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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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住宅消防管理体系研究【摘要】论文分析了我国近年来居民住宅火灾的严峻形势,居民住宅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以及此类火灾频发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了建设居民住宅消防管理体系的观点,并从乡村和城市两个角度对居民住宅消防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及管理措施进行了探讨研究。【关键词】居民住宅 消防 管理体系0.前言近年来,我国居民住宅火灾频频发生,形势相当严峻,无论从火灾起数还是从伤亡人数和火灾损失来看,在火灾总数中都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不断有重特大火灾发生。这些火灾从表面上来看无非是用火不慎、电气、玩火、吸烟等原因引起的,却体现出全民的消防意识和消防常识的缺乏。虽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有关单位消防管理的职责,但是

2、对居民住宅的管理存在着漏洞。另外,对于居民住宅的消防管理工作来说,又有其特殊之处,管理范围大,管理对象多,最基层的公安消防机构只设在县/市一级,这样警力就显得相对不足,如果仅仅依靠公安消防机构来管理的话就会捉襟见肘。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扭转这个不利的局面,还是要从管理的社会化、大众化入手,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消防管理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平道路。1.居民住宅火灾的形势分析表1所示是1994年到2001年我国居民住宅火灾统计情况。从表中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994年至2001年,全国每年居民住宅火灾的起年份火灾数(起)占火灾总数的比例死亡数(人)占总死亡数的比例受伤数(人)占总受伤数的比例

3、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占总损失的比例19941998250.8%114141.3%143833.8%19120.515.4%19951885649.7%123254.1%127033.1%21011.219.0%19961971753.5%128457.7%134339.1%22327.821.7%19973300438.6%131648.3%179336.4%26442.717.8%19983355239.9%136957.3%192139.2%27674.620.0%19993806638.9%158357.7%165836.3%26324.919.5%20005030941.2%161

4、353.4%167638.1%24641.920.7%20014934039.7%147863.3%147538.9%24030.019.5%表1:1994年至2001年全国居民住宅火灾情况数都超过了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有的年份甚至超过一半,每年因居民住宅火灾导致的死亡人数占火灾死亡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受伤人数群超过受伤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2001年为例,平均每天发生居民住宅火灾135.2起,死亡4.1人,受伤4.1人,直接财产损失65.8万元。再看几个火灾案例:2001年3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市镇北连村一住宅因女户主烧香遗留火种造成火灾,当场烧死5人,直接财产损失6万余元。2001年

5、9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富禄乡安高村因电气原因发生火灾,烧毁房屋518间及大量的牲畜、粮食、生产生活用具,受灾户341户、1466人,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326.3万元。2002年 11月26日,山东省潍坊市大虞区一居民住户楼因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炸起火,造成9人死亡。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都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财产损失。从总体上看,住宅火灾起数之多、伤亡之众是其他火灾无法比拟的。虽然象上述案例一样造成严重后果的住宅火灾并不多,一般的居民住宅火灾的损失和公众聚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损失比起来要小,但这类火灾发生的概率要比其他火灾大得多,更何况对

6、于一个家庭而言,哪怕是一起小小的火灾,其伤害都是巨大的。2.居民住宅火灾原因分析 2.1火灾原因下面是2001年居民住宅火灾原因的比例图(图1):从以上的统计可以看出家庭火灾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1用火不慎是引起居民住宅火灾的主要因素。居民的消防意识淡薄,未能掌握正确的用火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缺乏对灾害的自防自救能力,缺乏消防法制观念,这一系列不利因素直接导致了人为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事故常年居高不下。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如城乡居民使用柴、煤灶时,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引火或灶前堆放柴草过多,生火后离开炉灶或将未完全熄灭的炉灰倒在其他可燃物附近,引起火灾;或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灶

7、时,锅壶盛水过满,加热后水溢出熄灭火焰,而气照常放出,导致火灾爆炸事故;或居民使用煤油炉时,用汽油作燃料或将炉体碰倒引燃成灾;或家庭做饭炼油时,油锅过热起火后处理不当导致成灾。另外,如城乡居民夏季用灭蚊器、蚊香或燃烧杂草谷壳驱蚊,由于蚊香摆放不当或点火生烟时无人照管而招致成灾;或冬季在家中安装火炉、火盆等疏忽大意而造成火灾;或停电时有些农村地区用油灯、蜡烛照明时粗心大意,靠近可燃物蔓延成灾。2.1.2电气故障是引起住宅火灾的另一个主要因素。电器产品的种类和投入使用量的急骤增加,人们对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的认识不足,安装不当,使用操作不对或由于电器设备、电器产品本身质量低劣,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增多

8、。城乡居民缺乏用电常识,私拉乱接电线时电线的截面、种类选择不当,电线的布置、使用不合理等常导致电线起火。家用电器火灾,其原因主要有:用电不正常,家用电器的电源通断过频,从而迫使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剧增,温度急剧上升,导致电动机等元件过热烧毁起火;家用电器进入线受潮,产生漏电打火,从而引起火灾;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家用电器,导致家用电器出现故障起火;家用电器本身质量低劣,发热过高且绝缘隔热散热效果差引起火灾。2.1.3小孩玩火致灾。许多家庭父母外出,把小孩单独留在家中因其年幼无知,好奇心强,玩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导致火灾。2.1.4吸烟是引起居民住宅火灾的再一个主要原因。烟头虽小,但它却能引起许多

9、可燃物燃烧,因为燃烧的烟头表面温度有30045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一支香烟的燃烧时间大约为415分钟,这么长的时间为火灾发生提供了隐蔽的潜伏期。 其他如人为纵火、精神病放火或自然灾害如雷击、自燃、静电也都有可能引起居民住宅火灾。2.2造成居民住宅火灾频发的原因2.2.1消防设施缺乏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基层人民政府,对居民住宅消防重视不够,投资也比较少,部分居民住宅中的消防设施比较缺乏,一些地方的老城区甚至连消防车道也没有。另外,在居民建筑这一块,防火宣传和消防检查也比较少,达不到有关规定的标准。2.2.2基层消防管理存在漏洞我国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监督管

10、理模式。居民住宅这部分在城市属于三级,在农村属于二级,都归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但由于警力有限,面对辖区内众多的单位和家庭,仅仅依靠公安派出所“包揽式”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作为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对消防专业知识掌握不是很全面,所以派出所的管理力度不大,存在失控漏管的现象。2.2.3群众消防意识淡薄在全国来看,居民消防意识淡薄,消防知识贫乏,是居民住宅火灾发生的一个“重大”隐患。由于人们对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总是以为离自己很远,大多数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不懂得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知识,对用火、用电、用气等麻痹大意,往往造成严重后果。日本一些城市由于对市民消防教育抓得较早,较多,到19

11、96年起火原因的顺序排列已有很大变化(见表2),在日本涉及缺乏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的用火不慎、吸烟不慎在火灾原因排列上普遍靠后,以犯罪为特征的放火列在首位,而中国城市北京和上海,涉及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的电气、用火不慎、吸烟不慎等火灾成因排在首位,放火却靠后了。从中可以体现出日本的民众消防意识与防御能力较强,这是重视消防教育宣传的结果。表2:1996年日中部分城市火灾原因状况表城市名称主要火灾原因1位2位3位东京(日本)放火吸烟不慎用火不慎横滨(日本)放火吸烟不慎用火不慎大阪(日本)放火吸烟不慎用火不慎北京(中国)电气用火不慎放火上海(中国)电气用火不慎吸烟不慎3.居民住宅消防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12、了减少居民住宅火灾的发生,应该从基层抓起,要深入群众,所谓居民住宅消防管理体系就是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城市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立足现有的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此体系的最基本组成单位是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体系结构如下(图2): 3.1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的消防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当地的消防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灭火救援、各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立和管理、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等工作。在这个系统中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统一管理、

13、统筹安排。作为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管理好辖区内的消防工作。3.2基层公安消防机构这里主要指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中管理消防工作的机构。公安消防大队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内消防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予以业务指导。公安派出所直接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贯彻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宣传教育,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群众扑救火灾,协助火灾调查等工作3.3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主要起到政府和群众之间纽带的作用,在此系统中居委会和村委会负责在群众中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在居民区和村庄内部形成自我管

14、理的机制。城市中有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可以在居委会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的管理下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管理。4. 居民住宅消防管理体系的管理措施该体系的总体思路是:政府统一领导,消防部门监督,群众自我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机构,发挥其管理和服务功能,实行消防自治,通过走群众组织自我管理和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两条路,实现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无空隙”覆盖。4.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居民住宅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在辖区的公共部分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在城市中居民住宅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水系统都要落实到位;一些城市的老城

15、区,电气线路老化,已经不适应现在用电量大的实际,政府应当及时地为居民更换老式电气线路;对于部分耐火等级比较低的农村居民住宅,要坚决地采取措施,推行农房改造;对于干旱缺水的地方,要修建合适的消防水池,以备不时之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为居民家庭配备小型家用灭火器,比如青岛市的部分社区就为每户家庭都配置了灭火器。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金问题成了最大的困难。可以采取集体拿一部分,居民自筹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的三方筹资方案。4.2加强消防教育和消防宣传预防居民住宅火灾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前我国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值班制度形同虚设,

16、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等,是近年来居民住宅火灾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就成为一项极为迫切的任务。从长远看,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劳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有关部门都应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培训工作。消防执法机构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督促落实消防法赋予居民委员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把消防宣传的责任落实到所辖区域居民的生活中。人类现己进入信息和知识时代,在宣传形式上应大力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消防宣传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教育内容与现实同步动态变化,努力实现宣传效能的几何

17、级数或裂变式增长。按照消防法规定要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部门宣传消防安全义不容辞。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该积极与这些部门协调,并与消防执法机构密切配合,构筑消防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速度快、受众多等优势,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防火灭火基本常识,披露群众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曝光违法违章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媒体的社会效益。居民住宅中有相当一部分弱势人群(老弱病残等),他们日常接触用火用电机会较多,因社会阅历和科学知识上的欠缺,容易因故诱发火灾,如处置不当,小火亦能成灾。弱势人群临灾时行动犹疑迟缓,处于典型的逃生不利状态,极易成为火灾中的受害

18、者。在消防宣传方面对这些弱势人群应当实行倾斜政策。考虑到影响和效果,针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应当重点从妇女和中小学生入手。妇女是家庭的主角,妇女消防安全素质对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其消防安全意识技能,及其在消防安全宣传中的作用有着极大的可塑性和功放效果,居委会和村委会可以联合妇联将妇女消防素质教育纳人“文明家庭”、“优秀素质母亲”等活动中。4.3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公安部近几年根据我国国情和消防的现状,提出和大力宣传的一项改革措施。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警力不足,全靠国家现役队伍来包揽城乡的消防保卫任务,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必

19、然要走现役制消防队伍和其他各种地方、民间消防队伍同时存在、共同发展的路子。现役制消防队伍的重要应当充分肯定,但兵役制消防部队只能主要用于大城市和某些重要地区,小城市再增加或建立现役制消防队伍的难度比较大。世界上不少国家实行志愿消防制度,由当地居民中的志愿人员经过训练,轮流到消防站值勤,既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精神文明的表现。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要在抓好现役部队质量建设前提下,同时要指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建立群众消防服务组织。这些消防服务组织,是在居委会和村委会成员基础上组成的,实行居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主任负责制,成员由辖区居民担任,其形式可以是住宅区消防工作组,志愿

20、消防服务队,安全巡查队等,其职责是对辖区内的共消防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对火灾进行前期处理,与居民家庭签订居民防火公约,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挨家挨户进行防火检查和安全提示,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为孤寡老人等弱势人群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4.4加强消防检查防火检查由重点单位走向千家万户。在消防监督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居民区还要建立定期消防检查制度,防火小组和志愿消防队员要对辖区居民家庭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孤寡老人等弱势人群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要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消防检查主要检查各项消防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

21、是否畅通等,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5.结束语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消防工作只有从基层抓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火灾的防范能力。居民住宅的消防管理工作是消防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的管理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好消防工作,并使之与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的力量形成合力,有机地推动居民住宅乃至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参考文献1俞明南,郭焕海,郝清淳.城乡结合区域消防管理体系分析.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02(3)2展望新世纪消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消防协会.2001.103刘永基.新编消防管理学.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84周永奎,赵岳莱.论城市消防工作中的社区化管理.消防科学与技术,2000(3)5陈丽丽,熊家林.略论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对策.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6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公安部消防局.北京:群众出版社.19957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公安部消防局.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19998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公安部消防局.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2002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0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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