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BOT指定仓库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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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CBOT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文件 指定仓库管理办法 指定仓库管理办法 20090909 发布 20090909 实施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 CCBOT CCBOT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指定仓库的管理,规范交货行为,保证货物 交货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CCBOT 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指定仓库也称“交收仓库”是指由本市场指定,经市场指定的为买卖合约履行实物交收的 交收地点。分为“基准交收仓库”和“一

2、般交收仓库” 。 第三条第三条 市场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收仓库现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收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 本办法。 第二章 指定仓库的条件及与程序 第四条 第二章 指定仓库的条件及与程序 第四条 申请指定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仓储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制定交收 仓库资格的记录; 4、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中转、进出装卸能力较强; 5、库容量达到本市场规定的要求,有较好的储运条件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6、有严格

3、质量检测技术和完善的检测化验制度、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7、承认本市场的交易制度,交收制度,及本市场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市场的规定的作 业程序开展交收组织工作; 8、接受本市场的监督; 9、本市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第五条 指定仓库的审批程序 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确认章) ; (3)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二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4)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5)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收仓库的批文及有关

4、单位单位出具的担 CCBOT 第 2 页 共 6 页 保函; (6)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7)本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市场审查批准程序: (1)本市场依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2)本市场依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3)指定交收仓库需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本市场审定同意后方可开展实物 交收业务; 3、本市场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定指定交收仓库协议书 ; 4、本市场颁发CCBOT 指定仓库证书 。 第六条第六条 指定交收仓库经本市场核定批准后须办理以下事宜: 1、指定交收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须到市场备案; 2、仓库对现

5、货交收业务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须到市场备案; 3、缴纳风险抵押金(具体标准由本市场决定另行公布执行) ; 4、指定交收仓库专门管理人员接受本市场交收业务培训; 5、本市场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第七条 指定交收仓库申请放弃交收库资格,应向本市场递交放弃指定交收仓库资格申请书 ,并 经本市场审核批准。 第八条第八条 制定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1、交收商品全部出库; 2、结清与本市场和市场内其他交易商的债权债务; 3、按本市场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九条 第九条 指定交收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本市场及时通过官方指定网站发出通告。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第三章 权利与

6、义务 第十条 指定仓库享有的权利: 1、有权按市场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方法收取仓储租金及出入库费用和其他费用; 2、有权拒绝不符合市场规定要求的储货人办理入库手续; 3、有权拒绝不符合市场规定要求的货物入库; CCBOT 第 3 页 共 6 页 4、有权对储货人提出合理要求和规定; 5、指定仓库有权签署仓单,其签发的仓单可以在本市场进行交易交收及在本市场办理质押; 6、指定交收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7、本市场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指定仓库承担的义务:(六)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1、 严格执行市场所制订的交货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 接受市场的监督, 及时向市场提供有关部情况; 2

7、、依据市场现货合约的交收标准,对用于交收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并向储货人详细介绍仓库管理 的有关规定; 3、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市场规定的交收标准; 4、向本市场如实申报保证市场交货业务的基本库容及出入库能力,并以此安排出入库业务; 5、凡以本市场交易商名义要求入库的货物,交货库必须验明市场审批签发的CCBOT 入库申请表 CCBOT 入库通知单后方可入库; 6、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收商品的运输和其他相关事宜; 7、所出具货物凭证必须与实物一一对应,并对出具货物凭证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8、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本结构,仓储场地

8、等事项,应及时向市场报告; 9、交纳交收仓库风险抵押金; 10、准确、及时地向市场报送仓储库存统计资料,提供有关情况,接受市场监督。每月 25 日前向市 场报送次月所能保证的最小库容,指定仓库对在此库容内符合标准的商品应该确保入库,由此引起的纠 纷由指定仓库负责; 11、 严格按照本市场的规定办理货物出库, 必须验明出货人的身份、 经过市场背书的 仓单 、 CCBOT 出库通知单等有关的法律文件,方可以发货出库; 12、对本市场交易商签发仓单时,应在签发落款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市场报告,出现法律纠纷 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市场报告; 13、保守与市场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14、本市场交收细则

9、和指定交收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二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二条 货物入库的条件: CCBOT 第 4 页 共 6 页 1、交收仓库应保证本市场交收商品优先办理入、出库; 2、入库货物的质量及包装必须符合本市场的交收规定; 3、每张仓单对应的货物必须是同一品种、规格、级别的货物;且法律凭证、验收资料齐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入库货物的数量以实际货物的数量为准,计量单位符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规定。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入库的程序: 1、入库申报:货主向本市场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办理入库申报,即向本市场提交CCBOT 入库申 请表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品种、等级、

10、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 2、 入库申报审批:本市场在库容允许情况下,将在 3 个交易日内作出批复,并开具CCBOT 入库 通知单通知申请人,经过批准获准入库的,货主应在本市场规定的有效期内( CCBOT 入库通知单开 出后 10 天之内) 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 未经过本市场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 有效期内入库的交易货物不能用于交割。 3、指定仓库依次按照货物先到先入、先申请者先入、先卖货者先入的原则为交易商办理货物验收入 库手续。交易商、货物所有权人与指定仓库签订仓储合同; 4、按照仓储合同的约定向指定仓库发送货物; 5、 入库检验:交易货物入库时,货主

11、应出具该批次入库货物的检验报告或委托本市场指定检验机 构进行检验。检验分为质量检验和数量检验两部分。仓库可凭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与数量验收单开具仓 单原始凭证。 6、 货主的质量责任:货主应确保所交割交易货物达到本市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货主交割交易 货物质量不合格而导致整个仓库内交易货物变质(达不到本市场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货主应承担全部 责任。交割仓库如认为交易货物有可能存在潜在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货主的交易货物在检验合格后再 卸货。 7、 货主监收。交易货物入库时,货主应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 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 8、 交割货物必备单证: 交易货物:必须提供本

12、市场指定或认可后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货主对其提供的上述全部单 证的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进口交易货物:必须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放行单原件(本市场复印后退还)及本市场指定或 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货主对其提供的上述全部单证的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 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核无误,经交易商确认后,与交割仓库签订仓储合同。交割仓库通过书面或 数据电文方式将其开具的仓单提交本市场注册。完成注册的标准化仓单才允许在本市场进行交收交割。 CCBOT 第 5 页 共 6 页 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核无误, 经本市场确认后, 货主本人或本市场代理客户与交割仓库签订仓储合同。 本

13、市场代理客户与交割仓库签订仓单的在货物所有权的未完成转移前货物所有权属于货主。交割仓库通 过书面或数据电文方式将其开具的仓单提交本市场注册。完成注册的标准化仓单才允许在本市场进行交 收交割。 10、 检验方法和机构。交易货物进出库以本市场指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为准。 (1)交易货物入库时由卖方出具入库商品的检验证书,未经本市场认可的检验,本市场可在指定检 验机构中选择一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再检验。再检验不合格或部分合格,本市场有权要求卖方 做全部或部分退库处理。由此引起的包括检验费、仓储费、出入库费、违约赔偿等费用一并由卖方 负责。 (2)交易货物出库时买方认为必须检验的可由买方在本市场指

14、定检验机构中选择检验机构重新检 验。如买方在交割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向本市场提出书面的验货申请,本市场将视为买方已认可此 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约要求。 (3)交割仓库若对买方或卖方选择的检验机构有异议,可与对方协商重新指定检验机构。若协商不 成,可向本市场提出申请,由本市场指定检验机构。 (4)买卖双方和仓库都必须配合指定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买、卖方只能对于其持有合约数量相同 的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用分别由提交检验要求的一方自行承担。买方出库检验确实不合格的,检 验费用可以另外向卖方索赔。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指定仓库对货物的保管要适应货物的特点,指定素质高、业务好、责任心强的保管员专 门负

15、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且由市场审核。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交货商品的保管环境和条件,必须符合商品的特点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货物损失,在指定仓库提供经过司法认定的证明材料的前提下, 指定仓库不负责赔偿,但是指定仓库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储货的交易商和市场,同时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如因为指定仓库通知不及时,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迟延造成损失扩大,则应该就 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货物凭证必须与实际情况相对应,存放地点明确,仓库保管员要根据储存货物的实际情 况,按照仓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货物的检查,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向市

16、场汇报。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交货库的货物凭证管理人员,每月 5 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所有货物凭证商 品数量、质量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市场仓储物流中心,以利于市场监管。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出库的程序: 所有在本市场交收的商品,必须凭经过市场背书仓单和本市场签发的CCBOT 出库通知单提 货。指定仓库对印鉴严格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 CCBOT 第 6 页 共 6 页 1、交易商凭所持有的仓单向本市场提交CCBOT 出库申请表 ; 2、经过市场审核无误后,对该仓单加盖“背书专用章”并CCBOT 出库通知单登记; 3、 仓单持有者凭本市场背书仓单和CCBOT 出库通知单 、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

17、证前往指 定的指定仓库提货; 4、指定仓库验证仓单后组织发货,指定仓库专管员在仓单上加盖货物“发讫专用章”并签 字; 5、发讫货物的仓单由指定仓库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不低于 5 年) 。 第五章 费 用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费 用 第二十一条 货物在运达指定仓库前的一切费用由储货人承担;储货人自货物运达交货库之日起, 按照实际存储日期向指定仓库支付仓租等费用。仓单持有者自持单之日起,向指定仓库支付费用,由市 场代收。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指定仓库内装卸费等项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物价部门颁布的标准报市场批准执行。见 本市场官方网站的公布资料。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仓单在有效期满之日前(含最后有效

18、日当天) ,持单人必须办理提货。不能够提货的, 应该与指定仓库另行办理委托保管。能否委托保管,由指定仓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委托保管的具体事 项由持单人和指定仓库协商处理。不能提货又未能办理委托保管的,按照CCBOT 指定仓库管理办法 规定办理,在市场对以上货物进行处理期间,指定仓库仍然履行仓储保管义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储存货物进行熏蒸等处理时,必须在实际发生日前十日以书 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市场。熏蒸等处理费用由实际发生日的持有人负担,由市场代收。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储货人按照市场的要求储存货物,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指定仓库不予

19、以接受。如对仓 库检验结果有较大异议,由市场指定的技术部门检验核准,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储货人、购货人与指定仓库如发生纠纷,由各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达不成一致意见, 由市场出面调解,如调解不成,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争议款额的大小,按照人民法院 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本市场登记注册所在地相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违规与处罚 第七章 违规与处罚 CCBOT 第 7 页 共 6 页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指定仓库对开出的仓单及各种单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指定仓库违反市场规 定造成的损失,指定仓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指定仓库违规行

20、为主要包括: 1、虚报出、入库数据和开具虚假仓单或货物凭证;不按照规定向市场提供和报告真实情况; 2、挪用交易商库存实物的; 3、泄露与市场有关不宜公开的仓储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误导市场的; 4、与交易商或客户联手,影响或企图影响市场价格的; 5、交收商品与单证不符的;伪造、涂改有关的票证和文件; 6、交收商品没有或缺少规定证明文件的;不按照规定保存仓单等有关资料; 7、交收商品的箱数、块数、包装要求和市场规定不符的; 8、未完成规定的检验项目而办理出入库手续的; 9、错收错发的或拒不发货; 10、管理不善,不能保证储存货物质量、数量;在搬运、装卸、堆码等作业过程中造成包装和商品 损坏的; 11

21、、商品交收中滥行收费的; 12、违反交收业务规则,限制、故意拖延交收商品的入库、出库的; 1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场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实施细则的行为; 14、其他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5市场认为违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指定仓库如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对指定仓库可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通报、暂停指 定仓库资格、取消指定仓库资格等处罚;给市场和造成其他交易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严重 后果者,市场有权在市场登记注册所在地通过司法途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商品货物一经验收入库后,在仓储期间造成的非自然损失由指定仓库负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归本市场。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11 月 10 日起公布施行。 CCBOT 第 8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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