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转让合同-房屋查验应遵照合同内容[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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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转让合同:房屋查验应遵照合同内容1 特征码 QKoyBkvzvvVIHjjUvana “严格来说,这个通知只是针对预售商品住宅交接程序的一种 规定,而非针对房屋查验细节的规定,房屋查验应该怎样操作, 还是应该遵照双方合同来进行。 ” 20XX 年 1 月 1 日, 关于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 验的通知将在北京市正式施行。按照这个通知 ,预售商品 住宅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 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 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日前, 法律界和工程监理界的一些专业人士对于这一通知如何实 施,谈了自己的

2、看法。 先验后收填补法律空白 “近年来,北京市发生了一系列的收房门事件,究其 原因,还是房屋交接的程序缺乏足够的法律规定, 通知的施 行,将使收房门事件的发生得到较好的控制。 ”北京市建诚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 地产交易活动日渐频繁,而相对于市场的发展而言,法律法规 的制定还略显滞后。 现行的法规体系中,仅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 2 页 (市政府第 135 号令)第五十条对预售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 续要求做了基本规定,但是对于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具体 说就是查验房屋和办理手续的先后顺序和相互关系,以及费用 缴纳等方面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此外,现行

3、的北京市商品 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接手续中相关税费的缴纳方式也 有约定, 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了三种方式,即:开发商出卖人 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买受人同意 委托开发商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和供暖费 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开发商,买 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 和供暖费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 税费的凭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通常都要求消费者 选择第一种方式。先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再 进行房屋查验,已经成为行业的通行作法,这种程序极易导致 业主与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

4、宅交付时发生纠纷。 其实,在办理交接程序前查验房屋既是合同的约定,也是 开发商应该提供的服务,开发商不应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 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 通 知的施行,可以说填补了法律体系中的一项空白,将进一步 规范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保障预售商品住宅顺利交付, 较好地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 授权查验应明确授权范围 第 3 页 通知规定,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 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 进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查验 7 日前,书面通知预购 人办理查验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 预购人因故不能亲

5、自到场查验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 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 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这里所说的房屋竣工验收, 是指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工程竣 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建筑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方可视为达到交付条件。当然,竣工验 收备案表仅仅为商品房应达到的交付条件之一。按照现行合 同相关条款,商品房达到相关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应当在交 付日的 7 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 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房屋查验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进行。 当预购人无法亲自到场时,可书面授权

6、他人或其他组织办理, 但是授权范围必须明确,预购人须对被授权人的查验结果予以 认可。 对于预购人在 7 日内未能亲自或者授权他人查验房屋的问 题,律师认为,这不能简单地认为预购人对相关结果予以默认, 而是应该在双方合同中进行约定,按照合同办理。 查验内容看合同 第 4 页 对于房屋查验应该查哪些内容,律师认为,应该依据合同 约定来进行查验。按照现行合同条款,主要包括采暖系统, 保温材料,外墙,内墙,顶棚,室内地面,门窗的外窗结构尺 寸、开启方式、门窗型材,厨房的地面、墙面、顶棚、厨具, 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顶棚,阳台,电梯等内容。 对于查验所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解决。按照现行 合同 ,主

7、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将已 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二是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 品房交付之日起约定期限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 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双方还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其他的解决方式。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 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 当配合保修。 消费者不应因为查验发现问题而滥用拒收权。按照现行 合同条款,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 齐全,或未满足 足合同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 第 5 页 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

8、承担;此外,当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 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或者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 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方有权退房。 业主原因导致延期的不适用此规定 律师提示说,按照此通知 ,先查验后交接的相关规定应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合同约定,应于 20XX 年 1 月 1 日前办理交接手续而未办理的,若因业主原因造成的, 不应适用此通知相关规定;若因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则应适 用此通知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应该参照此 通知执行。 律师同时表示,这一通知归根结底,还是对操作程序 的规定,具体如何查验,还是应该遵照合同来进行。目前,北 京市建委正在会同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示范文本)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同条款,将在房屋交接 程序上做出更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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