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合同样本 电力企业安装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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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合同样本 电力企业安装合同1 特征码 KpNwQYfkzhNvpGVItlXl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上海电力安装 第二工程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 ,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 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 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

2、个转变 ,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 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 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 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 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 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 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 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 公司是双 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 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 第 2 页 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 勤奋工作,提高劳

3、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 经营任务。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四条 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 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 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 动后,公司按不低于 642 元人民币支付月薪(上海市政府沪劳 保综发 36 号文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 535 元人民币) 。随着人民 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 保按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 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 第六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 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

4、济效益, 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 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 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 职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 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上海电力建设系统及以 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 公司对被评为上海市、 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 、 第 3 页 “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公司实行每周 40 小时, 每日 8 小时工作制。 第

5、十条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 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 。企 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 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 1 年至 9 年的职工,享受 6 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 XX 年至 19 年的职工,享受 10 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 20 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 14 天休假。享 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不断改 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 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

6、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 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三条 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 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职工 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 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 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 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 时间。 第 4 页 第四章 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 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 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

7、物,高空坠跌”和 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 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 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九条 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 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 3的资金,作为 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共 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 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 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 劳动保护“三同时”

8、,工会如发现 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 十二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 三条 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 第 5 页 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 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 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 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 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 验收。 第二十五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 事有毒有害作 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 夏、冬两季,企业要

9、 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 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 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 二十八条 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 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 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 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 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 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

10、于 80 万元用于解 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 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 第 6 页 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 8 万元的资金, 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 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为丰富职 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 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 劳动关 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 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

11、与公司建 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 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 十六条 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 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 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 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 七条 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 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 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 60 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 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 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

12、部门领导应在 3 个工作日内 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 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 此申诉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 7 页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 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 的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 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 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 30 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 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

13、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 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的职工。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XX 年 4 月 1 日至 XX 年 3 月 31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 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 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 诉仲裁。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 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 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 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 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 ,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 条 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上海市劳动局审查后 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前 60 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 第 8 页 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一 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 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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