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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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为持续巩固拓展乡镇抓经济发展激励试点工作成果,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和办法激活乡镇发展动能,夯实县域经济底部支撑,助推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在总结我县乡镇抓经济发展激励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拼经济、搞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加快打造市域副中心、全力争创全国百强县,围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培育一批经济发展重点强镇、城乡融合示范乡镇、特色产业引领乡镇、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着力构建多

2、点支撑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县域经济,努力实现农业大县向产业强县、人口大县向经济强县的转型升级。二基本原则坚持“看现场、奖实绩”原则。坚持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制定以实物工作量形成事实为考评依据的奖励标准,通过现场实地考评,察实情、见实况、重实效,对乡镇通过自身主观努力在新增项目投资、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发展实效的给予奖励,激励引导全县各乡镇以实干实绩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看变化、奖增量”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拼经济搞建设决策部署,分类设置跳起摸高奖励事项,通过对比乡镇在市场主体培育、税收收入、对上争取等方面的年度工作变化,对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3、和动力,确保实现“年年有变化、经济有增量”。坚持“谁发展、激励谁”原则。鲜明“谁有本事谁来、谁有潜力谁干、谁先成才谁先上”工作导向,充分调动乡镇领导干部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力量。实行“按劳分配、多干多得”的财政激励方式,鼓励乡镇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在经济主战场打头阵、挑大梁、建新功,形成“人心齐、干劲足、发展快、变化大”的新局面。坚持“守底线、保稳定”原则。各乡镇在抢抓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政策机遇的同时,要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狠抓责任落实,统筹抓好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耕地保护等各项底线工作,做到“经济要发展、底线要守住、安全

4、要稳定”,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三奖励事项(一)新增项目投资奖励。鼓励乡镇围绕自身优势,积极盘活利用镇域内各类闲置资产资源,引进产业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并入统计库)。在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现场核实每个新增项目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额度,按照项目个数分梯次进行奖励。单个乡镇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1 .单个项目投资额完成500(含)一2000万元(不含)的,奖励5万元;2 .单个项目投资额完成20005000万元(不含)的,奖励10万元;3 .单个项目投资额完成5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15万元。(二)税收收入增量奖励。对乡镇年度全口径

5、税收收入每高于上一年度10个百分点(以县税务局税收入库纳税人所在乡镇确认乡镇归属为准),奖励10万元(实际增量县级留存部分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增量的县级留存部分奖励)。单个乡镇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三)市场主体培育奖励。鼓励乡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纳入“四上”单位统计或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新增1户按行业给予分类奖励。单个乡镇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1 .每新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2 .每新增1户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3 .每新增1户规

6、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5万元;每新增1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奖励3万元;每新增1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个体户,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4 .每新增1个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3万元;每新增1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1万元;每新增1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四)产业发展奖励。鼓励乡镇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以“做优主导产业,做靓特色产业”为原则,培育1个以上主导或特色产业,走出镇域产业发展之路。在一二三次产业中打造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和品牌知名度

7、并能直接吸纳解决10名以上群众就业,间接带动更多周边群众共同致富的主导或特色产业。县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每年评审认定10个乡镇,分别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五)对上争取工作奖励。对通过自身努力,争取到独立于县级部门对上争取“盘子”外或未通过县级部门统一组织申报而获得项目、资金等增量成效的乡镇,按对上争取额度的2%给予奖励或其它项目支持。单个乡镇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四工作措施(一)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乡镇大力开展寻找市场主体攻坚行动,通过发展个体工商户、本土经营者、对外招引等方式新

8、增市场主体。加大企业服务和指导力度,积极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单位。鼓励地域相邻、资源相连、产业相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经营,探索成立乡镇集体经济合作社联合总社,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二)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源。鼓励乡镇全面摸清辖区存量土地现状,探索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盘活村社公益建设用地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国有建设用地和存量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原乡镇机关(单位)办公楼、学校、卫生院、村社区房产等闲置资产,引进产业项目发展经济。(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鼓励乡镇紧扣

9、县委县政府产业空间布局,依托当地特色资源优势,以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以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产业链条完整活跃、农业功能拓展延伸为路径,聚焦产业和项目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和品牌,培育壮大一批特色明显、支撑有力的经济增长点,全力做大经济总盘子。(四)支持争创国省试点示范。鼓励乡镇依托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加快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农业大镇、文旅名镇、商贸强镇等特色产业示范乡镇,积极申报创建各类国省级特色小镇、百强中心镇。(五)不断培植税源涵养财源。鼓励乡镇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迅速推动在建项目早日投产、竣工项目满产

10、达产,全覆盖、常态化走访企业,协调解决其生产经营困难,指导做好安全、环保等底线工作,为企业提档升级发展保驾护航,切实促进经济发展与税源壮大同频共振。(六)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鼓励乡镇广泛拓展人脉资源,依托乡贤、同学、校友、战友、在外成功人士等渠道,充分发挥其信息灵通、联系广泛的优势,主动找信息、挖线索,在对上争取、招商引资、项目对接等方面穿针引线、铺路搭桥,对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试点、荣誉,推动招商项目落地建设。(七)统筹安全生产经济发展。乡镇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进一步树牢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想在前、防在前、做在前,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整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环境保

11、护、防汛减灾、森林草原防灭火、耕地保护、信访稳定等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八)强化政策配套要素保障。建立科学评价体系,采取综合评分方式对乡镇进行评价并排名。对抓经济发展工作成效突出且排名前三的乡镇,适当提高其当年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对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县级部门,评选一定名额的先进个人,并优先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支持乡镇机构实行扁平化运行和限额管理,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支持乡镇逐步有序补充人才力量,县级重大人才项目向乡镇倾斜,着重补充经济发展急需紧缺的经济金融、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等专业人才。按照依法行政、权责对等、

12、放管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乡镇发展实际需要,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下放乡镇管理权限。同时强化监管,确保既放得下又管得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对符合用地政策的重大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同时加强其他各项要素保障。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抓好乡镇抓经济市级试点工作和全县范围乡镇抓经济工作,在运行过程中要不断查漏补缺,及时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整合力量、精准发力。要加强会商调度,专班召集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分领域研判部署具体任务,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检查督导各项工作。(二)细化责任分工。县级领

13、导要经常性指导联系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配合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乡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优势禀赋,奋勇争先抓经济、促发展;县工作专班要负责牵头组织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考评,每年底由乡镇按照奖励事项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县工作专班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申报内容进行现场考评,召开全县激励乡镇抓经济发展工作考评结果分析会并形成考核意见,考评意见经县工作专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结果,县财政局负责兑现奖励资金。(三)严格资金管理。奖励资金于次年3月前由工作专班核定后结算,奖励资金由乡镇自主安排并向县工作专班报送资金使用方案,经审批后方可使用,原则上应用于产业发展、培养税源、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和干部能力提升等方面,其中,用于干部能力提升的比例不得高于奖励总金额的5%,用于工程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程序。市级试点乡镇叠加享受市、县级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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