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参考Wor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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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县畜牧食品局2011年依法行政暨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达县畜牧食品局2011年依法行政暨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为加强依法行政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撤销案件,特签订本责任书。一、加强领导1确定“一把手”负总责,高度重视, 将依法行政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具体抓,件件有落实。2领导带头学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积极组织参与“六五”普法活动,组织职工学法,参加县法制局、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或普法宣传活动。3确定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规范制度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重大

2、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2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予以公示,各执法单位、乡镇报检点、定点屠宰场各项制度上墙。3实行阳光办案制度和“一案三卡”制度,实行收费许可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实行行政处罚案件量化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4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分解和细化,落实到人。三、规范行为1不得设立行政处罚、收费和行政许可等事项。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办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各类申报或申请,不得有“吃、拿、卡、要”或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违法行为。3执法单位和被委托执法单位资格合法,执法人员证件齐备。4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正确,违法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10

3、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执行四川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5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按照一事一案、一案一卷、一卷一档的要求做好组卷和归档工作。6自觉开展和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7各执法单位每年向局法规股报送执法信息4条,并按时报送执法工作统计报表。8积极完成上级法制机构交办的执法任务,无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四、强化行政审批1坚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不得以培训等形式变相审批,不得以审批搞搭车收费。2积极配合参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行政审批现场勘验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受理件(代办件)递交工作。 3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许可对象)档案,加强行政审批

4、后续监管执法工作。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及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合格证无证查处率达100%;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经营许可证无证查处率达100%;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不合格查处率达100%;种畜禽生产企业资质不合格查处率达100%;乡村兽医无证从业查处率达100%。五、畜禽养殖标准化1开展养殖环节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和执行休药期等内容的健康养殖培训班。2搞好动物免疫,全面完成局下达的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3畜禽规模场全部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率达100%。4进一步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的录入,完善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系统,提

5、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5加强病死动物的生物安全处理,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率达100%。六、检疫程序化1加强产地检疫工作。达到 “五个100%”,即规模养殖场进出动物受检率达100%,报检点动物受检率达100%,畜禽交易市场和运输持证率达100%,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加强屠宰检疫工作。达到五个100%,即屠宰动物标识回收率达100%,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场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屠宰动物证明和记录填写规范率达100%。3严格跨省、市引进种用、乳用等动物的检疫审批和监管。4加强对动物及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检

6、疫验讫率或标志率达100%,严禁病害、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进入消费环节。七、投入品监测规范化 1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辖区内不得有非法生产饲料企业,饲料产品中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的检出率为0,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饲料生产企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对饲料经营企业的检查率达100%。3规范和整治饲料经营市场。确保经营环节无“舀舀药”,无人为添加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不经营无证企业生产的饲料原料,不经营“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饲料。4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厂猪“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面不得低于该场(厂)生猪数量的2-5%。

7、同时,对有外调生猪的屠宰场、肉类加工厂每月开展2次“瘦肉精”快速检测,每次不得少于10头。5加强兽药管理,规范和整顿兽药市场秩序。开展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清理,建立健全购销记录,坚决打击经营人用药、违禁兽药的行为,对查出的假、劣、非GMP企业的产品予以销毁并跟踪溯源。6全面实施兽药GSP,规范兽药经营企业。认真抓好兽药GSP宣传、培训、指导和验收工作,推进我县兽药GSP的全面实施,规范兽药经营市场。7加强例行监测。对饲料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抽检;完成市局下达的兽药质量和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任务;完成上级兽药产品质量抽检通报中兽药企业的兽药产品的抽检任务。八、生鲜乳、种畜禽监管

8、日常化1开展2次以上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次检查覆盖率达100%。2奶牛春秋两季结核病、布病检测率100%,阳性淘汰率100%。3奶牛养殖场有投入品记录、疫病防控记录、生鲜乳生产及销售记录等。4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100%。5、市场上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充高和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销售。九、无公害畜产品建设制度化1按时上报年度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计划。2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证书到期复查换证率达到100%。3加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单位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技术措

9、施、操作规程和各项记录记载达到评定细则要求。十、畜禽及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创新化1对全县所有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定点屠宰场(厂、点)的畜禽及产品实行产地准出。未经检疫合格、使用违禁投入品或休药期未满的畜禽及产品一律不得收购,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得出场(厂、点)。2对南外城区所有的畜禽及产品销售市场的畜禽及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及产品不得入市销售。对同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定点屠宰场(厂、点)的同一畜禽及产品连续三次检疫检测不合格,其相应畜禽及产品6个月不得入市销售。十一、依法行政暨食品安全目标考核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监督、常年与平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奖惩。达县畜牧食品局 达县畜牧食品局 办事处负责人 责任人 二O一一年三月 日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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