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答疑.docx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628899 上传时间:2018-11-2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答疑.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答疑.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答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答疑.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答疑 特征码 NhLjogTDnziJdpKcHroL 问: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既包括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的监督,又包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问: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是什么? 答: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关键是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使 权力的行为,防止和克服滥用权力的现象。 问:如何加强干部任前监督? 答:加强干部任前监督,就是要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 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克服违反党政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的行为。

2、 推荐提名干部要严格履行程序,无论谁推荐、推荐谁,都应手 续完备,都应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干部要深入细致、真实准确, 不仅了解干部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了解干部的思想、生活、 社交等方面的情况,还应注意了解其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 讨论决定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 第 2 页 出决定,切实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 织考察的不讨论,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 通过。 问:如何强化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行使权力的监督? 答:首先是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一方面要着 眼全局,切实加强对整个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另一方 面要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

3、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 轻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部门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 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 员的监督,针对不同对象,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要把对 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各级党委和组织部 门对管理范围内的“一把手”在政治立场、民主决策、选人用 人、廉洁自律、抓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要认真了解,发 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考察考核“一把手” ,要 把能不能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他人的监督,能不能履行 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对班子成员开展监督, 作为一个重要方面。 二要重视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对

4、群众通 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以 及在干部考察考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查核。对那些经查证问题属实的领导干 部,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需要采取组 第 3 页 织措施的,要采取组织措施,包括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免职、降 职、改任、促其引咎辞职等;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 移送执纪执法部门处理。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案件督办工 作,指导下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搞好重要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律和相互监督的 意识。要把干部监督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 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促使他

5、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 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 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 监督的自觉性。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如举办专题培训班,运用 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进行一些尝 试,使思想政治教育有的放失、实实在在,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要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好班子,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 验,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把正气牢固地树立起来。 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

6、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 4 页 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哪些纪律? 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 (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个人不准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 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 发之前需复议的,必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领导成员 同意方可进行;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者调动、交流领导 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 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 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政协 章程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 营私舞弊。 第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