生产 的合法利益,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效率与质量。 第二十七条按公交司乘调人员上岗操作规程认真工作,熟悉线路生产,根据线路 客流和生产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调度措施,以保证线路车辆的均衡运行。 第二十八条团结同志、秉公办事,妥善处理好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不得制造矛 盾,若调度员对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听之任之或有意制造矛盾

16、,每次扣款200 元,若再 次发生,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自觉遵守纪律, 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麻将、扑克、 下棋、干私活以及做其他有损企业声誉和形象的事。也不能允许其他人员在调度室内或线路 运营车上从事与线路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如下棋、打牌等。否则,给予当事人扣款200 元。 第三十条发车前认真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否齐全有效,按安全警示要求提示驾驶员 注意安全、 匀速行驶并请驾驶员签字。对于驾驶员存在开快车等不安全现象,除当面指出外 还要及时上报车队。驾驶员的驾驶证若不齐全有效或未签字,一次扣当班调度员50 元,如 无证驾驶员发生安全事故,当班

17、调度员应承担管理责任,将给予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严重 者将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线路每日第一班车和收班车的准点出发,若出现延误或提前发车引起 的投诉,对当班调度员予以100 元扣款。 第三十二条调度员每天必须准确填写收款单表格并投入投币箱内,不得有误,若因填 写失误或漏填一次对当班调度员予以50 元扣款,失误三次以上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 对回场车和加气车,调度员必须与监换胆人员一起做好清胆和封胆工作,失误一次扣当班调 度员 100 元,失误三次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三条调度员发车时应上车刷“ 发车卡 ” ,车辆到站时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 到站 卡” ,若一次不刷,扣当班

18、调度员50 元,一月中三次不刷者,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四条如实填写线路行车时刻表,营运状况统计表, 做到记载真实、 准确、清楚。 凡出现记载不清楚、漏记、误记一处扣款20 元。严禁弄虚作假、虚填原始资料,一经发现 将给予当事人200 元罚款、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直至行政处分。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线路如出现严重阻塞或突发事件,30 分钟以上未发车时,应向车队和安营 部、热线中心汇报,服从车队、公司的统一安排,同时采取灵活机动有效的调度措施,控制 事态的发展, 降低线路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否则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的扣款、 降星或取 消调度资质直至处分。 第三十六条调度员不得私

19、自调班和找人临时带班,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100 元扣 款处理。 第三十七条清洁和维护好调度室内、外卫生,卫生不合格一次扣款30 元。 第三十八条调度员对本线路的客流情况要随时与驾驶员沟通,掌握好早高峰、晚高峰 和平峰时段的客流变化。调度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随车客流调查。不得弄虚作假, 若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将给予扣款100 元、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每月28 日前,应将调查资料行车 计划交回车队,车队应于次月5日前交回安营部,逾期不交扣款30 元,三次不交降星直至 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九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服从公司统一调度,违者取 消调度资格。否则,考核100 元/次。

20、 第二节稽查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四十条稽查人员分组上线检查,并在检查中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向组长汇报当天的工 作完成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雨后 6 小时内稽查队必须组织上线检查,未按规定考核管理责 任人 50 元/人,具体责任人20 元/人。 第四十一条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接到投诉后,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及事件原由,由组长上 报安营部,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 元/次。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上线检查票务人员,每天每组检查不得少于18 台次 ,并于当天核对票务单据, 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 元/次。 第四十三条每周二上午9: 00 时回公司汇报上周工作,由安营部召开工作总结会,组 长汇报稽查队工作计划

21、及情况,汇总上一周原始资料,并认真核实票务稽查表,每月底写出 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按规定考核扣款50 元/次。 第四十四条下列情形者,视为工作不作为,一律考核50 元: 1、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语音报站器,对线路语音报站器完好情况检查制度不落实, 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科室; 2.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投币机、刷卡机,未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票务管理制 度、司机上岗操作规程,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科室; 3、对公司所属线路安全营运秩序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及时上 报; 4、在开展服务、票务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未按规定完成当日、当次检

22、查任务; 6、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抢、跺、截头进站、甩站、超速行驶的问题未加 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7、对营运线路车辆,开快车、进站和路口车速过快,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的检查未加 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8、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借道、变道、开串车,未按规定限速运行的检 查监控工作监督不力,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每日营运服务质量、清洁卫生、车容、车貌、车内设施、营运秩序的检查 监控工作不落实,每月公司所属公交线路检查面未达到车辆总数100%,每周检查面未达车 辆总数的80%;经公司核查检查不真实,检查资料有误,

23、一律考核100 元: 第四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事件行为和人员,处理不公、调查不深、不讲原则、 不秉公办事,一律考核100 元; 第四十七条对不服从管理、多次纠正错误不改的人员以及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情, 检查时通风报信,一经查实,视情作待岗或除名处理。 第四十八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每10 万人次 /件次考核组长40 元,队员各20 元; 第四十九条发生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组长100 元; 第五十条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 )组长 100 元,省级新闻单位 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 )组长 200 元。 第五十一条车辆卫生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组长50 元。

24、第五十二条普通话检查合格率未达95%,一次扣组长20 元,以此类推。 第三节配票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五十三条每天工作结束后,清理在库票据,与二级台帐逐一核对,如发生差错,考 核 30 元/次,考核组长50 元。 第五十四条每天配出的票据,必须逐一登记三级台帐,未做到或发生票据差错,考核 具体责任人50 元/次,考核组长100 元 /次。 第五十五条每日配票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数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 银行,如不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 元。 第五十六条算帐员: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1、认真完成每日的算帐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当日工作计划和 任务,扣具体责任人5

25、0 元,考核组长50 元; 2、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必须与收款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如未核实,扣具体 责任人 30 元,考核组长50 元/次; 3、每旬公布驾、服人员营收情况表,如未公布,每次扣具体责任人50 元,组长100 元; 4、当天收入、配票报表必须当日报送,如未报送,扣具体责任人每次30 元,组长50 元; 5、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清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不 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 元。 第五十七条收款员: 1、 每天收完营收款后,与算帐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若未与算帐员进行核实, 扣具体责任人30 元,组长50 元; 2、当天的营收款如

26、发生短缺,由收款员自行赔付,并扣款20 元/次,长款必须当日充 公。未充公,按长款加倍金额扣款;当日营收款必须送存银行,如未当日送存银行,扣具体 责任人 50 元 /次。 第五十八条配票室人员对未日结日清的乘务员必须告知车队相关负责人,凡违反此项 规定者,每人扣款50 元。 第五十九条无人售票车司机在领取无人售票车车票时,配票员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凡 违反此项规定者,扣款50 元。 第六十条配票室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乘务员的客票,违反此项规定者, 扣款 100 元处理。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严禁乘务员在配票地点算票结帐,违者扣配票室人员50 元。 第四节收银中心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六十二条

27、复核员: 1、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 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 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 元; 2、每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 早退,对点钞员所点小钞认真复查并记录错账, 如有擅自不记录或不认真记录者,一次扣款20 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 元/次。 3、认真填写各点钞员的点钞金额,包括姓名、线路、日期和缴存金额,如有差错,一 次扣款 5 元; 4、当日送存上一天的营收款到银行,未送存一次扣款30 元。 第六十三条点钞员: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

28、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 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 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 元;中途离岗视为旷 工,考核100 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 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 元,以此类推 ;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 点钞员 5 元,以此类推 ;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4、 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 元以下每次扣5 元,50 元至 100 元扣款 10 元, 1

29、00 元以上扣款20 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 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收银车驾驶员: 1、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不得早退、迟到,违者考核30 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违者一次扣款100 元/次; 3、按公司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特殊情况除外 ),违反一次扣款100 元; 4、私自动用收银车一次扣款1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损失外,一律解除劳 动合同 ; 5、爱护收银车,定期进行保养,未做到者一次扣款50 元,若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全 额赔偿损失。 第

30、六十五条收(监 )胆员: 1、不得迟到、早退,违者考核30 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违者一次扣款100 元; 2、严禁私自换班(特殊情况需报主管领导同意),违者一次扣款50 元 ; 3、凡迟到、早退考核30 元/次,中途离岗者视为旷工考核100 元/次 ; 4、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收、换胆登记表,若因工作失误造成工作混乱者一次扣款20 元;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5、爱护内胆及插板,凡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款50 元。完成当天 的收、换胆工作后,仔细检查各点有无遗漏,下班前必须整理好相关物品,严禁乱堆乱放, 违者一次扣款50 元。 第六十六条公司应依据

31、生产经营实际,按规定选择优秀员工,足额配置监、 换胆人员。 第六十七条换胆时必须监胆员、换胆员、司机三人同时在场并各自签字,凡违反此项 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100 元,二次扣款200 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八条遇车辆抛锚时,监、换胆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队值班人员,由车队值班人员 安排监、换胆人员立即到抛锚处换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50 元,二次扣款 100 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九条换胆时监换胆人员发现投币机有故障,必须立即做好记录并报修,凡违反 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 元。 第七十条监换胆人员必须同时与收银中心监察员完成交接签字手续后才能离开,凡违 反此项规定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

32、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节场站办工作岗位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一条严格按车辆清洗合同规定监督场站清洗公司对车辆车身、地板、玻璃、 内壁、座椅进行清洗保洁。 第七十二条组织维护场站内行停秩序,确保场站内乘车安全和车辆清洗点洗车安全。 第七十三条加强场站门卫 (含自行车看管员)教育、 引导管理, 督促门卫 (自行车看管员) 做好站内卫生及治安、防火、防盗防范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协助公司抓好场站工程建设,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十五条违反以上规定, 工作失误, 考核 50100 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调岗或辞退。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六节材料库管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六条材料入

33、库必须验收,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对、手续不全、无生产厂名厂址、 无合格证券的 “ 三无 ” 产品严禁入库,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库存材料必须进行分类存放,做到 “ 二齐、 三清、四定位、 五摆放 ” 确保帐、 物相符。 第七十八条随时检查材料库存量,及时补充,尽量做到不待料。 第七十九条发放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做到“ 以旧换新 ” ,随领随发,库内材料不得私借 出库,应保存所有原始凭证与相关记录,以便查验。 第八十条坚持季度盘点,做到进、消、存的数量、金额相符,保持合理库存,减少积 压。 第八十一条严格材料配件质量进库管理,对进入使用后要及时收集使用情况信息反馈 工作,对不合格的

34、配件材料要及时退货,严把质量关,未达到的考核责任人50 元。 第八十二条车辆修理中发生待料情况时在半小时内及时报供货方进料,材料到达后20 分钟内通知修理部领用,未达到要求的考核责任人30 元。 第八十三条加强库房管理, 做到帐、 卡、物相符, 配件材料不丢失、不腐烂、 不质变。 凡是造成帐、卡、物不符和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的考核责任人30 元。 第八十四条每月材料消耗、购买以及库存的数据报表必须在次月5 号前完成上报。每 季度进行一次库房盘存并做好记录,未达标的考核责任人50 元。 第八十五条维修、保养车辆需要更换材料配件的,必须由驻厂技术人员鉴定认可,签 字同意后,用拆解下来的旧件到库房换

35、领新材料件,未做到考核50 元/次。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八十六条更换废旧材料配件(如各类电机转子、座椅、显示器等)凡是不涉及到安全 方面的部件材料,修复后能再次使用的必须进行修旧利废,不得随意报废处理,未按规定考 核扣款 30 元 /次。 第八十七条更换材料配件,不能再修或不能再利用的,进行集中并作报废处理。但必 须销售给有回收资质的回收企业,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报废处理后变卖的现金必须及时上缴 公司财务部并作好登记,未按规定考核扣款100 元/次,并视情况作辞退处理。 第七节驾驶员营运纪律及考核 第八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款50 元,并批评教育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未经调度同意私

36、自冲代号,按次扣款; 2、行驶途中任意停车上下乘客或在非本公司站点线路乱停、乱放的; 3、驾驶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引擎盖坐人(本单位人员并处); 4、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开车; 5、不关车门,倒车无人配合开门辗车; 6、进站车速快,不靠边(无行道树、固定障碍距街一米)进站,超站停车,不正确使用 转弯灯 ; 7、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戴耳机、耳套、打手机的。 第八十九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考核扣款100 元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2、私自甩站、放空; 3、在运行中,车未停稳开门,门未关好发起步信号、开门

37、辗车;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4、车辆抛锚不及时报修,未将车移到路边,影响交通或车组人员擅离职守,导致交警 拖车,造成社会影响。 第九十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200 元,违章发生事故造成社会影响者,按其 责任比例赔偿经济损失外,可报公安机关给予吊扣或注销驾驶证件,停职、检查、学习,直 至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强行超车,故意不让道,会车占道行驶,开斗气车冒险行驶; 2、开车时双手脱离方向盘、肘臂靠在驾驶窗外; 3、不遵守交通指挥、信号、闯红灯(另被有关部门处罚自行承担) 4、故意用车逼人和非机动车、造成人员伤害和社会影响; 5、将车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或本单位非驾驶

38、员驾驶车辆; 6、实习驾驶员无监护司机单独开车,监护司机监护时擅离职守; 7、酒后开车 ;无证照驾驶或造成事故和社会影响的; 8、发生交通事故,24 小时内不报案隐瞒事故造成后果的; 9、违章不服纠正,拒不出示驾驶证或围攻谩骂、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公安交通管理人 员,被扣车、扣证者; 10、不主动避让礼宾车队、救火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造成社会影响的; 11、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串线 )、私自用营运车办私事,肇事的; 12、早、晚、夜间或雾天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13、在运行过程中私自改变运行线路和未到终点站提前调头; 14、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15、行驶中或进站开门运行

39、、揽客、久等候客、营运途中停车办私事; 第九十一条车辆在运行途中前车抛锚,后车必须转载乘客,返回后通知当班调度员做 好记录,对拒不转载乘客的司机人员按次扣款100 元,情节严重的停职检查、学习,直至除 名处理。 第九十二条进站上下客时, 司机必须认真督促乘客按规定票价投币,待乘客投完币后, 必须将钱币全部清入底层钱箱车辆才能起步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 元,停 职检查 1 个月 ;若到终点站仍未清币者,一经查实,一次扣款300 元,并停职检查3 个月。 第九十三条严禁无人售票车乘客在车门处收钱找零,凡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 款 200 元,并停职检查2 个月。 第九十四条任何

40、时间、任何情况下一律严禁公司员工在无人售票车上收钱找零,一经 发现,视其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 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五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从乘客手中接钱替乘客投币或找零,凡违反此项规 定者,视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 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六条放空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200 元,并停职检查1 个月。 第九十七条严禁在引擎盖上、档枫玻璃后摆放报纸、书籍、衣物或其它杂物,凡违反 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款50 元,二次扣款100 元,以此类推。 公交公

41、司管理制度 第九十八条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司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监换胆人员换胆,严 禁在未换胆情况下擅自离开车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 元,二次扣款100 元, 以此类推。 第九十九条在运行中司机应对投币机的工作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若发现投币机发生故 障不能投币、 清币或出现钱箱爆满无法继续投币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营运,在妥善转运 乘客后及时按规定路线回场报修,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 元。 第一百条对违反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九条, 其情节严重者, 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凡重犯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一条凡钱胆内发现金属钩、磁铁等作案工具,将

42、严肃追究当班司机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计 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节服务员 (售票员 )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一百零三条: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50 元: 1、未经调度同意或私自换班按次扣款。 2、乘务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驾驶陪坐。 3、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的。 4、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带耳机、耳套、耳塞售票的。 5、行驶中打手机的。 第一百零四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100 元或停职检查学习处理: 1、乘务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公交

43、公司管理制度 2、下车不关车门,倒车时不主动配合,开门辗车的。 3、工作时间打毛线、看书报、干私活、打瞌睡、未到终点站提前离岗的。 第一百零五条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一次罚款200 元,造成影响的可根据情节解除劳 动合同。 第一百零六条无人售票车: 1、未放置服务证、电子设施、灭火器、投币箱、车内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 元。 2、驾驶室卫生脏乱差考核30 元。 第一百零七条有人售票车: 1、未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未放置服务证考核50 元/次; 2、电子设施、灭火器、轮胎、玻璃、地板、坐垫、门盒、扶手、内墙、顶棚、驾驶室 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 元 /次; 3、未用文明用语、预报站、到达站、报转

44、乘点、安全用语、五照顾疏导、走动服务、 监督刷卡考核20 元/次 ; 4、未报普通话考核50 元,并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 5、有效投诉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 第一百零八条乘务员必须将路单逐次交调度员填写,发生未填写,未交者不予计算趟 数,凡发生私自涂改、增填,按次扣款100 元,并视情作待岗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必须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及考核指标,对无正当理由2 个月或 累计 3 个月未完成生产任务,视情解除劳动合同。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条乘务员在工作中应主动售票,认真查验票,严格按规定票价执行,做到 一人一票, 钱票相符,补发票不超标,严禁多收乱要或无理拒载乘客,

45、对不按规定多收乱要 的,除退回多收款项外,另按多收金额的十倍赔付给乘客,按优质服务考核条款处。 第一百一十一条售出客票必须切角,违者按漏票处理;市区线路三站, 远郊县区线路五 站以上检查发现未购票乘客为漏票,除乘客按章补票外, 乘务员按补票金额的二倍予以处理, 并纳入生产指标奖惩考核;不得出售抽心票;不准互借客票及票款;严禁挪用票款、 严禁以票换 物或以物换票及利用其它手段盗窃侵占票款;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找人(包括本单位职 工)代售各种客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之任意一款,除追回票款外, 将视情节给予50-100 元扣 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客票必须按规定装在票盒上

46、,严禁将客票夹在夹子上或拿在手里出售, 违者一次扣款50 元。 第一百一十四条备用金规定为100 元,在工作岗位期间,备用金不得擅自动用,凡发 生备用金短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五条乘务员不得漏售客票。凡检查中发现一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 十;两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二十,以此类推。 第一百一十六条凡检查中发现有多余票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 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一月内累计发生3 次 (含 3 次)票务长短款,作待岗处理;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八条凡检查中发现票款长短款5 元以下 (含

47、5 元), 按 1: 10 元倍考核扣款, 5 元以上 (不含 5 元 )的人员,一律作待岗处理,考核扣款50-300 元,待岗学习1-3 个月。凡 发生侵占票款行为,不论面额大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九条乘务员私自借票,除将所借票款予以没收外,对借票人、被借票人均 按所借票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严禁乘务员记录底票的票号私自算帐,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 元,二次扣款100 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持大钞 (五元及五元以上的面额)的乘客,乘务员故意不及时找补, 等到乘客下车时才找补的,发现一次扣款100 元,二次扣款200 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二条凡

48、司机教唆或伙同乘务员侵占票款,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按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侵占票款,无论金额多少,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四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 计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五条谎报票款、 客票被劫持、 遗失等情况, 经查实, 除追回客票、 票款外, 并视情节、态度给予50-100 元扣款直至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使用客票或票款赌博,经查实没收客票和票款,并补足用于赌博的客 票和票款,同时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严禁司乘人员及其它

49、人员卖废票、假票、非本公司客票 ;严禁卖半截票, 回笼票,远郊连存根售出的客票;严禁卖非本线路的客票;严禁窃取无人售票车钱箱票款。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百二十八条未经车队、公司管理人员同意,司乘人员或其它人员以车谋私,收钱 载货或从事其它违纪行为,属盗窃、侵占票款, 除追回票款或按台班赔偿营收外,还将根据 情节轻重,认识态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行车事故处理及考核 第一百二十九条根据国家1992 年 12 月 2 日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道路交通事 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 足 200 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 至 2 人,或者轻伤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0000 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 至 2 人,或者重伤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 元以 上不足 60000 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 人以上,或者重伤11 人以上, 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 人以上, 或者死亡2 人,同时重伤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0000 元以上的事故。 我司根据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结合公司安全实际情况,以产生事故费用4000 元(含 4000 元)确定为立案事故。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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