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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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工商总局 2018 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通知 特征码 AmRMfOjKRpOfmUgpKXuj 工商总局 2018 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促进商品和有关服务质量提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 权益,根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现就开展 2018 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方法,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 法效能,严厉打

2、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促进了商品和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 法权益。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商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与新时代广大消费者的期待还存在不少差距,侵犯消费者合法 权益事件时有发生。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 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第 2 页 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新发展理念,把红盾 质量维权行动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工商和 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流

3、通领域商品质 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促进供给质量不断提升,营 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 要。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做好质量维权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各地工商和市场 监管部门要围绕当前商品和服务质量突出问题,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要求,着力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积极 开展执法联动,提升案件查办效能;要围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 经营行为突出问题,着力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监管,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围绕重要节 日时段,突出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等市场主体,集 中力量开展专项市场监管执法,遏制假

4、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流 向农村市场。要围绕落实信息化系统使用要求,着力加强全国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系统和全国消费侵权案件数据库的开发 和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各地工商和市 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商品市场监管执 法,对经营者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所经营商品的质 第 3 页 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 标识标注情况,其他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信息进行全面检 查。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主体责任,主动 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经营者 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

5、解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配合 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相关行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规范 工作,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指导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三)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根据全国 12315 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相关政府部门质量监管信息、媒体关注热 点以及互联网商品质量抽检信息,2018 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 检工作的重点是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 品、汽车配件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六大类商品。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下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统 筹规划,科学制定本省抽检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开展本辖区商品质量抽检工

6、作。工商总局将继续委托部分省级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具体安排见附件 1) ,并结合抽检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质量抽检。委托抽 检任务将通过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系统下发。各地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抽检任务,抽 检结果以及相关报表报告所涉及事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流程全部结束且法律效力确定后方可报送总局。承担网络抽检 第 4 页 任务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任务启动之前向工商总局 报送抽检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扩大商品质量抽检社会影响力。各地工商和市场监 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成果,特别是 商品质量抽检结

7、果的宣传工作。要及时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 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抽检情况。要主动通过报刊杂志、电视节 目、新闻网站等,特别是要依托工商总局官方网站、中国消费 者报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宣传渠道发布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并 结合儿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进一步扩大抽检结果影响力。要通过“一会两站”深入社区、 学校、企业等开展多种形式消费教育引导,解读质量抽检工作, 宣传商品质量相关知识,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能力。要 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形 成的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必须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公示,并归集到经营者名下,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

8、受 限” 。 (五)大力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各地工商和 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贯彻落实流通领 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工商总局关于完善 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的意见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切实保护消费者网购七 第 5 页 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有 关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在维修售后中介等服务中欺 诈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行 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家用电器

9、、通讯器材、家具、汽车零配件 等重点领域经营行为及售后服务的治理力度,集中解决经营行 为不规范、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突出问题, 切实提升重点领域的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强化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工作。要依法强化商品质量 抽检后处理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必 须及时立案查处。工商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后处 理工作督查。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 者投诉举报,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 涉及生产领域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质检部门;涉及刑事犯罪 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 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强化部门间

10、、区域间的协调协作和执法联 动,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要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工作部署,细 化工作措施,确定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省级以 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要向省 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抽检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 第 6 页 实施。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工信、质检、公安等部门 的协调配合,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互通监管信息和 案件线索,联合开展监管执法,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掌 握本辖区内商品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检查指导

11、,确保承检 单位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抽检工作。总局将适时派员参与 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工作。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填 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统计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并分别在 7 月上旬前报送半年数据汇总、 10 月上旬前报送第三季度数据汇总、2019 年 1 月上旬前报送第 四季度数据汇总。承担总局委托抽检任务的,要按照总局重点 商品抽检计划安排,在完成时限的当月 20 日前报送抽检工作总 结及报表;承担网络抽检任务的,要在抽检任务启动前向总局 报送抽检方案。各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 2019 年 1 月上旬 前报送 2018 年度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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