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学生朗读能力评定标准撰写人:_日 期:_小学生朗读能力评定标准一、朗读要求“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朗读的总要求”(语文课程标准)。人民教育出版社(小语室)提出中、低年级朗读应达到的具体要求:(1)正确读准每一个字,尤其是前鼻音、后鼻音、平舌音、翘舌音,或根据地方方言特点容易读错的音,还要读准轻声、儿化、变调。(2)读通句子,包括不多字、不少字、不错字,不颠倒、重复字句;读准标点符号的停顿;读好长句子中词语间的停顿和难读的句子。(3)流利朗读,并有一定的表达语气,有适当的情感投入。二、测试标准朗读测试分“正确、流利、感情、姿势”四方面进行,采用星级评定法(总分10分,9分
2、以上,8分以上,7分以上,6分以上,6分以下)。8分以上为优秀,6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不过关)。1正确(3分)要求:能正确地进行朗读,念准字、词的读音,不读错字。评分:错、漏、添,每出现一次扣0.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2流利(3分)要求:能通顺、流利地通读完整的一段文字,不读破句,不重复。处理好语气上的停顿及段与段、句与句之间的停顿。评分:每回读一次扣0.2分;停顿不当酌情扣0.10.5分;语速、节奏过快或过慢,酌情扣0.10.5分。最高扣分不超过3分。3感情(2分)要求:朗读习惯良好,神态自然、大方,声音响亮,有适当的情感投入。评分:声音不响亮、神态不大方酌情扣0.10.5分;没有适当的情感投入酌情扣0.51.0分。4.姿势(2分)要求:朗读的姿势良好。评分:姿势不正确酌情扣0.11.0分。备注:希望各任课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针对本班学生朗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练习,切忌不可进行集中强化训练。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