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制度为了切实落实潍坊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建立育人为本基本制度的通知 文件精神, 真正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工作,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如下救助制度:1 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 教务处、 总务处及财务室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根据分工,负责制定相关的救助制度,并做好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实施。2 救助范围: 被救助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正式学籍、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或者是因家庭遭受突然变故失去生活来源需要临时救助的学生
2、3 建立台账:每个学期初,由班主任老师对本班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无缝隙排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并交学校财务室存档。4 申请程序:学校救助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每学年评审一次,申请救助的学生必须填写奎文区南湖小学救助金申请表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校救助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确定救助名单及救助标准后, 每年分两次将救助金直接发放到被救助学生手中。 同时, 学校还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希望工程助学金等各种渠道的救助金来源。5 免费制度:对于享受最低家庭生活保障和 “ 两免一补 ” 的在校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学校救助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减免相关费用。6保密制度:在救助困难学生时,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被救助学生的姓名、班级、家庭状况等个人信息,保护好学生的隐私和尊严。要特别注意救助方式, 在经济救助的同时,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被救助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7 衔接制度:学生毕业后,学校将被救助学生的信息反馈给高一级学校,为毕业生将来办理相关救助手续做好基础工作。以上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遵照执行,同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精品资料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