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委托管理酒店合同范文[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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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委托管理酒店合同范文1 特征码 bpoksYLfERCAxIEPIBeV 第一章 委托事宜 第一条 合同双方 1、业主方(委托方): _酒店 法定地址: _ 企业工商登记号码: _ 法定代表人:_职务: _ 2、管理方(受托方):ww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地址:_ 企业工商登记号码: _ 法定代表人:_职务: _ 第二条 委托事由及事项 1、鉴于业主方对地处 _市_路_号_ m 2 土地拥有_年 以上使用权, 并在该地块上拥有一座建筑面积_m 2 左右的 _(暂 定名,以下简称“饭店” ) ;鉴于管理方为饭 店管理专业化公司,具有饭店 经营、管理、服务的专业经验, 业主方同意按

2、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 委托管理方为业主方 的代理人对饭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指导, 并授予管理方 履行本合同条款所需的全部授权。 鉴于管理方的专业及特色的 经营管理模式,本合同确定管理方的模式 为 ww 模式。 管理 方本着对业主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接受业主方的委托,以 第 2 页 业 主方的名义来组织饭店的运营。管理方按本合同进行的一切 活动均为代理 业主方而为,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之外,管理方对 业主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2、双方合作的目标是: 在合理的时 间段内,将饭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并达到饭店 所在 地同星级饭店的良好水平;努力使经营费用合理化和经营利润 最大化, 3 实现

3、对业主方的效益回报;确保饭店管理和服务达 到和保持 ww 模式的规定 要求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3、为使饭 店运营有一个清晰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业主方将经营管理权充分委托给管理 方,保证酒 店的管理仅由管理方监督、指导、控制并同意不干 涉饭店的经营管理, 管理方可全权决定和控制有关酒店经营管 理的所有事宜;而管理方对饭店 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 相关协议、附件的限制。 4、作为对管理方提供管理的补偿报 酬,除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管理方管 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 管理方将以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方式 分享管理效益和成 果。 5、本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

4、限为 年,自 起算。 管理期 满后,双方经协商可延长管理期限。 6、管理方在履行本合同 时,仅作为业主所委托的管理人,由业主负担 一切经营饭店之 费用(包括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而且本合同对管理方不能 构 成为与业主之任何租赁、合伙、合资、合营或其他关系的约束。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业主方保证,在_年 _月_日前将一个建设、装潢、 布置、装备、设施完成的, 第 3 页 符合管理方经营管理要求的饭店交给管理方, 并向管理方提供 所有设施设备的全套目录和技术资料。 业主并保证,在开业过 程中或整个合同期限内不会有影响到饭店经营 管理的任何契约、 条件或限制的存在,但经营管理方事先书面

5、同意的除外。 尽管 有前述规定,业主方不得同意或允许有可能导致下述情形发生 的 任何情形存在: (1)禁止或限制管理方经营管理饭店或饭 店的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 4 于被习惯地作为提供全方位服务 的一流饭店的任何设施) ; (2)允许除饭店客户或来访者或饭 店雇员之外的人使用任何饭店设施 (如停车场) ; (3)不利 影响到在没有该等限制存在的情况下根据合同饭店原本可获 得 的“总收入”或任何管理方原可以收取的任何费用额。根据或 由于任何 上述限制而使饭店或业主方、管理方或他们的任何 “关联机构”产生的所 有财务责任均应由业主方以其自有资金 支付履行,除非管理方事先书面同 意承担上述限制所产生

6、的费 用并动用营业收入进行支付,或者该财务责任 是由于管理方的 原因所造成。 (4)业主方承诺在开业日期时酒店的任何部分 均不得存在任何尚在进 行中的施工、并且严重影响到通往酒店 或酒店任何部分,严重的限制、禁 止、干扰或以其他方式阻碍 管理方按本合同的标准经营酒店。如果少量未 完工的安装项目 不会对管理方按本合同的标准经营酒店,并且如果业主同 意及 时完成上述项目,开业日不得因上述理由被推迟。 (5)业主 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前,清除场地或酒店内发现的有害物质以 及 第 4 页 被污染的工地、容器并应赔偿和防止管理方因场地或饭店出现 的有害物 质而产生的一切赔偿、损失、责任、罚款、费用、损 害赔

7、偿,并使管理方 免于上述各项内容的损害。如果在场地或 饭店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害物质, 而这种违反不是因为开业前存 在的条件引起的,那么管理方应立即安排、 清除该有害物质以 及全部受污染工地 地和容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业主承担。 但因管理方的重大过 失或故意过错造成的情况除外。 第四条 业主方保证在管理方 的配合下在开业日前办妥饭店经营所需 的各种权证和手续,包 括但不仅限于: 1、 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列明饭店运营 所需的经营项目) ; 2、 消防验收合格证 (或消防局准许开业 批复) ; 5 3、 特种行业许可证 ; 4、 治安合格证 ; 5、 涉外批复 (若需要经营涉外长包房出租业务)

8、; 6、 食品 卫生许可证 ; 7、 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许可证 ; 8、其它应办 的权证及手续。 第五条 业主方应于开业日前为饭店开设经营 专用账户,提供足额的 营运资金到该账户。该资金不包括业主 方应为饭店开业所购置的营运物品、 存货,以及开业之后改造 或重置固定资产的费用。双方商定,该营运资金 不低于_ 第 5 页 万元人民币。 业主方保证在该营运资金不敷用时予以及时补足。 管理方收到的与饭 店经营和管理相关的所有款项均应存入经营 专用账户。 所有经营性费用在该账户中开支。若费用到期不支 付会损害饭店经营 时,管理方可以代表业主方从账户中支付应 由业主方支付的利息、保险、 税等费用。 如果管

9、理方预付了 应由业主方支付的经营性费用的话,可按第十六条 第 6 款操 作规定,在结余超过营运资金的款项转入业主账户前扣除。 第 六条 审批管理方提交的饭店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 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不影响饭店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可随时对饭店财务进行审计。 第七条 提出或审批管理方 提交的饭店扩建、改建计划及固定资产的 更新、改造方案,并 监督管理方执行这些计划方案。业主方设立专人或委 托管理方 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管理,并定期对饭店固定资产状况进 行 核定。 业主方承诺:只要管理方不违反本合同,业主不根据 其所有权人的权利 6 而提出要求,妨碍、排斥或滋扰管理方的 经营

10、,保证采取一切其有能力采 取的行动保护本合同授予管理 方在期限内平静地经营管理酒店的权利和特 权;不采取任何有 损或侵害管理方上述权利和特权的行为。 第八条 业主方可推 荐人员担任饭店业务岗位的工作,但须经过管理 方的统一考核, 由管理方聘用上岗。 业主方同意不直接或通过业主方的其他成 员、代理人或代表参与饭店 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也不直接对 其推荐人员进行管理(财务总监的任职 除外) 。 第九条 业主 第 6 页 方通过与管理方的总经理定期会晤的方式,对饭店的经 营提出 评议、建议和指导,就涉及双方利益的所有事务进行讨论,为 经营 管理环境的不断改善共同创造条件。 第十条 负责缴付包 括土地

11、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业主方承担的费 用。开业之前或 管理方接手之前的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由业主方负责。 管理方 可按业主方的要求催收此类应收账款,并从收取的账款或业主 方所有的资金中支付与饭店经营管理相关的此类应付账款。 第 十一条 业主方可单独使用饭店的经营场所及在饭店消费,这一 场 所的位置与面积,以及在店的消费,须经管理方同意(以不 影响经营需要 为前提) 。 管理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将业主 方在店使用场所和消费计入内部 帐目,作为计算基本管理费和 效益管理费的依据。 第十二条 业主方作为饭店法人,将独立 承担饭店的经济风险及其他 风险,但由于管理方重大过失或者 故意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除

12、外。自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即视为 业主方以法人授权性质向管理方总经理移交本合同 规定的饭店 经营管理权及与之相对应的经营管理责任,业主保证管理方委 派的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酒店的经营有管理权。 7 第三章 管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方以其通行的 ww 模式, 结合饭店的实际制定和建立运 作标准和程序,对饭店进行管理。 这一系统化工作主要包括: 1、与饭店星级、品牌相对应的经 营管理的理念、政策、营销战略和策 略、个性化管理及服务项 目的设置。 2、以 ww 服务宗旨为指导,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与 第 7 页 服务质量控制系统。 3、设定饭店各功能运作,包括市场营销、 房务、餐饮、财务、人力

13、资 源、工程、保安、总经理室的岗位 设置、工作职责、工作与服务流程、工 作质量标准、制度与规 范等。并对这些功能运作的质量和数量,包括对营 业收入与费 用进行监控与指导。 第十四条 委派饭店的总经理。 由管理方 选定的总经理在委派之前,先介绍给业主方。如果业主方在 与 总经理人选会面或获知其情况介绍后 20 天内,未以书面形式 表示拒绝理 由,则由管理方聘任其为总经理,作为管理方的代 表和业主方的代理人行 使本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五 条 饭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或称部门经理(财 务总监除外) ,包括业主方推荐到饭店担任职务的人员,经管理 方考核、认 可后,由总经理聘任。 由

14、管理方负责设置饭店岗 位定额,并据此负责招聘和培训各级管理人 员、服务人员和工 作人员。管理方还可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聘用外国高 级雇员。 管理方应代表业主方与上述 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合同) ,并可 根据管理规章制度和运 营需要,开除、解聘或解雇上述人员。 第十六条 总经理享有 组织饭店经营的权力,此种权力包括但不仅限 8 于: 1、制定 第 8 页 饭店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业主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2、制定饭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3、根据饭店产 品组合的需要,在业主方认可下,负责饭店内餐厅、娱 乐场所、 商场等经营空间的对外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并签订租赁、 承 包合同。

15、 4、业主方同意总经理在预算批准范围之内及合同 有效期内,以饭店名 义独立对外签订经营所需的各类营销与广 告合同、物品及设备的采购合同、 维修维护合同、服务合同等。 5、决定信用政策,并对客户的信用做好限制、授予及操作工 作。尽其 所能收取各类到期应收款项,对逾期应收款要进行催 收、查问,直至在需 要或必须时,以管理方或业主方的名义对 其进行诉讼。 6、从饭店经营专用帐户中直接支付下列款项 (优先次序如下所列): (1)基本管理费; (2)管理方及 ww 系统相关公司为饭店提供服务的规定费用、人员工 资福利 及为饭店垫付的款项; (3)除上述费用之外的经营成本和经 营费用; (4)其他业主成本

16、费用,其支出的优先次序为:; a、重置固定资产费用; b、业主方租赁经营设备的租金; c、 与经营相关的、应由业主方交纳的年度税、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5)效益管理费。 支付上述款项后,若饭店经营专用账户的 结余超过双方商定的营运资 金额,则超出的款项须打入业主账 户;如有不足之数,业主方须按照本合 同第五条规定立即加予 以补足。 9 7、饭店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 和事先规定,拥有向 饭店重要客户、业务来往人员免费或优惠 第 9 页 提供食宿、使用饭店设施的审批 权,以利于饭店经营工作的开 展,但客户、人员名单后当定期经过业主方 审批方可生效。 8、负责经营所需的其它工作。 第

17、十七条 业主方与管理方协商 一致,允许总经理在饭店内占用一定 的生活场所并配备必要的 生活设施,以安排外派人员、外国雇员等在饭店 的生活起居事 宜。 第十八条 管理方有义务将饭店的营销工作纳入 ww 统一 的营销渠道 中,通过规模效应和集团化产品组合与分销途径为 饭店做好对外促销和营 销宣传工作。同时,管理方的子公司有 义务向饭店提供 ww 统一采购的各类 报价与信息、最新的技术 发展信息,以帮助饭店享受规模效应带来的低成 本、低费用、 标准化和新科技在饭店领域推广的好处。 在业主方认为适当的 情况下,及时为饭店提供采购和技术设备更新换 代的服务。 第十九条 管理方有义务通过与业主方定期会晤的

18、形式,向业主 方通 报经营管理状况,听取业主方对饭店经营提出的评议、建 议与指导,在本 合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按照双方利益一致性原 则满足业主方的要求。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1、管理方的基 本管理费从管理方经营管理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之营业日 开始计 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_%计算。 2、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费 按实现的经营利润额的_%计算。 10 第二十一条 关于经营 账目审核的约定。 1、在每一个公历月份月底后的 15 天内, 管理方将向业主方提交一份 详细的财务报表,阐明该月份营业 第 10 页 收入(包括业主方在店消费内部计帐额) 和该月

19、份应付的基本 管理费。管理方在发出这份报表后 10 天后,直接将业 主方未 持异议的营业收入部分,加上上月营业收入调整数(若有的话) , 乘 以第二十条第 1 款规定的费率,从饭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 出基本管理费至 管理方指定账户。 2、在每一个公历季度底后 15 天内,管理方将递交给业主方一份财务 报表,阐明该季度 以及本会计年度迄今为止的经营利润(包括业主方在店 消费内 部计帐额) ,以及本期相应该付的效益管理费。管理方在发出这 份报 表后 10 天后,直接将业主方未持异议的本会计年度迄今 为止经营利润部分, 减去本季度之前的年度经营利润(含上季 度经营利润调整数若有的话) , 乘以第二十条

20、第 2 款规定的 费率,从饭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效益管理费 至管理方指定账 户。 3、对因业主方持有异议部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而引 发的管理费支 付问题,业主方和管理方通过定期会晤形式,按 照本合同的规定和精神, 讨论并界定清楚。所有应付管理费最 迟应于管理方提交报表后并经业主方 确认后 1 个月内汇出。 第五章 会计、财务、预算和税收 第二十二条 在整个合同期间, 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饭店的会计年 度从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管理方要保持完整的会计帐薄和记 录。 以上 帐薄和记录要与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准则一致。饭店的 帐 11 薄和记录应按法定货币登录,外币收

21、入要按汇率进行换 算。 第二十三条 每一个会计年度开始前的至少 1 个月内,管 第 11 页 理方要向业 主方递交一份下一年度预算建议书 ,该预算建议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一份营销计划,提出营 销方略、广告和促销活动(原则控制在 2% 以下) 、定价策略、 对客关系政策、信用与信用卡政策等; 2、根据 ww 国际管理 公司预算编制程式,结合饭店营销计划,按预计 的出租率、平 均房价、门市价、餐饮及其他营业部门收入、成本、各部门 费 用、税金和保险支出等,估算出总收入、经营成本费用和经营 利润; 3、一份重置固定资产费用计划。 4、改变保险计划、 调整职工工资福利计划的建议。 5、业主方将在收

22、到预算建议 书的 30 天内,批准或提出书面的反对意 见,如是反对意见, 应具体说明内容(并指出是反对建议书中的哪几点) 。 如果业 主方未能在 30 天内批准该预算或提出书面反对意见,那么该 预算就 视作是已经批准的预算。 在业主方提出反对的情况下, 双方要尽最大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就 这些意见达成一致。如 果双方未能在疑义产生后的 30 日内就有分歧的内容 达成一致 的话,上一会计年度所批准的预算,通过按上一年度国家公布 的 物价指数进行调整后,依然继续适用。 6、业主方认识到预 算建议书和最终认可的预算仅是一种计划性工具, 不能作为效 第 12 页 益承诺的依据;尽管管理方在管理饭店方面

23、是有经验的,并且 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和管理方的管理声誉决定了管理方将尽最大 的努力为业 主方创造经营利润,但预算中包括的这些计划还是 要受到宏观经济和其它 条件和情况的支配和影响,这一切都是 超出管理方的控制能力的。业主方 认识到预算中的某些计划会 随着市场而变化,业主方将对管理方可能发生 的偏离的情况表 示理解。 12 第二十四条 管理方应在每月 15 日之前向业主方 提交一份上月的财 务报表及经营情况分析报告,管理方对此类 报告的准确性负责。若业主方 要求,还应向业主方提供经营日 报表、周报表、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五条 如果在某个会计年 度,有经营利润亏损的话,业主方要 提供足额的营运资金,

24、使 管理方能维持饭店的经营。某会计年度的亏损不 能向前或向后 转到另一个会计年度去。 第二十六条 管理方应在每一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 90 天内向业主方提 交一套由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费用列入该年的 经营费用。业主方在收到管理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 后 45 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认同该报 表。 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因某种原因终止时,管理方须将饭店 经营的所有 帐薄和记录移交给业主方,以确保饭店经营有序地 继续。但自合同终止时 起算的 5 年时间内,这些帐薄与记录 应可供管理方检查、审计、审查和抄 写,业主方应全力配合并 给予一切便

25、利条件。 第二十八条 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 第 13 页 法规的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 的各项税费。 第二十九条 饭店会 计的处理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 饭店的更 新改造与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管理方为 了确保良好与安全的经营 条件,可按照 ww 经营管理的硬件标 准,对饭店进行按规定的折旧年限更新 改造及维修保养。 第 三十一条 在为每一个会计年度准备预算建议书前,管理方要对 整 个饭店进行评估,以确定需要进行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增 添和变动的项 13 目,并将所需费用的估算列入建议书中。 第 三十二条 未经业主方的书面同意,管理方在固定资产更新、大 修 及

26、增添方面的开支不能超过本年度重置固定资产费用预算。 除非: 1、对预算建议书未能预计到的实际或潜在的危险须立 即予以纠正。 2、必须遵守政府统一规定的情况。 在上述两种 情况下,管理方应立即向业主方通报它的打算以及采取批 准的 预算中没有提供的补救办法。在上述情况下,业主方未能在管 理方通 报中规定的时间内批准同意的话,管理方则可采取有关 行动。 第三十三条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批准的预算中,应确定 一定数量的重 置固定资产费用用于家具、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 的更新与添置。该费用不 能少于第一个会计年度总收入的_%, 后两年总营收的_%和以后各年 度总营收的_%。重置固 定资产费用由管理方管理并使用

27、,在每一个会 计年度末,此费 用的结余将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重置固定资产费用不是 经营 费用,有关开支应记录在业主方的帐薄上。 第三十四条 饭店 第 14 页 经营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业主方同意的情况 下,由管理方 出售,售得的资金归入重置固定资产费用。 第三十五条 经批 准的涉及饭店工程的费用按下列规定记入饭店帐 薄: 1、日常 维修保养费用属经营费用; 2、固定资产的更新、大修、增添 等,归重置固定资产费用,属业主费 用,在饭店经营专用帐户 中留置使用。 第三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饭店的全部资 产属业主方所有,饭 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业主方拥有或承担。 管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 抵

28、押或处置除本合同第三十四条 规定以外的饭店资产。 第三十七条 管理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 定管理和使用饭店的资产 。但 14 不得用饭店资产、信用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不得出 借营运资金,或用营 运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炒股等。 第三十八条 管理方开始管理时,业主方应将全部资产列册向乙 方管 理方进行清点交接,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交接书一式四 份,双方各执两 份。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时,管理方应保持完整 的营业状态并按同样的方法 向业主方办妥交接手续。若业主方 不履行本条款之规定,其后果管理方不 予承担。 若管理方在 管理饭店期间,由于它的过错或者重大过失行造成饭店或 者设 第 15 页 备的损坏、遗

29、失或者其他损失,管理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通 过购买保险业主方已获赔偿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 同期限内,业主方如需对饭店的固定资产进行变 动或处理,应 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七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四十 条 管理方应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制订劳动管理方面的制 度, 根据饭店及饭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制定饭店机构设置、人员编 制方案、 劳动用工计划、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方案,与业主方商 议后执行。 业主方充分认识到保持同行业较好的员工收入水平 和福利政策,对饭 店员工队伍的稳定,尤其是骨干队伍的稳定, 对饭店保持长期发展能力的 重要性,在此类事宜的商议决策中, 将充分尊重管理方的意见。

30、 第四十一条 饭店实行全员劳动合 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饭店签订劳 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 劳动管理部门鉴证。 第四十二条 饭店员工的工资与福利,包 括但不限于社会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雇费用。 15 第四十三条 管理方派往饭店工作的人员在其工作期内的食 宿、工作 制服、交通(市内) 、医疗(工伤后期治疗费由管理 方负责) 、保险等待遇 由饭店承担。 第四十四条 管理方派出 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含税总收入根据管理方 的“ww 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外派员工待遇标准” (详见附件)计算,由饭店 支付 给管理方,由管理方发放至个人。若上述人员的工作期限不满 一年的, 则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

31、月的工资实际工作月份) 。 第四十五条 管理方派出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统 第 16 页 筹费用 按其派出单位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给管理方, 则该人员社会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事务由管理方承担。 若派 出单位所在地有关统筹费用标准调整,这项费用也应即时调整 (以 正式文件为准) 。外派人员统筹费用每年按 12 个月分月 支付给管理方。 第四十六条 管理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期如不足 月,但超过 20 天,其工 资等收入及统筹费用按足月发放;不 足 20 天的按其标准21实际工作日 支付。 第四十七条 管 理方的外派人员可享受回原单位所在地休假,其每年 休假天数 为 40 天(不含路途)

32、,休假次数两次,往返交通费由饭店负责 报 销(交通费用标准另定) 。 第四十八条 除非于本文另有特 定申明的规定以外,管理方和其任何 子公司、ww 系统其他单 位的雇员的工资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属于“经营费 用” ,但是他 们所开展的工作与饭店管理有关系的,其差旅费用应算“经 营 费用” ,并且当逗留在饭店时他们应得到免费膳宿。同时,如果 有需要 请 ww 雇员或 ww 相关企业的雇员来饭店提供临时服务, 而其工作性质在正 常情况下是由饭店人员来承担的话,该人员 的工资福利以及其旅差费用将 属于“经营费用” 。 16 第八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四十九条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饭店的 对外文件、宣传

33、促销资 料、客用品等印上带有“ww 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第五十条 业主方与管 理方一致同意,饭店的 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 的企业形象标 准和 ci 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饭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 第 17 页 色值、版式等。 第五十一条 管理方经报请 ww(集团)有限 公司批准,同意饭店使用 “ww”中英文字样对饭店冠名,具体 名称为_。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如业主方 要求继续使用“ww”冠名权的,管理方 可考虑按特许权转让的 方式另行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如果 ww(集团)有限公 司的名称 变更,管理方有权变更饭店名称以适应 ww(集团)有限公司的 名 称变更。在任

34、何条件下, “ww 商标”应属于管理方的专有财 产,除本合同 的约定外。本合同中并无其他条款授权业主对 “ww”商标的使用权,亦无 任何条款许可业主方授权其他方对 “ww”商标的使用权。 第九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在整个合同 期内,业主方应在管理方接手管理前,用其 资金为饭店投保 “财产险” ,使饭店不受各种性质的风险和损害,投保总 金额 应不少于更换整个“饭店”所需投资的 90%,而且在任何情况 下均不能 少于一个足以避免受保险单上共同保险条款影响的最 低所需金额。此外, 业主方应同意按照管理方所提出的险种及 金额,尽可能投保其他或附加的 保险。业主方认为,管理方按 照 ww 统一管理要求和

35、其所拥有或经营的饭店 通常投保的险种 和金额而要求依样投保,是很合理的。 第 第 18 页 五十三条 管理方总经理可在经营费用中支付与经营相关的“第 三 者责任险” 。此保险针对所有与饭店所有权或饭店经营有关 的,可能在世 界任何地点提出的由于在饭店发生的事件或饭店 员工在进行业务时引致的 17 人身损伤、死亡或对第三者财产 的损害的一切索赔,此保险应包括由于机 动车和水上工具(如 果适用的话)的所有或经营而引起的责任保险。 第五十四条 经业主方同意,可为饭店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 投保 费用在饭店经营费用中列支。 第五十五条 “财产险”获赔款 归业主方所有。其他一切保险都应以 业主方

36、、管理方的名义作 为被保险人。若发生的事件未作保险,或虽在保 险范围之内, 但保险获赔额不足以支付各种外来权利要求、索赔、诉讼、 损 失责任等支出,而事件的发生经证实并非因管理方故意或重大 过失行为 所致 ,则业主方免除管理方承担一切赔偿的责任。 第十章 影响合同执行的因素 第五十六条 毁损的规定。 1、如 果饭店或其任何部分,在合同期的任何时候,由于火灾、灾害 或 其他原因,受到损坏或破坏,业主方将自己承担该类费用和 开支,尽力修 复或更新该饭店,使其基本恢复到原来面貌。如 果业主方在火灾或其他灾 害发生后九十天之内未能进行这样的 工作,或未能努力使饭店恢复原来的 面貌,则管理方可以单方 用

37、书面通知业主方终止本合同,此终止以书面通 知寄到的日期 起生效,因管理方导致的应该追究管理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 2、如果饭店的损坏或毁坏的程度,据管理方估计其修复或更 第 19 页 换费用超 过原来建造投资的三分之一,那么,管理方可以用书 面通知业主方暂时中 止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或者如果业主方 决定不修复饭店,则可以书面通 知管理方,暂时中止本合同下 的服务;如果以后在本合同期限中的任何时 候,业主方修复、 重建或更新饭店,管理方可在开始该修理或更新的六十 天内, 或在收到业主方书面通知其打算修复或更新饭店的意愿以后的 六十 18 天内,用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方恢复本合同下的服务。 第五十七

38、条 征用 1、如果整个饭店或部分被征用或被类似的方 法占用,致使管理方认为 已不能合理地利用其余的地方使其成 为一个像被占用前类型和等级的饭 店,那么,合同期就应该在 被占用的那一天终止,在业主方获得其在饭店 的投资的赔偿后, 这种征用的任何赔偿费应由业主方享有。 2、如果只是饭店的 一部分被占用,而且剩余的那一部分管理方认为仍 然可以办成 像被占用前那样的类型及等级的饭店,那么本合同就不应该终 止,而且业主方所得的赔偿费(如有的话)在经得业主方同意 的情况下, 应用来对饭店作出合理的改建,使它成为一个令人 满意的建筑物和作为被 征用前同样类型和等级的饭店。赔偿费 用于改建后仍有余额的话,业主

39、方 应向管理方支付赔偿费的 % 作为合同提前终止的补偿。 第五十八条 业主方转让 1、在合 同期间,如果业主方希望转让或出租饭店,或将全部或大部分 的饭店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下称被转让方) ,业主方应将对方 的名字与地 址通知管理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方式的 第 20 页 出售、或是业主方失去 50%以上公开 发售的股份,在本合同中 都被视作是转让。 3、在没有得到由被转让方提供的、管理方 能接受的书面约定之前,业 主方不能签署转让文件。在该书面 约定中,被转让方要作出承认并履行本 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 4、根据管理方本身的判断、发现,如果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控 制的或 控制它的单位,是

40、管理方的竞争对手或至少达不到作为 业主方的信用价值 时,管理方可以选择在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 终止本合同。 5、如果本饭店因管理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连续 三年(含)以上的亏损, 19 而且出现经营效益预测无法改变 亏损状况时,迫使业主方作出将饭店转让 给第三方的决定而终 止本合同时,管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管 理方在过 去 3 个全会计年度(本年度往前推 3 年)中获得的平均管理费 的 3 倍(若少于 3 年会计年度,则按最近期限计算获推算) 。 6、如果本合同非因管理不善造成(本条第 5 款情形)转让而 终止的话, 业主方要承担向管理方赔偿的责任。赔偿金的数额 为管理方在过去 3 个全

41、会计年度(本年度往前推 3 年)中所 获得的平均管理费的 3 倍(若少于 3 个会计年度的话,按最 近期限计算或推算) 。 第五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即是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超出双方控制能力的或不可预 计的事件 或情况,包括罢工、战争、国内骚乱或政府行为(包括非违法 经 营状态下重要执照或许可证被撤消,给饭店经营带来的严重 不利影响) 。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受影响的一方要通 第 21 页 知另一方,说明这个 事件的原因、开始时间以及预计的持续时 间。 3、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阶段中,各方要对由于不可抗 力造成对方不 能履行应有的职责的情况予以谅解。 4、司法或 行政因素 在

42、合同期间,如因业主方原因致使饭店的财产被查封、 扣押或拍卖, 帐户被冻结致使资金无 法周转,而该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形使得管理方无法 正常履行本 合同的,管理方有权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并视 为 业主方违约,业主方应支付管理方剩余合同期内应付管理费 的一半作为补 偿。 (该管理费以本年度前 3 个全会计年度的平 均管理费计,若少于 3 个会 计年度的话,按最近期限计算或 推算平均数) 。 第十一章 终止 20 第六十条 如果在任何时间, 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的 话,按合同第五十八条 规定终止: 1、管理方或业主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管理 方或业主方实施自动破产、无力偿

43、付债务而重组;同意非自愿 破产或重组;为它或它的一大部分资产,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 或其大部分 资产被执行破产;而且任何一种这样的命令在 60 天的期限内还未中止的话; 3、管理方由于业主方的原因而无 力支付应付的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及 应由业主方支付的与经营 第 22 页 相关的费用,而且在业主方收到书面通知的 30 天 内,仍未能 支付; 4、如果管理方或业主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责任 以外的重大责 任,并在受到非违约方说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程 度的书面通知的 30 天内仍 没有履行,或在 30 天的时间内没 有采取纠正措施并在接到书面通知 90 天 的时间内没有努力去 完成的话。 第六十一

44、条 如非违约方选择终止本合同,则本合 同自非违约方书面解 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 除。 如业主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在约定的 时间提供符 合规定的饭店于管理方,则管理方可选择书面解除 本合同,业主方支付管 理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偿;如管理方选 择不解除合同,则每逾期一 日,业主方应补偿管理方人民币 元。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所授予的终止权还应加上根据适用法 律所规定的 违约方对非违约方的所有赔偿。 第六十三条 如果 业主方与管理方达成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开业前 服务合同等, 本合同的终止将视为这类约定或合同的终止。 第六十四条 对 合同终止或合同到期的责任和权利 1、本

45、合同终止或到期时因 履行期满而终止时,除了不可抗力,管理方 21 有责任将一个 配备了必要固定资产和营运物资的、能经营的、符合国际标 准 的饭店移交给业主方。管理方在撤出饭店前按合同的有关约定 向业主方 移交固定资产及重置资产清单,财务帐册及资料。 2、在合同因某个理由终止或到期时,管理方有权从饭店撤走: a、所有确认饭店为管理方成员饭店的标记; b、所有由管理方 第 23 页 及其成员制定的手册、标准、操作程序和收据;由管 理方及其 成员开发的软件以及其它在经营和管理饭店时使用的属于管理 方 及其成员的财产; c、属于管理方财产并与管理方预定服务 系统或账户服务系统连接的电 子数据处理设备(

46、该设备已由业 主购买的除外) 。 3、因某个原因终止本合同时,业主方要停止 在公众场合将自己看作是 管理方成员饭店所允准的和/或代表 的形象;中、停止使用管理方及其成员 的所有商品名称、商标、 服务标记、符号等,并不得在广告或其它材料中 运用。 此外, 业主方要中、停止并制止将饭店与管理方、其成员或 ww 体系 联 系在一起的表示,并中、停止使用标志 ww 身份的所有标志、 标志牌、印记、 印章和其它标记,但留在饭店其它内外部、固 定设备、操作设备和供应品、 宣传册子和其它促销材料上的标 志,在 3 个月的过渡期内不受此规定限制, 除非业主方在合 同终止前已将这些资料用完。食品和饮料配方、特殊

47、的计 算机 软件以及任何由管理方及其成员开发的技能都属于管理方和/或 其他 成员的财产,在本合同终止时业主方不再使用。 4、如果 业主方在合同终止的 30 天内不能履行合同本条第 3 款的规定, 管理方和/或其成员可以在不承担非法侵入或其它民事侵权罪 名的情况下 进入饭店并采取制止这种行为的行动。由此造成的 所有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同时,管理方和/或其成员有权依法 或依据公平原则,就受到的伤害及损害 22 提出赔偿要求。 第 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 第 24 页 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 xx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适用

48、 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 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七条 在 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 同规定的 其他条款。 第十三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 用中文书写,经业主方、管理方双方签字盖章后 正式生效。本 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 件(包括定义、用语表、一览表等)和补充 协议、修正协议类 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内规定的所有书面文件应以专人送达 或挂号形式或保送信件邮 递下列地址,缔约双方可随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更改邮递地址: 管理方:ww 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 送达地址:_ _ 业主方:_ 送 达地址:_ 23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 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第 25 页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 合同订 立地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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