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自检规程[技术相关].doc

上传人:rrsccc 文档编号:9048450 上传时间:2021-01-3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测设备自检规程[技术相关].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检测设备自检规程[技术相关].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检测设备自检规程[技术相关].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检测设备自检规程[技术相关].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测设备自检规程[技术相关].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 坍落度筒自检规程本规程用于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圆台形坍落度筒。一、检查项目1、外观是否变形和内壁光滑程度。2、底面和顶面平行度并与锥体的轴线垂直度。3、坍落度筒的内部尺寸包括:底部直径、顶部直径、高度。二、检查方法1、坍落度筒是否变形及内部光滑程度进行目测检查。2、用水平尺,铅坠和钢板尺来检查底面与顶面平行度和锥体的轴线垂直度。3、先用水平尺找出一水平台面,将筒放在水平台面上标出底面圆心,然后用水平尺放在顶面上检查水泡偏心位置,水平尺转动900角,再检查一下水泡,水泡偏出中心1mm其平行度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将铅坠从顶面圆心垂下,铅坠指向底面圆心,偏离圆心不超过5mm其垂直度为合格,否则为

2、不合格。5、用卡尺和钢板尺测量筒的内部尺寸,底、顶面直径各测量两次,取平均值。高度沿轴线测量一次,当测量值符合下列值限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底部直径:2002mm顶面直径:1002mm高度: 3002mm三、检查结果处理及检查周期1、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变形应进行修复整形,修复后应进行平行度,垂直度和筒内尺寸检查,合格后方能合格后方能使用。2、在外观不变形的情况下,坍落度筒一年检查一次。试模自检规程本规程适用于铸铁或钢制成的混凝土试模、砂浆试模、水泥胶砂试模的检查。一、检查项目 1、试模外观。检查内容包括:试模有无破损、变形、零件有无缺少。 2、试模内表面不平度。 3、试模组

3、装后各相邻面的垂直度。 4、试模组装后的尺寸。 二、检查方法 1、试模外观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内容见检查项目第1条。 2、试模内表面不平度的检查方法。 3、使用钢板尺检查。 4、将钢板尺立起,横放于试模内表面,慢慢旋转3600后有0.05mm塞尺充塞它们之间的缝隙,充塞不进则该试模不平度合格,充塞进去则该试模不平度不合 5、试模组装后各相邻面垂直度的检查。 6、将试模组装后用万能角度尺测量各相邻二面的平角,测量值在900+10以内则该试模垂直度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试模组装后尺寸的检查。 8、将试模组装后用游标卡尺测量各边的长、宽、高。混凝土和砂浆试模的测量值在标秤值1mm以内时,该试模的

4、尺寸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水泥胶砂试模高和宽的测量值在400.5mm以内时,该试模的尺寸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9、试模尺寸规格如下:混凝土试模: 150150150mm 100100100mm 200200200mm砂浆试模: 70.770.770.7mm水泥胶砂试模: 1604040mm 三、检查结果处理和检查周期 1、在检查的项目中当有一条不合格时,余下的项目停止检查。该试模做上标记停止使用。 2、每次使用前都诮进行外观检查。其它项目一年检查一次。年检时记录下检查日期和检查人员。容量筒自检规程本规程用于金属制的、有足够刚度的圆柱形容量筒。一、检查项目1、外观检查。2、容积检查。二、检查方

5、法1、目测检查容量筒有无变形。2、容积检查方法一:用卡尺测量其内部直径D和高H,按DH/4计算出容积,测量精确到0.1mm,容积计算值精确到1mm。3、容积检查方法二:先称出容量筒的重量,然后将容量筒装满清水,称其总重量。用总重量减去筒的重量计算出清水的重量,按1g重清水体积为1mm3折合出容量筒的体积值,精确到1mm3。三、检查结果处理及检查周期1、容量筒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如有变形应停止使用。2、容量筒的窖计算值与其标称值的偏差,应不大于+1,修复后的容量计算值如仍不满足此要求时,该容量筒停止使用。3、容量筒的容积每年检查一次。1OM以下钢卷尺自检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对10M以下钢卷尺

6、进行检测。一、依据标准本规程依据JJG 4-80编制。二、检查项目1、外观完好,无明显损坏,收卷灵活。2、分度线纹均匀明晰,全长允许误差不能超标。三、检查方法1、外观和分度线纹通过目力观察,确定其是否合格。2、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将一把钢卷尺送区级以上检测单位检定,合格后作为标准器具用于检测。3、把需要自检的钢卷尺和标准器具平放于检测平台上,将二者进行对比,全长允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标称长度 全长允差(米) (毫米) 1 0.8 2 0.2 3 2.03.5 2.0 5 2.510 3.5四、检查结果及检测周期1、经检定符合本规定的钢卷尺为合格品,并应加贴合格签,不合格者应予作废。2、钢卷尺按程序

7、文件要求检测周期为12个月,施工计量员检测时详细做好检测记录和检测器具的台帐。靠尺、角尺自检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各种靠尺,包括自制靠尺、角尺。一、检查项目 1、对靠尺、角尺的外观检查是否平直、方正或扭曲。 2、检查靠尺两个小面的上、中下是否在一个水平面上,允许误差1mm。 3、检查角尺的角度是否为900。二、检查方法 1、靠尺、角尺的外观检查,按检查项目第1条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出现变形或不垂直即为不合格。 2、角尺用勾、股、弦定理划线的方法进行检查。 3、靠尺可用线坠吊线,尺量进行检查。三、检查结果处理和检查周期 1、在检查的项目中有一条不合格,应停止使用。经修理调整达到合格后方可使用。 2

8、、靠尺在使用中应随时进行外观目测检查;每三个月检查一次,角尺每一年检查一次,检查时要做检测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备案。水平尺自检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分度值为0.5、1、2、5和10mm/m的水平尺的检定。 一、依据标准本规程依据JJG848-93编制。 二、检查项目 1、外观不得有裂纹、碰伤等缺陷。 2、水准器内的填充液体应清洁透明。 3、水准器的分划线应均匀,刻度清晰。 4、工作面应平整光洁。 5、水平尺的零位误差不应超过1/4分度(0.5mm)。 三、检查方法 1、外观、水准器的分划线和填充液体用目力观察。 2、工作面的平面度用塞尺检定。 3、施工项目部送一把水平尺到区级计量检测机构检定,

9、检定合格后作为标准器具使用。 4、施工项目部计量员应将检测器具和标准器具同置于一平面物体上,测定其零位误差;然后将检测器具旋转1800后与标准器具比较,误差应不大于0.5mm。 四、检查结果处理及检测周期 1、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水平尺为合格品,并应加贴合格标签,计量员做好检测记录,填写台帐。不合格时应将器具报废。 2、水平尺检定周期为12个月。 钢板尺自检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钢制平板尺的检查。一、检查项目 1、外观进行检查是否平直,刻度字迹是否清晰。 2、检查钢板尺的年度是否与实际标长相符。二、检查方法 1、钢板尺外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见检查项目第1条。 2、钢板尺应与检测过的标准钢板尺进行

10、比对,允许误差范围+1。三、检查结果处理的检查周期 1、在检查的项目中有一条不合格应停止使用。 2、钢板尺检查周期为一年,检查时要做检测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备案。塔尺自检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施工测量用木制和铝合金制塔尺的检定。 一、由于国家目前无此器具的标准,所以此规程为本企业自定规程。 二、检查项目 1、外观完好,尺身伸缩灵活,尺底磨损轻微。 2、刻度清晰,尺身平直。 三、检查方法 以上项目除通过目力观察检测外,可由计量员伸缩塔尺检查其拉结部位是否固定到位,无松动。 四、检查结果及检测周期 1、经检定条例本规程的塔尺为合格品,并应加贴合格标签,计量员做好检测记录,填写台帐,不合格时应将器

11、具送计量检修单位修理,如无法修复应报废。 2、塔尺的检测周期为12个月。搅拌机用水量自检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中、小型搅拌机用水调节指示针装置的检查。一、检查项目 凡各单位的中、小型搅拌机上不予检测的水表和有调节指示针装置的水箱要做装水量自检。二、检查方法 1、将搅拌机水节指示针拨到20kg用水刻度位置,然后向水箱内注水。 2、用容器将水箱中的水接出后用磅秤进行称量。 3、将称出后的重量减去容器的自重应为20kg,误差值正负1kg范围为合格,否则不合格。三、检查周期 搅拌机水箱检查周期为1年,年检时要做检测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备案。电焊机电流指示装置自检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种电焊机仪表的确定

12、。一、检查项目 1、检查电流表指针是否处于零位。 2、电流表的量限范围的检查。二、检查方法 1、用手转动手轮,观察表针是否能够回零。 2、转动手轮达到某一点指示值时,用钳型电流表测量该指示值的电流,检测值与指示值误差应在正负2范围内。三、检查周期 年检周期为一年,年检时要做检测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备案。冬施用测温表自检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玻璃制测温表。一、检查项目 1、外观目测检查,刻度是否清晰,有无裂纹。 2、测温表与检测过的标准温度计进行比对,检查是否符合误差允许范围。二、检查方法 1、外观目测检查,检查内容见检查项目第1条。 2、比对后应附合检查项目第2条,比对允许误差为+10。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值时应剔出弃掉。三、检查结果处理和检查周期 1、在检查项目中有一条不合格时应停止使用。 2、测温表的检查周期为一年,检查时要做检测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备案。13网络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