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3d66 文档编号:940914 上传时间:2018-12-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xx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xx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抚顺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县直部门预算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第三条 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均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属于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须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四条 部门预算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务独立核算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都是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财务不独立

2、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暂由其财务主管部门代行编制部门预算。 第六条 主管部门是其所属单位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对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组织、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第七条 主管部门是财政管理一级预算单位,尚未具备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条件的要抓紧完善,及早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管理体制。 第八条 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有关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部门预算。 2综合性原则。对纳入部门预算的资金进行“整体捆绑、统一编排”,并按照“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资金安排顺序编制部门预算。 3平衡性原则。从严控制

3、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4重点性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一吃饭、二稳定、三建设”的方针,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法定支出。 5公开透明性原则。要综合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按定员定额、支出标准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方法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6绩效性原则。对预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追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积极推进原则。预算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 第二章 部门收入预算 第九条 收入预算包括部门及所属单位取得的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政府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政府管理的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

4、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款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 第十条 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的需要,统筹考虑各方面收入来源,编制部门收入预算。 第十一条 对政府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应收尽收原则,切实做到不少报、漏报、虚报。凡应在部门收入预算中反映而未反映的收入,均视为“小金库”,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 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

5、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十三条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对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人员补助经费。 第十四条 人员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开支标准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进行编

6、制。 第十五条 公用经费根据预算单位的业务性质,分标准定额部分和非标准定额部分。标准定额部分按财政部门规定的定额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进行编制;非标准定额部分采取据实核定的方法进行编制。 第四章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第十六条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十七条 项目按照其性质分为行政事业类项目、基本建设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行政事业类项目是指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专项业务项目,以及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和其他项目。

7、 基本建设类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用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 其他类项目是指除上述两类项目之外的项目。 第十八条 对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排序,提出项目效益指标、技术指标、动用的公共资源、支出标准和测算依据。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按程序审核的基础上建立“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由财政部门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有限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项目库”中的项目只允许滚动三年。 第十九条 申报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支持的范畴的行政事业发展项目; 二是要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二

8、十条 对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条 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 第二十二条 部门预算的编制应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共同完成。其程序是: (1)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根据财政局对口业务股编制部门预算要求,上报有关基础数据和项目报告等资料; (2)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上报的基础数据和项目报告等资料进行测算、分析和审核后下达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指标控制数; (3)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编制基本支出和

9、项目支出预算指标控制数,编报部门预算; (4)财政部门负责对主管部门在财政指导下编制的预算再审核,并汇总为预算草案后,提交县政府、县人大审查批准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部门预算。 第二十三条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流程 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根据财政局制定的相关政策编制部门预算后报送财政局对口相关业务股,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对部门预算的收支项目进行核定和审核;财政局预算股进行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最后经财政局研究通过后上报县政府、县人大审批。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要在每年6月底前下达次年的县直部门部门预算编制通知,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要在每年10月底之前完成次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时报送县财政局对口处室。 第六章 部门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五条 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安排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按进度均衡拨付,项目支出按年初用款计划拨付。 第二十六条 非税收入安排的部门预算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收入入库进度情况拨付,原则上不能超进度拨付。 第二十七条 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除特殊情况外,不予追加调减预算收支指标,确需追加调减预算收支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