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税收.doc

上传人:李医生 文档编号:7202224 上传时间:2020-11-05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唐代的税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唐代的税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唐代的税收.doc(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唐代初期仍沿用隋代的“租庸调”制:由官府授田,每丁每年纳粟二石,这只相当于一二亩地的产量,而每丁一般受田几十亩、上百亩,税率相当于汉代的“三十税一”,甚至更轻。若遇自然灾害,租调可减免。到了唐代中期,按丁纳税的“租庸调”制已不能保证朝廷的收入,因为地主地多缴税却少,大量的失地农民又缴不起税,朝廷便宣布废除“租庸调”制,实行按亩纳税的“两税法”,即夏秋两次征税,每亩征税额大致是产量的5%,高于“三十税一”。“两税法”没有救济制度相配套。百姓若遇天灾,田地绝收,照样要完税,为逃税只好逃亡。实行两税制,开始在唐德宗建中元年,为当时掌理财务大臣杨炎所策划。自此以来,直到近代,中国田赋,大体上还是沿袭这个制度。因其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故称两税。到了北宋,赋税仍沿用“两税制”,大致为收获一石输官一斗,即10%,是唐中期的二倍。南宋除“两税制”外,新增的税种有“经总制钱”、“月桩钱”、“报账钱”、“和预买”、“科配”等等,不一而足。南宋赋税比北宋重好几倍。五代十国时期,“两税制”已变成“多税制”,新添的杂税有:鸡税、鱼税、菜园税,橘园税、水磨税、砍柴税、浇水税、农具税、蚕税几乎无所不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