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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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暂行规定 特征码 lenuEwpOfvUCmyixlsnp 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报编辑部的管理,确保学报的办刊质 量和编辑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依据高等学校学报管理 办法和有关出版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XX 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由 XX 职业技术学院主 办的、反映院内外教学科研成果的、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 已获得内部资料刊号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 园地。 第三条 学报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 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2、方向,努力反映职业教育研究的新成果,为 教学科研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报编辑部设在科研设备处,是从事学报编辑出版 工作的机构,是学术科研机构。 第 2 页 第五条 学报编辑部由编辑人员 4 人组成。其中设主编一人, 副主编一人。 第六条 学报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全面主持学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学报编辑委员会,作为学报编 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 主编的工作职责 主编对学报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遵守出版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正确的办刊方向; (二)主持制定编辑工作计划,确定年、期选题组稿重点; (三)抓好学报重

3、点选题和栏目建设,强化学报特色,不断 扩大学报在院内外的学术影响; (四)抓好审稿、定稿、发排、校对、出版发行等各项业务 工作,切实提高学报的学术质量、编辑质量、印刷质量,确保 学报按期出版发行; (五)参与稿件的审读、编辑加工工作,解决审稿中的疑难 问题,行使稿件终审权和发排批准权; (六)抓好编辑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理论学 识水平高,编辑业务技术精湛,团结协作的编辑队伍; (七)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 工作考核情况实行奖惩; 第 3 页 (八)对学报经费开支、财务报帐、稿酬发放等负责审批; (九)合理安排编辑部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 (十)及时处理和

4、落实院党、政领导,新闻出版局、省教育 厅等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任务和事宜; (十一)协调处理好学报编辑部与院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二)在学报的对外活动中代表学报进行活动,扩大学报 的对外联系和交流。 第九条 副主编的职责 (一)处理日常行政和业务工作; (二)负责编辑部来往文件的收发、处理、保存以及印鉴管 理; (三)负责编辑部文件的起草、报表的填发报送、来函回复 和期刊的年度注册审验; (四)履行编辑职责,并负责对拟刊用稿件的复审,参与稿 件终校; (五)对编辑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的检查督促,确保质量和 进度; (六)负责编辑部会议的召集和会议记录工作; (七)负责编辑部的对外工作联系和接待

5、。 第十条 编辑工作职责 (一)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学科的稿件审读,对文稿质量作出 客观公正地评价,写出审读和处理意见; 第 4 页 (二)对经审读决定拟采用的稿件写出推荐意见,向编辑部 定稿会议推荐; (三)对定用稿件进行加工修改,确保文稿编辑质量符合编 辑规范要求,使发排稿件达到“齐、清、定” ; (四)做好校对工作,努力消灭差错; (五)积极参加有关专业学术活动,自觉阅读专业论著、期 刊,及时了解科研、教学动态,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及 发展趋势,提出本专业学科的选题组稿计划,有重点的组稿, 努力开发优质稿源; (六)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和编辑业务,积极开展科学研 究, 撰写专业论文和著作,总

6、结编辑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学识水平 和编辑能力; (七)担任期刊责任编辑,履行期刊责任编辑职责; (八)完成编辑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期刊责任编辑职责 (一)负责当期刊物定用稿件的收集; (二)负责当期刊物版面规划、版式设计、目录编排,联系 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的翻译; (三)负责当期刊物的送印和校对组织工作; (四)协助主编做好终校工作,负责最后校样、激光版样的 检查、校对,负责处理付印前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目录页、封二、封三、封四、文内补白、版权页 第 5 页 的内容安排和校对; (六)向作者发送采稿通知,处理与作者的联系事宜; (七)负责原稿及校对稿的整理交存。 第十二条 资

7、料员的工作职责 (一)收订、管理书、报、刊资料; (二)负责学报的交流与发行; (三)负责学报光盘版的送交和资料收存; (四)负责学报稿件、函件、文件收发登记; (五)负责学报及其他期刊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装订; (六)收集学报在国内外的摘要、转载以及获奖反响情况的 资料和信息,定期汇总报告; (七)负责编辑部考勤及岗位津贴发放; (八)负责学报稿费、审稿费及有关费用的结算、发放, 管好有关财务; (九)完成编辑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稿件处理规程 第十三条 凡来稿均须统一登记,登记应按照来稿邮戳日 期载明来稿日期,登记清楚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所在城市、 邮政编码,字数等事项。登记一般应做到

8、随收随登,随登随分, 不拖延、不积压。 第十四条 各位编辑按学科分工负责稿件初审。稿件初审 应按照学术规范标准从稿件的政治观点、学术质量、写作质量 第 6 页 等方面对稿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填写稿件审理单, 写明对稿件观点、学术价值、写作质量的评价,并提出修改的 建议,根据作者修改的情况作出是否可以刊用的处理决定。 各位编辑应在初审认为可以刊用的稿件中再根据版面容量 和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定当期拟用稿件。 各位编辑应把稿件初审作为其基本工作,及时审理,并在 编辑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意见,不得积压、拖延,不得不 负责任地突击审理。 第十五条 初审拟用稿件或经初审对其处理还需商酌的稿 件,应

9、送主编、副主编复审。复审主要对初审情况进行复查, 负责学术水平把关,并做出刊用与否的复审意见。 第十六条 经初审、复审决定当期学报拟刊用的稿件,由 责任编辑向编辑部会议推荐,由编辑部会议集体定稿。编辑部 定稿会议在定稿前 1 0 日内召开,各位编辑必须合理安排工作, 按时做好推荐稿件的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编辑部会议决定刊用的稿件,由主编负责终审, 主编根据选题计划和当期的内容重点及版面,决定刊用或经修 改后刊用或推后刊用的稿件。 主编终审中认为编辑部会议所定稿件不符合刊用标准的, 有直接否决权。 凡当期刊用稿件及其他刊发文稿须经编辑室主任和主编分 级签发,由当期责任编辑执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更

10、改、增加刊 第 7 页 发内容。 第十八条 经主编签发当期刊用稿件,由当期刊物责任编 辑分发责任编辑进行编辑技术加工修改。各 责任编辑必须切 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编排规范要求和文字规范要求对其负责的 文稿进行认真的加工修改,使修改加工后的稿样达到“齐、清、 定”的发排要求。文稿责任编辑应在一周内完成文稿修改加工, 交当期责任编辑。 编辑修改稿件应注意尊重作者的著作权。 责任编辑应在文末署其真实姓名,以示对其编发的政治观 点、学术质量、编校质量负责。 第十九条 经各位编辑修改加工后的稿件,由当期刊物责 任编辑负责收集审查,编制目录、规划版面版式后,及时送交 打印,并督促打印室在 10 日内完成打印

11、。 第二十条 主编、副主编应加强对稿件初审、复审、送印 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确保各个环节的文稿处理质量。 第二十一条 对稿件处理情况各位编辑应当注意保密;与 作者联系各有关事宜,一般应以编辑部名义进行;在编辑部未 按程序对稿件作出处理决定前,任何人不得对作者许愿。 第五章 校对规程 第二十二条 各期刊物的印刷校对工作由当期刊物的责任 编辑负责联系和组织,当期责任编辑应切实负责,及时、合理 地安排工作,确保印制时间及质量。 第 8 页 第二十三条 校对实行初校、复校、终校三级校对制。初 校、复校均由两名编辑为一校对组实行分别对校办法,初校和 复校应在各校对组之间交叉校对。责任编辑应对自己所编

12、发文 稿的校对质量负最终责任,在初校或复校中至少应参加自己编 发的校对一次。 初校、复校分别应在各次校稿分发之日的四日内完成,校 对组内应在校稿分发之日两日内进行交换对校。终校由主编、 副主编、编辑室主任、责任编辑负责最后统一把关。 第二十四条 校对应对文稿的文字、标点符号、编排规范、 注释、参考文献、外文注释、刊眉等全面校对。对发现差错应 用校对规范符号,清楚地标出和更正。 第二十五条 初校须对照原稿,与原稿上的标题,署名, 文内分级标题,段落,文献号、注释号顺序,文献项目,数字, 年代等逐一核对,防止差错。在校对中发现的文字、标点差错、 掉字、掉段、重复段、多余字,编辑技术差错,应在校页的

13、空 白显著位置清楚标出和更正。校对符号必须符合规范,划线必 须端正地沿行距划出,不得网络式交叉划线。 复校须与初校稿对红,检查一校校出差错是否改正。然后 再按照初校其他要求仔细校对。发现疑问要及时查对原稿或找 责任编辑处理,不得拖延、遗漏处理。 终校应在初校、复校的基础上对文稿作最后检查,除仔细 校读文稿内容外,重点应检查所有的标题、署名、版式、字体、 第 9 页 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编号、文献标识码、作者简介、 注释、文献内容、刊眉、目录页、版权页、封二、封三、封四 等项内容,核对目录标题、署名、页码与刊内标题、署名、页 码是否一致。 第二十六条 终校结束后由当期刊物责任编辑负责最后更

14、 改、对红、激光样检查等工作,检查无误后签字送印。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报编辑部实行坐班制。 编辑根据其工作性质,实行坐班制与集体工作日制度、编 辑值班制度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编辑在集体工作日和值班日须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二十八条 学报编辑部按照院内的要求实行考勤制度。 编辑部人员因病、事须向编辑部领导请假,超出编辑部领 导批准权限的应向院人事处或院领导请假。 第二十九条 学报编辑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工作考核和 奖惩制度,制定和实行各项具体管理制度。 第七章 稿费、审稿费等 第三十条 凡学院内教职工向本刊投稿的,其稿件如被采用,将 统一发放稿酬。 第三十一条 编辑委员会委员审稿后,审稿费按审稿的质量进行 定等发放。 第八章 附则 第 10 页 第三十二条 本规章自学院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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