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重大安全事故.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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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事故,被称为杨不管的杨经贵 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位学生在课堂上打架,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没有制止,随后其中一名学生突然晕倒不治身亡。,教育部、公安部、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多名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或安全事故。,一、含义,学生在校期间由于偶然的、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件。,如何理解在校期间,二、学校事故的特点,绝大多数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 责任人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处理常常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 多数学校都难以

2、承受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三、学校事故的类型,按事故发生的地点 校内事故 校外事故,按学校的责任 学校直接责任事故 学校间接责任事故 学校无责任事故,按学校与外单位的关系 学校内部事故 涉及外单位事故,四、学校事故的原因分析,(一)学校方面的原因 教师 管理 设备,(二)学生方面的原因 学生之间 学生自身,(三)其他因素,五、学校事故处理上的诸多矛盾,学校和家长在学校监护责任的认识上存在着分歧; 学校和家长在学校赔偿责任的认识上存在着分歧; 学校和家长在事故处理方式上存在着分歧。,六、几个热点问题,案例分析: 南京市小学生被氢气球烧伤 小商贩 60% 学校 30% 氢气站 10%,(一)学校的

3、监护责任问题,1.监护人的含义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其中设定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2.监护责任的内容 保护身体健康; 照顾生活; 管理和保护财产; 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进行教育和管理; 代理其进行诉讼。,3.监护主体 指有义务承担监护责任的民事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一般情况: 父母。 特殊情况: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居委会、村委会、父母单位。,4.学校的监护责任 学校是在校未成年学生部分监护责任的受托人。 学校的监护范围,(二)学校承担责任的认定问题,1.伤害事实必须是在校期间内发生的;,2.伤

4、害事实必须与学校的职责相符合。 直接管理 间接管理,3.伤害事实必须发生在监护人委托的范围内。 完全委托关系 一般委托关系,(三)学校赔偿责任的认定问题,1.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在体育课或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学校未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或违反教学大纲操作; (2)学校设备陈旧老化,或处置不当;,(3)学校物品堆放或悬挂不当。 (4)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教师擅自离开教学岗位。 (5)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中,没有有效地履行教育管理职责。,2.学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1)在正常的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随意让学生中途让离校。 (2)有关教育人员对学校内已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没有及时制止。 (3)伤

5、害事故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或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护措施。,被称为杨不管的杨经贵 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位学生在课堂上打架,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没有制止,随后其中一名学生突然晕倒不治身亡。,3.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5)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7)学生自杀、自伤的; (8)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

6、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四)学校事故的处理方式,1.调解 2.行政申诉 3.起诉,七、学校事故处理的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为人只有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要件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过错 违法性,为什么学校事故的归责不适合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汽车/交通事故 报偿理论/危险控制理论,(二)过错推定原则 它要求被指控为加害人的一方,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有过错。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倒置,(三)补偿性赔偿原则 补偿性赔偿,是指没有过错的一方,自愿对受损害一方做出的财产给付行为。 要件

7、当事人都无过错; 补偿是出于自愿做出的。,(四)适当赔偿原则 当事人对他人损害确实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其经济状况所限,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费用时,只能做出适当赔偿。,(五)公平责任原则 行为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责任的原则。,(六)平等原则 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力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公民违法适用同样的法律。 诉讼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七)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教育活动的风险性; 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尊重教师的惩戒权。,日本的统计 每年125万件 高中/4.93% 初中/7.7% 小学/4.35% 幼稚园/1.6%,教育部、公安部、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多名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或安全事故。,体育活动 理化实验 课外活动,训诫 带离课堂 用肢体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 111112,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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