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化妆品市场的监管,深入排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某个单位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规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规违法违规行为,立马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不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玉溪市2021年化妆品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前期相关工作安排仔细贯彻落实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确定目标为确保此次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下发了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所依照通知相关要求仔细开展整治工作。二、仔细开展各环节整治工作
2、一)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做好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仔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结合实施方案,明确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职责及任务。2021年市局下达抽样任务2批次,均为婴幼儿护肤类,国产、进口各1批,我局已按要求完成2批次的抽样工作,并按要求立马送检。目前已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1份(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已立案查处。(二)广泛动员,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目前峨山县内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有经营企业72户。2021年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车辆25车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6户次,其中:酒店11户。我局对于一些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的国产非特殊
3、用途化妆品经备案后进入市场销售问题,开展违规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清查工作。要求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者必须将标有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字样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现场检查发现我县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化妆品均有相关许可证标示,未发现违规违法发布广告及自制化妆品情况,未发现有违规违法宣传。其中,化妆品经营企业索取产品相关资质不全,部分企业有供货方营业执照,但均未建立验收台账。美容院多有索取供货方相关资质,但产品资质不全(部分产品有检验报告),套装类产品仅外包装有标示。(三)开展网络销售化妆品清查行动持续结合“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检查工作开展专项
4、检查,通过“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进行查询,未发现有经营化妆品的网站,并通过行政审批股查询“网络经营户”信息,发现有微店平台经营户“峨山县希芸化妆品店”,但经检查该网店无上架化妆品,因此目前峨山县内暂未发现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及经营者(四)结合国家局相关通告立马排查问题化妆品为确保峨山县行政区域内化妆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总局相关通告多次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假冒、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工作,检查未发现通告中所列批次的假冒、不合格化妆品,但执法人员还是告知各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理发店加强进货验收管理,不要购进无资质产品。(五)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
5、入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尤其是“5.25”护肤日宣传活动。我局以“5.25爱肤日”为契机,于5月25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安全用妆,伴您同行”的2021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本届科普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大众流量平台,充分调动专家、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共开展活动14余次,设立展台1个,咨询人次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惠及群众500余人,电子屏1屏,微信等媒体宣传数量10条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化妆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三、落实双随机-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化妆品双随机检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2021年化妆品经营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我县2021年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抽查计划,根据实际制定了抽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实施。截止今日,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随机抽取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家,完成监督检查18家,完成率1%,已录入系统18家,录入率1%。未发现违规违法违规情况。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