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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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代案例分析,国际多式联运的责任期间及货损索赔案,目录,案情回顾,2011年11月18日,华映公司与特灵台湾公司签订了进口3套冷水机组的贸易合同,交货方式为FOB美国西海岸,目的地为吴江。2011年12月24日,买方华映公司就运输的冷水机组向人保吴江公司投保一切险,保险责任期间为“仓至仓条款”。同年12月27日,原告东方海外公司从美国西雅图以国际多式联运方式运输了装载于三个集装箱的冷水机组经上海到吴江。原告签发了空白指示提单,发货 人为特灵台湾公司,收货人为华映公司。 货物到达上海港后,2012年1月11日,原告与被告中外运江苏公司约定,原告支付被告陆路直通运费、短驳运费和开道车费用共计941

2、5元,将提单下的货物交由被告陆路运输至目的地吴江。但事实上,被告并没有亲自运输,而由吴淞公司实际运输,被告向吴淞公司汇付了8900元运费。,案情回顾,同年1月21日,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两个集装箱破损,货物严重损坏。 收货人依据货物保险合同向人保吴江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后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向原告进行追偿。原告与保险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已向保险公司做出11万美元的赔偿。之后,原告根据货物在上海港卸船时的理货单记载“集装箱和货物完好”,以及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出场联和进场联)对比显示的“集装箱出堆场完好,运达目的地破损”,认为被告在陆路运输中存在过错,要求被告支付其偿付给保险公司的11万

3、美元及利息损失。,人保,华映,特灵,东方海外,中外运,西海岸,上海,吴江,(买方),(卖方),(货代),东方海外,(海运),(陆运),吴淞公司,代位求偿权,FOB,关系图,问题剖析,华映公司向人保吴江公司投保一切险,双方达成的保险合同依法成立有效,货损属于货物运输保险单下的保险事故范畴,保险公司对涉案货损进行赔付符合情理和法律规定。故买方应向人保吴江公司要求索赔。,(1)买方华映公司应向谁进行索赔?为什么?,问题剖析,应当承担赔偿保险公司的责任,但并非最终责任承担者。 全程运输方式属于国际多式联运。原告是多式联运的全程承运人(经营人),其与被告之间订立的合同是有效成立的。涉案两个集装箱货物的损

4、坏发生在上海至吴江的陆路运输区段,故被告应对货物在其责任期间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作为多式联运全程承运人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失向作为陆路运输承运人的被告进行追偿。,(2)原告东方海外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原因?,问题剖析,应该承担责任。 本案的集装箱在卸下船时良好,在陆运出场时也完好无损,而到目的地进场时出现破损,那么自然推定集装箱及箱内的货物损坏发生在陆路运输阶段。在运输中,法律规定对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货物在该运输途中发生了损坏,若没有相反的证据,就推定承运人存在过错,必须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因此,当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收货人赔付后,向发生货损的区段承运人追偿于法不悖,所以,中外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被告中外运江苏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原因?,本案小结,2 责任清晰、做好风险预防,1 一切合同都按程序走、规范、合法、合理,3 选择合理的交货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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