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制度.docx

上传人:极速器 文档编号:586067 上传时间:2025-08-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1.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行为,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赣建字(2024)3号-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小区管理规约,特制定本履职负面清单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三、负面清单内容及处理方式如下:序号负面清单内容处理方式1干扰、阻挠、妨碍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或者不执行业主大会决定。1 .调查核实:接到业主反映后,业主委员会应尽快启动调查程序,必要时可邀请社区居委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过程应公开、公正,全面收集证据。2

2、 .处理措施:对于经调查确认业主委员会成员存在违反第1条至第8条规定负面清单情形的,暂停该成员履行职责,并2虚构、篡改、隐匿、毁弃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或者擅自使用、拒不移交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3拒绝、拖延提供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妨碍业主委员会换届交接工作。4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修改物业服务合同,擅自决定应当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共同决定的事项。在三十日内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5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或者将业主共有财产借给他人、设定担保。6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3、7违法收集、泄露业主信J官、O8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9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在物业管理相关事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1.调查核实:接到业主反映后,业主委员会应尽快启动调查程序,必要时可邀请社区居委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10虚报、冒领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与。调查过程应公开、公正,全面收集证据。2.处理措施:对于经调查确认业主委员会成员存在违反第9条至第13条规定负面清单情形的,经业主委员会过半数以上委员表决同意,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2.1警告:初次违反且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在小区内公告。2.2暂停职务:情节较为严重的,暂停其委员职务3个月,暂停期间不得参与业委会决策等相关工作。2.3罢免:根据指导规则第五十四条,对拒不改正、超过三次违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该成员履行职责并在三十日内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11在小区内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聚众闹事,扰乱小区正常生活秩序。12违反公序良俗:公众场合(包括微信群、QQ群等)言行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辱骂业主、散布谣言等)。四、附则:1 .本制度公告之日起生效实施,并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主管部门备案。2 .本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以上内容经全过程监督,特此公告。阳光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2025年5月28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统计图表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