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品德、能力及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激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自然科学研究人才队伍,为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第三条本系列职称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
2、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4一至十二级。第四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第五条本系列初级职称(研究实习员)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第六条本系列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
3、办法的人才可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七条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和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行业从业规范。坚持廉洁奉公、恪尽职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准则。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第八条评价方式。品德考核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以定性评价为主,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
4、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第九条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申报和评审环节存在业绩造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虚假挂名等不良行为的,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第三章研究员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十条专业能力。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造性地解决学术问题;能够取得关键技术成果,主持科技推广项目并取得突出效益;能
5、够有效服务宏观决策或开展原创性理论研究。第十一条技术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表彰;或主持省级科技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二)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或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或广泛引用;或撰写的研究报告具有较高影响力;或发表的研究论文产生较大学术影响。(三)取得具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获得突出效益;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
6、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四)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在咨询研究的理论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五)是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培养、指导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的能力。(六)作为团队负责人,具备突出的团队协作统筹能力,能有效协调团队成员分工,推动跨学科合作;作为项目负责人,在重大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带领团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第十二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为副研究员并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第十三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
7、格及以上等次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务处分期间的。(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至本次申报期间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以及经批准退休的。第十四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第十五条学术水平能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列入省级计划教材中撰写6万字或达到主要内容的50%及以上;或作为定额内人员
8、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1次;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或通过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代表作”清单目录的代表性研究成果1项。第十六条对外交往能力。能运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可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能力水平测试。第十七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专业设计、制作、分析、课件制作等。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的,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十八条帮扶基层经历。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县以下基层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1年以上的帮扶
9、服务或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时限,计入帮扶基层经历。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十九条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1 .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或获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完成国家级科技项目(前5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T3项1项。2 .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1次、或二等奖(前3名)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或完成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科技项目(前4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
10、第(二)款业绩1-13项1项;或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部委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前2名)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T3项2项。3 .省级。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3名)1次、或二等奖(前2名)1次、或三等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13项1项;或获省级表彰1次、或完成省级科技项目(前2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T3项2项。(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13项至少占2项):4 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二等奖(前5名)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5 .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6名)1次;或二等奖(前4名)1次;或三
11、等奖(前2名)1次。6 .完成省级科技项目(前3名)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7 .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8 .主持(第1名)制定地方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1项。9 .主持完成省级或国家级研究项目子课题;或经费30万元(以到所在单位账户为准)以上横向科研课题1项。10 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第一完成人,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辅助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项。11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新产品(技术、工艺)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实现该产品5年内累计经济效益500万以上。12 作为专门从事技术交易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累计促成技术
12、交易30项以上;或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600万元以上(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及相对应的技术合同为准)。13 .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完成科技成果评价且通过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的技术创新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技术转让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交易额累计到账3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到账50万元;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转化后创造的收益5年累计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及相对应的技术合同为准,并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发票
13、及入账银行回单原件)。14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作为前2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件。前述专利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15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被SCLEl收录的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16 .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或列入国家部委计划的教材1部以上;或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或达到主要内容的70%及以上(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17 .获市厅级表彰2次。18 .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
14、1项,并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米纳实施。19 .担任国家专业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常务理事3年以上;或担任国内核心刊物主编、副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国家级科技创业导师3年以上。20 .作为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或至少有1名参与完成省级科技项目1项。以上业绩条件1-n项可累计计算,12-17项不可累计计算。第三节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二十条破格晋升。主要是指: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以及专业明显不对口等条件,但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优异、科研成果丰硕、对本行业领域或经济
15、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可单破、双破、多破。1 .任职年限。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任副研究员满3年。2 .业绩条件。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本评价条件第十九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取得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13项的2项(其中1-11项至少具备1项,12-13项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仅能使用1次不重复计算)。破格申报须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员推荐。第四章副研究员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二十一条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能够提出较高水平的研究项目,科学地解决其中的
16、理论问题;能够有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推广科技成果;能够开展较高水平政策理论研究。第二十二条技术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表彰;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二)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三)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成果、技术推广成效等;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四)在科技咨询和战略政
17、策研究方面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咨询报告。(五)是本领域的学术、技术骨干,具有培养、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的能力。(六)作为团队负责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统筹能力,能有效协调团队成员分工,推动跨学科合作;作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产出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第二十三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具备博士学位,聘任为助理研究员并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为助理研究员并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第二十四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
18、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务处分期间的。(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至本次申报期间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以及经批准退休的。第二十五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第二十六条学术水平能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列入省级计划教材中撰写3万字或达到主要内容的50%及以上;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1次;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
19、授权1件;或通过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代表作”清单目录的代表性研究成果1项。第二十七条对外交往能力。能够比较熟练掌握运用外语与国外同行交流,并能借助词典查阅外文书籍或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可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能力水平测试,或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二十八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比较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本专业工作实践。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技术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O第二十九条帮扶基层经历。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县以下基层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1年以上的帮扶服务
20、或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时限,计入帮扶基层经历。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三十条须达到(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1 .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二等奖(前5名)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完成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科技项目(前6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3项1项;或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部委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前4名)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3项2项。2 .省级。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6名)1次、或二等奖(前4
21、名)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13项业绩1项;或获省级表彰1次、或完成省级科技项目(前4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13项业绩2项。3 .市厅级。获市厅级表彰1次、或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前2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13项业绩2项。(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3项至少占2项):1 .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定额内人员)1次。2 .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二等奖(前7名)1次;或三等奖(前5名)1次。3 .完成省级科技项目(前5名)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4 .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前3名)2项,
22、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5 .主持(前2名)制定地方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1项。6 .主持完成市厅级或省级科技项目子课题;或经费20万元(以到所在单位账户为准)以上横向研究课题1项。7 .作为项目合作单位主要完成人(前2名),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辅助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项。8 .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新产品(技术、工艺)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实现该产品5年内累计经济效益300万以上。9 .作为专门从事技术交易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累计促成技术交易20项以上;或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300万元以上(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及相对应的技术合同为准)。10
23、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完成科技成果评价且通过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的技术创新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技术转让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交易额累计到账2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到账30万元;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转化后创造的收益5年累计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及相对应的技术合同为准,并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发票及入账银行回单原件)。11.作为前3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或作为前4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并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
24、新型专利1件。前述专利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12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l收录的本专业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13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列入省级规划的教材1部;或合作完成出版专著或译著的,本人在一部著作中完成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达到主要内容的70%及以上(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著作不作为个人成果)。14 .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1项,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实施。15 .担任省级专业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常
25、务理事3年以上;或担任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16 .任现职以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3次以上。17 .作为本领域学术、技术骨干,培养指导至少2名以上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或至少有1名参与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1项。以上业绩条件1-n项可累计计算,12-17项不可累计计算。第三节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三十一条破格晋升。主要是指: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以及专业明显不对口等条件,但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优异、科研成果丰硕、对本行业领域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破、双破、多破。1 .任职年限。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任助理研
26、究员满3年。2.业绩条件。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本评价条件第三十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取得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1T3项中的2项(其中1-11项至少具备1项,12-13项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仅能使用1次不重复计算)。破格申报须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员推荐。第五章助理研究员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三十二条专业能力。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撰写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参与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完成有意义的科学积累。第三十三条技术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作业绩优
27、秀,受到县级科技奖励或表彰;或参与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或课题。(二)参与选定科技项目和制定研究方案,能够独立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研究论文,取得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三)参与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四)参与技术咨询工作,形成有一定水平的技术咨询报告并被采纳。(五)能够完成有一定难度的专业工作任务,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六)作为团队参与人,在团队中承担具体任务,积极配合完成研究工作,参与项目资料收集、实际操作等环节。第三十四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具备博
28、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聘任为研究实习员并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为研究实习员并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第三十五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务处分期间的。(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至本次申报期间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以及经批准退休的。第三十六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
29、年度学习任务。第三十七条对外交往能力。能够比较熟练运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借助字典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三十八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进行本专业业务操作和公文处理。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的,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自主制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三十九条须达到(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1 .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1次、或参与完成省级科技项目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或参与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2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
30、登记。2 .参与完成(前6名)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行业标准1项、或参与完成(前3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省级地方标准1项。(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2项(其中1-6项至少占1项):1 .作为前3名参与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或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2 .参与完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省级地方标准、技术规范1项;或参与完成(前3名)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市(州)地方标准1项。3 .参与完成省级研究项目子课题;或经费10万元(以到所在单位账户为准)以上横向研究课题。4 .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辅助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2项(有相关证明)。5 .完成(前2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涉
31、及投融资、技术合作、兼并重组等重大决策咨询服务工作2项以上,并被相关企事业单位采纳或认可(以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和企事业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据)。6 .参与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专利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关)。7 .作为前3名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件(专利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关)。8 .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合作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9 .参与出版本专业著作、列入省级规划的教材1部。10 .结合本专业参与课题研究实践,撰写出1份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11 .主持完成1次或参与完成3次以上省级重大科技题材、重大科技活动、重大科技典型报
32、道(以网站播发为依据)。12 .获得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13 .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1次。第三节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四十条破格晋升。主要是指: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以及专业明显不对口等条件,但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优异、科研成果丰硕、对本行业领域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破、双破、多破。1 .任职年限。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任研究实习员满2年。2 .业绩条件。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本评价条件第三十九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取得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1-6项至少具备1项,7-13项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仅能使用1次不重复计算)。第六章附
33、则第四十一条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要求的工作任务,同时达到要求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取得的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如无特殊说明的业绩条件不可累计计算或重复计算。业绩条件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第四十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中的“国家级”指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全国性”指国家部委面向全国该行业领域进行的表彰或国家部委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省级”指甘肃省省委、省政府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学技术奖励。“市州级”指市州党委政府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厅级”指省级工作部门面向全
34、省开展的表彰;“县级”指县(市、区)党委政府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本条件标准将“市州级”和“厅级”简称“市厅级”。第四十三条有关术语或概念的解释:(一)帮扶基层经历由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人才派出机制负责落实,须由派出单位及派驻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是指:依据国务院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等文件规定设立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依据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设立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科研项目。(三)评价条件
35、标准中出现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合格以上”含“合格”,“2篇以上”含“2篇”等。(四)领导肯定性批示:指个人提供的咨询性建议,呈报后被有关领导明确批示肯定性意见,经正式公文流转程序进行批转形成的书面公文材料。须提供文件呈办单、肯定性批示原件(复印件)及批示抄清或转办通知等材料。(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授权的省本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证明为准。(六)科技成果评价: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科技成果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为准。(七)新产品(技术、工艺)备案: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和技术水平定级,并出具的新产品
36、技术、工艺)备案材料。(八)学术水平能力要求中的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代表作”清单内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业绩条件要求中的智库研究成果、横向科研课题按申报程序要求须提交专家评审会论证,专家论证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学术水平能力或业绩条件提交申报。第四十四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代表作”主要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能力,可替代论文门槛。主要包括代表性研究成果: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某一项基础研究中产生的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且未经过成果评价、验收登记、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式公开的研究成果。实验报告:在某一项基础研究实验中产生的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且未公开发布的实验结论、报告等。设计方案:在某一
37、项科学研究中已被项目组正式采纳,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且未公开的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研究方法:在某一项科学研究中已被项目组正式采纳,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且未公开的研究方法、观点。第四十五条破格申报须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岗满3年,且持全省有效范围资格证书的研究员推荐,每名推荐专家同一申报年度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第四十六条国内核心期刊是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准。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专刊、专辑、内部期刊、论文集等,且核心期刊不包含扩展库。论文发表刊物是否为核心期
38、刊,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2018年7月1日以前已经在我省权威期刊目录范围期刊发表的论文,可按核心期刊对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1区和2区(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大类)的SCl论文的,或发表在SSC1、A&HC1等期刊,对论文篇数不作要求。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定额内人员)及以上的,或通过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代表作”清单目录的代表性研究成果1项可代替1篇核心期刊论文。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定额内人员)的,或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授权的,可代替1篇省级论文。以上业绩条件只可替代学术水平能力条件,不再重复作为申报业绩条件使用。省级论文以查询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
39、的期刊结果为准。无纸质期刊为依托的电子期刊不予认可。第四十七条获得科技奖励、国家发明专利,完成科技项目、标准等,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晋升条件标准。其他条件标准计算够1项后不得累计计算。各类鉴定验收、批复均以文件为据,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同一成果(项目、专利、著作、教材等)通过鉴定且获得奖项,或同时取得多个级别的奖励,只能按最高级别计算1次,不重复计算。同一论文获奖、同一先进称号不重复计算,同年度同一先进称号按最高级别认定。未明确个人位次、作用的集体成果,不能作为个人业绩使用。专著、教材不含论文集,合作完成人以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的图书在版编目(ClP)数据所列作者为准。前言或后记中未说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第四十八条本评价条件标准未涉及的相关事项按现行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和省上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第四十九条本评价条件标准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评价条件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