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吊索 无接头绳圈[研究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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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钢丝绳吊索-无接头绳圈steel wire rope sling-grommet(EN13414-3:2003+A1:2008,steel wire rope slings-safety-part 3:grommets and cable - laid slings, MOD)(本稿完成日期:2010.03) - - 发布 - - 实施GB/T XXXXXXXXX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订货内容25产品型号26要求27检验方法48检验规则59标志、质量证明书和包装510运输和贮存611使用状况评价和报废指南6附录A(

2、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EN13414-3:2003+A1相比结构变化情况8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EN13414-3:2003+A1:2008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9附录C(规范性附录)捻距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索环长度测量12附录E(规范性附录)销轴直径15前言本标准修改采用EN 13414-3:2003+A1:2008钢丝绳吊索 安全 第3部分 索环和缆式吊索(英文版)。本标准根据EN 13414-3:2003+A1:2008重新起草。为方便比较,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N 13414-3:2003+A1:2008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本标准在采用EN 13414-3:20

3、03+A1:2008时进行了修改,其中的技术性差异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页边的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以供参考。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欧洲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了EN 13414-3:2003+A1:2008的前言,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增加了新的前言; 删除了EN 13414-3:2003+A1:2008附录G、附录ZA和附录ZB; 修改了EN 13414-3:2003+A1:2008的引言。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

4、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引言本标准对直径大于60mm的无接头绳圈,规定的安全系数(ZP)要低于一般用途钢丝绳吊索,主要考虑以下主要因素:a) 直径大于60mm的无接头绳圈不被用于一般提升作业,而被使用在根据设计、结构、使用频率等而确定的特殊作业;b) 通常计算或测定的负载质量具有较高的精确度,用于一次或有限次吊装;c) 吊装操作在指挥者的指挥下慢速起吊;d) 冲击载荷受到限制。17钢丝绳吊索-无接头绳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接头绳圈(以下简称索环)的

5、订货内容、产品型号、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质量证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状况评价及报废指南。本标准适用于索体直径不大于600mm吊装用索环。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GB 8918-2006,ISO 3154:1988 ,MOD)GB/T 20067 粗直径钢丝绳 GB/T 20118 一般用途钢丝绳(GB/T 20118-2006,ISO/DIS 2408:2002, MOD)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

6、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钢丝绳索环 wire rope grommet一根连续长度的钢丝绳股围绕特定的环形芯,按照规定的捻距循环缠绕 6 次而成的环形绳索,索体结构见图1。图1 索体结构3.2缆式索环 cable-laid grommet一根或两根连续长度的钢丝绳围绕特定的环形芯,按照规定的捻距循环缠绕 6 次而成的环形缆索,索体结构见图1。3.3额定工作载荷(WLL)working load limit在竖直状态下,索环所能承受的最大设计载荷。3.4索环公称直径(d)nominal diameter of grommet索体横截面的名义尺寸。4 订货内容按照本标准订货的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

7、容: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本标准编号;d) 索环长度;e) 吊装角度;f) 其他特殊要求。5 产品型号5.1 分类与代号5.1.1 产品按结构可分为钢丝绳索环和缆式索环。5.1.2 产品代号由“绳环” 或“缆环”汉语拼音的大写字头“SH” 或“LH”表示。5.2 型号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索环长度 mm; 额定工作载荷 t; 产品代号,见5.1.2。5.3 标记示例示例1: 额定工作载荷为 2t,长度 6300 mm的钢丝绳索环标记为:SH 26300。示例2: 额定工作载荷为 63t,长度 25000 mm的缆式索环标记为:LH 6325000。6 要求6.1 钢丝绳、股索

8、环应使用纤维芯或钢芯、公称抗拉强度不小于1670MPa的交互捻钢丝绳(不包括单股钢丝绳、多层股钢丝绳和异形股钢丝绳)或钢丝绳的拆成股。钢丝绳应符合GB 8918、GB/T 20067或GB/T 20118的规定。6.2 制作索环制作应使用一个临时钢芯。索体的钢丝绳股或钢丝绳应受力均匀,外观不应有明显波浪。6.3 钢丝绳索环结构一根连续长度的钢丝绳拆成股应围绕临时钢芯旋转 6 圈,索环周长CL至少为其捻距的5倍,索芯的对接位置应进行捆扎,并在捆扎物上涂红色油漆。捻距见附录C。6.4 缆式索环结构一根或两根连续长度的钢丝绳拆成股应围绕临时钢芯旋转 6 圈,索环的周长CL至少为其捻距的5倍。索芯的对

9、接位置应进行捆扎,并在捆扎物上涂红色油漆。捻距见附录C。6.5 长度索环长度应为索环中心线的周长,见图2中CL。钢丝绳索环长度偏差应为1d或公称长度的1%,取两者中较大值。注: d为索环公称直径,下同。由纤维芯或钢芯钢丝绳制作的直径为(2460)mm的缆式索环,长度偏差应为1d或公称长度的1%,取两者中较大值。由钢芯钢丝绳制作的直径为(66600)mm的缆式索环,长度偏差应为0.5d或公称长度的0.5%,取两者中较大值。当用户对索环长度差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协议中注明。图2 索环6.6 额定工作载荷钢丝绳索环的额定工作载荷按公式(1)计算。(1)缆式索环的额定工作载荷按公式(2)计算。(2)式中

10、:WLL 额定工作载荷,单位:t;9.80665力值单位(kN)转换质量单位(t)的系数;Fmin1 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单位:kN; Fmin2 纤维芯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单位:kN; k 捻制损失系数,通常取0.9; ZP 安全系数,按以下情况选取:d60mm 时,ZP 应不小于5; 60mmd150mm 时,ZP = 6.330.022d; d150mm 时,ZP 应不小于3。6.7 验证力6.7.1 静载状态下,d 60mm的索环应承受2倍额定工作载荷的拉力、60mmd150mm的索环应承受1.5倍额定工作载荷的拉力、d150mm的索环应承受 1.33 倍额定工作载荷的拉力,且不得

11、出现抽脱和断丝现象。6.7.2 当用户对验证力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协议中注明。7 检验方法7.1 钢丝绳质量证明书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中以下项目的检测报告: 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 钢丝绳实测破断拉力或拆股钢丝实测破断拉力; 钢丝绳直径; 钢丝绳结构; 外观质量。7.2 索环检验7.2.1 外观目视索环结构、捻距和外观。7.2.2 长度测量索环长度有两种方法,见附录D。方法一用于普通精度的测量;方法二用于精确测量。采用方法二时,应在协议中注明。7.2.3 额定工作载荷验证额定工作载荷应按6.6的要求进行计算验证。7.2.4 验证力检验7.2.4.1 试验设备可为卧式拉力试验机。7.2.4.2 试样与

12、拉力试验机连接后,匀速加载到试验载荷并保载5min。卸载后,目视试样外观,并符符合6.7的规定。8 检验规则8.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见表1。 8.2 型式检验8.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鉴定;b) 正式生产后,结构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 用户提出要求。8.2.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表1 出厂和型式检验项目序号检测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检验方法要求1钢丝绳质量7.16.12外观7.2.16.23长度7.2.26.54额定工作载荷验证7.2.36.65验证力检验7.2.36.78.3 抽样8.3.1 出厂前产品应按照出厂检验

13、项目百分之百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在产品质量证明书内。8.3.2 进行型式检验时,应从按照出厂检验项目合格的试样中随机抽取至少3套作为试样。8.4 合格判定8.4.1 出厂检验项目经检验合格,判定该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目,经一次修整后,仍有不合格项目,判定该产品不合格。8.4.2 型式检验项目经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目,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9 标志、质量证明书和包装9.1 标志产品应有以下永久性标记: 制造厂名称或代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额定工作载荷; 最小破断拉力; 质量证明书编号; 出厂编号。9.2 质量证明书每个索环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证明书应至少包括

14、以下信息: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额定工作载荷; 索体公称直径; 索环公称质量; 公称长度; 实测长度; 销轴直径(需要时); 验证力(需要时)。9.3 包装9.3.1 产品应使用塑料编制布或麻布裹装。9.3.2 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协议中注明。9.3.3 出厂文件应包括: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检测报告(需要时)。10 运输和贮存10.1 产品应在运输车辆内放置有序、捆绑牢固,避免窜动和相互摩擦。10.2 贮存场地应通风、干燥,无酸、碱等物质,产品应平直放置在垫板或悬挂在货架上,不允许露天存放。11 使用状况评价和报废指南11.

15、1 随机分布断丝在索环的任一长度上,如果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钢丝总数的5% 时,索环应停止使用,并送交专人进行全面检验。11.2 局部断丝如果有三根或三根以上比较集中的断丝,应由专人对索环强度的影响进行评估。11.3 腐蚀如果怀疑腐蚀可能会导致索环强度的降低应停止使用,并交专人进行全面检验。11.4 严重变形当出现因扭结、压扁、绳芯溃散或打结造成的变形时应报废。如果不能区分有害变形和可以接受的变形应停止使用,并交专人进行判别或进行全面检验。11.5 由焊接电弧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损伤如发现电蚀、电弧或由过热引起的明显变色应停止使用,并交专人进行全面检验。AA附录A (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EN1341

16、4-3:2003+A1相比结构变化情况本标准与EN13414-3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具体章条编号对照情况见表A.1。表A.1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N13414-3章条号对照表本标准章条编号对应的EN13414-3标准章条编号11223345656.16.25.1.16.35.1.26.45.1.36.55.1.46.65.3.16.77.1、7.2.16.17.2.26.27.2.36.37.2.489.17.19.27.2、附录E9.31011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A中A.1附录D附录B附录E附录CBB附录B (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EN13414-3:2003+A1:2008的技术性差异及

17、其原因表B.1给出了本标准与EN13414-3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表B.1 本标准与EN13414技术性差异及其一览表本标准章条编号技术性差异原 因1删除了EN13414-3第1章中的“本标准规定了直径60mm的固结套压制缆式吊索”。本标准不作规定1增加了“本标准适用于索体直径不大于600mm吊装用索环”。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2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作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 8918、GB/T 20118和GB/T 20067,代替了EN 12385-4:2002(见第6章);删除了prEN134

18、11-3 便于标准使用者使用标准;固结套压制缆式吊索本标准不作规定3删除了EN13414-3术语和定义中的“3.5”符合修改内容删除了EN13414-3中的“4 失效”属于说明性语言,不宜编入标准中4增加了第4章“订货内容”便于供需双方沟通信息5增加了第5章“产品型号”便于标准使用者简化文字内容6删除了EN13414-3中有关“缆式吊索”方面的内容本标准不作规定6.1修改了“钢丝绳、股”的要求,提高标准的操作性6.5增加“当用户对索环长度差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协议中注明”满足产品使用要求6.7 增加了“验证力”要求符合国情7.2.2增加了“采用方法二时,应在协议中注明”提高标准的适用性8增加了“

19、检验规则”符合GB/1.1规定9.3增加了“包装”符合GB/1.1规定10增加了“运输和贮存”符合GB/1.1规定11增加了“使用状况评价和报废指南”符合国情附录A本标准给出了与EN 13414-3:2003的章条编号对照符合GB/T 20000.2规定附录B本标准给出了与EN 13414-3:2003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符合GB/T 20000.2规定附录C删除了EN13414-3中附录A中“缆式吊索”方面的内容本标准不作规定删除了EN13414-3中的附录D、附录中“缆式吊索”方面的内容本标准不作规定表B.1本标准与EN13414技术性差异及其一览表(续)本标准章条编号技术性差异原 因删除

20、了EN13414-3中的附录G使标准内容相互协调,增加可操作性C 123C附录C (规范性附录)捻距C.1 钢丝绳或钢丝股捻距钢丝绳或钢丝股的捻距应为钢丝绳或钢丝股公称直径的(67.5)倍。C.2 索环捻距索环捻距应为索体公称直径的(67.5)倍。DD附录D (规范性附录)索环长度测量D.1 方法1索环按图D.1a 放置,并在中心线上标出4个点(如p、q、r、s),用分度值为1mm的钢板尺或钢卷尺测量A和C的长度;重新放置索环如图D.1b,测量B和D的长度。A、B、C、D的长度之和即为索环长度。 a)b)图D.1 索环长度测量方法一D.2 方法2索环与拉力试验机或其他测量装置的销轴连接可靠,在

21、 10% 索环最小破断拉力作用下,用分度值为 1mm的钢卷尺测量,按公式 D.1计算,按公式 D.2计算。销轴直径见附录E。((附录D.1)(附录D.2)式中:索环长度(见图D.2),单位:m; 圆周率;销轴实测直径(见图D.2),单位:m;两销轴中心距离(见图D.2),单位:m;索环承力点中心距(见图D.2),单位:m。图D.2 索环长度测量方法二D.3 索环最小破断拉力D.3.1 钢丝绳索环最小破断拉力()按公式D.3计算。(附录D.3)式中:钢丝绳索环最小破断拉力,单位:t; 纤维芯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单位:kN;(计算方法见GB 8918、GB/T 20118或GB/T 20067)9.80665力值单位(kN)转换质量单位(t)的系数。D.3.2 缆式索环最小破断拉力()按公式D.4计算。(附录D.4)式中:钢丝绳索环最小破断拉力,单位:t; 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计算方法见GB 8918、GB/T 20118或GB/T 20067),单位:kN; 9.80665力值单位(kN)转换质量单位(t)的系数; 捻制损失系数。EE附录E (规范性附录)销轴直径表E.1规定了索环测量长度时使用的销轴直径。表E.1 销轴直径索体直径 mm销轴直径 mm60150300150250500250375750380100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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