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格式[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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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格式1 特征码 cdMfEeueFvrcrJdwcYOs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 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_企业集体合同条 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 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 职工。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 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 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 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

2、同的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局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 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 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 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 第 2 页 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 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 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 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 规章制

3、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 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 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五条 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 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 为依据。 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 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 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 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 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 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

4、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社部发XX8 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 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 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 20.92 天和 167.4 小时,即执行国 第 3 页 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40 小时,不 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 工作时间具体按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 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 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 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 挖掘人

5、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 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 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 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 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第十一条 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 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 时间的

6、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 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 4 页 第十三条 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 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 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 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 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 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 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7、) 。 第十七条 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 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 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 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 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 第 5 页 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 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 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 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

8、工致残、因工死亡; 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 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 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 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 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 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 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

9、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 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 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 第 6 页 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加 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 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 委托工会进行 。 第二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 术培训管理。 第七

10、章 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 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 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 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 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 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工会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 育,要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开展 技术练兵活动和竞赛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树立终身学习 的理念。 第八章 纪律与奖惩 第 7 页 第三十条 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 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

11、必要的规章制度。企 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 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职工遵守劳动纪 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职工违反劳动纪律,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 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一条 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年度 方针目标生产和工作任务、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 高劳动生产等方面作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应给予荣誉奖励和相 应的物质奖励。 对职工记功、记大功、晋级和配发奖金,由工会提出 建议并会同企业研究决定; 拟对职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 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与企业协

12、商后,向上级工会推荐。 评定职工奖励的工作应在每年年底前进行,如实际情 况需要,亦可及时评定。配发奖金每年宜进行一次,个别确有 突出贡献而需作特殊处理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 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 暂行规定视情况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 8 页 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由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在听取职工 本人申辨后决定。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开除 决定时,应符合下列程序: 1、企业行政提出处理意见; 2、

13、征求工会意见; 3、须由企业行政会议或者专门小组联席会议讨论 决定; 4、开除职工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 定; 5、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第九章 监督检查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执行,企业和工会职工 代表应按人数对等的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 合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解决合 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 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限届满,由企 第 9 页 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 报告合同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并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

14、的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发生有关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 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 议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 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章 合同履行及变更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 3 年。 时间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 _月_日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 变更。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谈判签订新合同。新 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继续顺

15、延二个月,新生合同 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 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条款要求的权利。 修改合同的过程应按平等协商的程序进行,修改后的 第 10 页 条款,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 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双方协商解 决。 第四十条 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 按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签字后应于 7 日内分别报送地方劳动 行政主管部门和_电力工会。合同自劳动管理主管部门 予以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

16、出异议的,即行生效。合同正本一 式 5 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报地方劳动行政 主管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 合同生效后,企业和工会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分别向各自代表 的全体成员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集体合同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各自的权利 和义务,协调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共同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 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工作委员会代表各中小企业全体员工 与各中小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中小企业集体合同 。 第一条 本合同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 均有约束力,是企业经营者、工会和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 劳动关系准则。企业与员工

17、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 第 11 页 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条企业应当尊重并支持企业工会依据工会法 中国工会 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应当支持企业行政依法 行使管理职权,组织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平等协 商等途径和形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 履行劳动法和企业规章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 劳动法规定的权利。 第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企业和企业工会应当进行协 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和双方可提请开发区劳动争议协调组织 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和提出诉

18、讼。 第五条 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第六条 企业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 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和相关福利待遇,并根据企业效益 逐步提高职工工资。 第七条企业应按规定发给职工必备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 做到安全生产。 第八条工会有权监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 生产措施,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 12 页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

19、致使无法履行或双方协商 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经企 业方代表和工会方签字盖章报劳动部门、开发区工会。本合同 生效后,各方所属的成员单位应当向各自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 公布。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三份,每个企业一份、工会一份、报上级 工会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联合工会 企业名称(盖章): 工会主席(签字):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 企业名称(盖章 第 13 页 ):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 第 14 页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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