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

上传人:rrsccc 文档编号:8987514 上传时间:2021-01-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备考资料总结资料仅供参考1 植物选择原则(1) 遵循植物多样性和共生性原则, 以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相对稳定、滞尘控温能力较强的本地常见和引种成功的植物为主。( 2) 以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和攀援植物等为主,原则上不用大型乔木,有条件时可少量种植耐旱小型乔木。( 3) 应选择须根发达的植物, 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防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 4) 选择易移植、 耐修剪、耐粗放管理、 生长缓慢的植物。( 5) 选择抗风、耐旱、耐高温的植物。( 6) 选择抗污性强, 可耐受、吸收、滞留有害气体或污染物质的植物。2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充分

2、利用和保护绿地内现状树木。( 2) 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3) 选择寿命较长、 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资料仅供参考( 4) 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 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 40% 。( 5) 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 1:3-1:4 之间。( 6) 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 70%,非林下草坪、 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 30% 左右。3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质量标准?(1) 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

3、于 8cm.( 2) 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 3.0m.( 3) 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4) 宿根类不小于二年生。4 居住区行道树的选择原则( 1) 应选择冠大阴浓、 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m-7m 之间。( 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 绿带宽度应大于 1.2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 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5 露地花卉应符合的规定资料仅供参考( 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 10cm-50cm ,冠径为 15cm-35cm,分枝不少于 3 个 4 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

4、,无腐烂变质。( 3)球根花卉,根系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观叶植物,叶片分部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6 树木支撑,固定,浇水,应符合的规定( 1)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 筑成高 15-20cm 的灌水围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2) 种植乔木应设支撑物固定。 支撑物应该牢固,基部应埋入地下 30cm 以下,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 3) 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 三日内浇透第二遍水,十日内浇透第三遍水,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 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4) 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

5、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资料仅供参考7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什么规定(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达到 98% 。( 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 无枯枝、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 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 草坪种植地应无杂草、 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 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 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301 的有关规定。8 绿地建设责任规定( 1) 公

6、共绿地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2) 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 3) 铁路、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4) 村庄规划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资料仅供参考经济组织建设9 绿地树木的管护责任规定?( 1) 公共绿地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或者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 单位所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3) 居住区、居住小区内依法属于业主所有的绿地由业主负责,业主能够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护。( 4) 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 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5) 铁路,湖泊,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6) 村庄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或者零星树木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 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10 损害绿化的行为有哪些?( 1) 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 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它废弃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