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总结长治县中医院2015年9月15日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总结根据长治县总工会长县工发201525号关于转发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通过,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单位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接到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科室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学习,并组成了以院工会主席刘联兵同志为组长,女工部长宋爱英同志为副组长,职代会代表及全体女工为成员的条例学习小组,利用班前
2、班后、工余闲暇时间积极认真组织实施学习宣传活动。刘联兵主席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重要意义。它的颁布,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对于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刘联兵主席指出,工会作为女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中负有重要责任。工会干部和职代会代表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刘联兵主席的动员和指导下,宋爱英部长组织大家利用工余时间,采取宣读讲解、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等形式,逐句逐条对条
3、例全文进行认真宣讲、解读,逐条逐款消化、吸收。力求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精髓。针对大家都关心的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条例共有29条,在全国率先提出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五期”保护,并将“卫生福利”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新条例的实施将更加人性化、法治化,可操作性更强,对于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特殊待遇、特殊保护更加周到细致。条例对新形势下保障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此次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提高了条例的透明度,扩大了条例的知晓率。条例中的每一条每一款都充满了浓浓的人性关怀,更加贴近我们广大女职工的实际需求。我院女工干部及广大女职工深受鼓舞,纷纷表示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为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执法意识和责任义务,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氛围,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而共同努力。长治县中医院2015年9月14日我院检验科女职工认真学习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我院收费处女职工认真学习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