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doc

上传人:3d66 文档编号:934647 上传时间:2018-12-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年字第号公路借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贷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

2、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三条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

3、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条利率和利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

4、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项目财产保险单;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担保合同合法有效;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已按第条的规定开立账户。第十条贷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

5、款;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第十五条通讯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第十六条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附件一: 承诺函中国工商银行分行: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出具人: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