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 强化人大代表管理人大代表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大代表的表现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仍存在着“最后一公里”的距离。积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更加全面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就当前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对人大代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作粗浅的探讨。一、部分代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1.意识不强。人大工作活力在代表,动力在代表,潜力在代表。但部分代表角色意识差,思想不到位,乐当“荣誉代表”,把代表身份仅视为一个光环
2、一项政治荣誉,未能调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履职热情。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专职化程度仅在5%左右,高度的兼职化导致个别代表缺乏全局观念,把自己的事业和本职工作视为“主业”,把代表职务当作“副业”,在大局与小利的纠结中顾此失彼。2.能力不高。能力影响行动力。部分代表虽然群众基础好,深受拥护,但文化程度不高,建言献策能力欠缺,疏导化解矛盾能力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缺乏可操作性;部分代表缺乏调查能力,只看到问题表面,不善分析问题,在高效履职方面有心无力,久而久之成为消极不履职的“怠表”。3.外力不够。人大常委会服务于人大代表,但目前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没有具体标准,更没有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无从
3、界定,代表失去了勤勉履职的外部约束。在分组讨论时,部分代表的发言得不到重视,甚至不给代表留时间的现象也大量存在,直接影响了代表履职积极性。4.保障不足。代表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代表法第四章中还具体地把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的保障细分为四个方面: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组织保障。但在司法保障上,有的人大代表约见政府机关负责人时遭到拒绝,所提建议得不到重视;在时间保障上,当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两者发生矛盾时,代表无法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履行代表职务上来;在物质保障上,虽然地方财政已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经费总额相对偏少,与正常开展代表活动的需求有较大差距;在组
4、织保障上,组织走访选民活动不够常态化,代表活动的质量和实效有待提高。二、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的几点建议1.强化主体地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监督“一府两院”,引导代表依法行使好选举、审议、提出议案建议等职权。重大事项决定要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确保能够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在巩固、强化代表的主体地位时,不妨遵循“四字”标准:“动”起来,让每一位代表都真正参与融入;“实”起来,不搞一刀切、一锅煮,不搞形式主义,内容实,措施实;“扛”起来,通过实践活动,让代表把法律赋予职责扛起来,增强使命感、
5、责任感;“评”起来,代表做得好不好、到不到位,都要接受选区选民的评议。2.保障履职条件。进一步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当好代表履职的坚强“后盾”;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支持本单位代表的工作,确保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参加会议和有关活动;全面落实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确保相关经费按政策要求保障到位,向相关部门建议经费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证活动经费正常支出,代表工作顺利运行。3.激发履职动力。在持续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科学化评选考核指标。重点加强对代表联系群众、收集意见、提交建议、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充分听
6、取选民意见和代表所在单位的意见,将代表置身于广大选民的监督和支持中。完善履职绩效记录,作为评先评优及下一届代表或上一级代表选举时推荐、宣传的依据,激励和推动代表主动作为、用心作为。4.加强建议办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可以针对履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但不直接解决问题。因而代表所提建议被如何对待,将直接影响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落实好了会让代表有价值感、存在感;落实不好会让代表认为“提了等于白提,白提不如不提”。必须健全代表建议意见交办、走访、答复、反馈、测评等环环相扣的办理制度,加强定时、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实行“两办一商”(即加快建议的转办、交办工作,与代表会商解决方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代表履职激励机制与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建议提得好,落实得好,下次提得更多更好”的良性循环,促使代表乐于代言,勤于履职。5.建立退出机制。要保持代表队伍“渠水清澈”,必须打通代表进出通道,杜绝代表任期终身制和代表出口不畅现象。要摒弃情面观念,依法支持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约谈、劝退、罢免履职敷衍塞责的不称职代表;要敢于依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处置不称职代表具体情况,常给代表敲响警钟,增强代表危机意识,促进他们在履职上下功夫、花力气、见行动、出成效,从而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