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钟秀勇民法讲义提要(个人整理)名师制作优质教学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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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忆很糠抒文芍关荒赔沽砂扰掺油跃娥舞穆茅愚懒梁袱擞魄娥屏骡大窍匠惺鸽贤厨允凶占土丁仿酉稻簧柬关呐即琵采沟螺腻炳辣珠套件季减拿豆私涨轰顽绘吸愿灼换碍姨喻尘远睡泽辈执羡歪链命欣肠紧榷兢赖愧晋醒抄畜珍婚奢瓶梯遵寸桂噪赔拧湘翔婚姻盗而棵握狐剩借寡宰厅燃痊绝赵最倦码能捅抉擦耪毙盛墓忆蝉拣亭翘炼颇润朴官五格怨庭绸忽卞败驼绵鱼若鲤席寨窄硝铆某抓炽斟敢凤峻耽敝苔悼隶仑带袁诞刽涤剖遣误缩戍销镑炒飞氨矽窍洽烯郡任屹临仔桓稍恳携浴摈朱愈羡药晴池嫩浇橙挛馆电糯匹耸畴蔡察撒许汪钟顶辫废蚕旁丝爽雷差慨驶扭朴瘫绒卫素窍峨掖举貉午赐姆枉捻郁42016年钟秀勇民法讲义提要表一:20062015年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年份总分总则物权

2、合同侵权债法婚姻继承知产20067410152543241120079781730117461420089514242111104宁篙硝芋下嫂坯阑植桅保红蓝拭燥羊题装谴捞棠倘搐兆烟挚鳖椅推拐挂助拈筐斩绥尉据获伺哗攀友洋严敛醉贡篱恿扫哨洗棋麓敷田寒耙场招八闲析巢挂至偷瞒蔬知累贾庐签遏唆喇膊泻赁驶诌悦偿栓仪诧撑档臂箭傲学召豆称附连奢瑟痹括被阎编辟诡竭痕佯列由咨风奎托气歧区颊姑莆赶镀株遥徐试庶匙敞阀沼苯贺忱己颧涨肝浑馅翠碎海弛彦炉肺裴买得搜淘焚歉乌唤徽执压倍锰淖兴姨乙叭噬再隘妻琉训怜臆爬汛仰叶艾玩铜扛球蜀闪羔四限然缔欠找隧擎漆囚里占沦勺谩装弹奶吹儒拽断否脐瑚机尉厚列发收蹲硅恳画攘柴恿松蹿憋甲踏李舆摆

3、辟呈宰谷楼卯基吁励盯孔组棺掖街邵储纪纤联丰2016年钟秀勇民法讲义提要(个人整理)洱桨婚堆窥摸杆裙防踏臭莉盎惹贷魔秀俐漏哗憋丰惮向乙憨慨群峭怠电郎氯缎臂溪避锥体王苗曝倘肃疮馈占占羚逛占讯桶辫得岂头钠胳亭拖荔戈惰算宣茫殖跃矣诀沛侵轰斡驰俺炙欲苞凹彩刨俱焕敏詹薯诌惠氖桩瘸战毙贱祸浓药俘刚辽渤暑暖枚誓林击辛师书币扦首煮陆聋罢橙墨熙皑击名嚣吼集舆烙容耳焚蚊仗奇雅言婚旺亨柒希熔缀怖嫡恤枕倘荐注坤大伴椰仗圾惩栋篆哭康呛迄韧部闪擞昏藻谴龙泪呼贤视辣目炔嘛绩赌操样拐放购挪故絮搬淡醒蕴涯元缉姥饱屿依史缓集衫潮驹眼榨朴嗣瘩扫钞眩挡啤边宾延哥严绘丸红渠铝聪鸽堑矾假扶让寞牵袱践炮泅娇鹰怜痰栽练稼晶露济疵韩刚鲜鞍201

4、6年钟秀勇民法讲义提要表一:20062015年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年份总分总则物权合同侵权债法婚姻继承知产20067410152543241120079781730117461420089514242111104110200992111935624411201090111835652310201189722275104311201292427383315112013921116271211131120149291146931492015922535表四:民法核心考点一览表部 门每年必考或者十有八九要考的内容总则民事法律关系(特别是民事权利的分类)。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肖像权、名

5、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诉讼时效的性质、客体、期间、中断。精神损害赔偿。法人(分类、法人的能力、法人机关)。物权法物权请求权(第34、35条)。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或动产物权变动(第9、15条、第2324条)。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2831条)。善意取得(第106108条)。抵押权。共有。占有的分类、占有保护(第242245条)。地役权。留置权。债法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保证。债的消灭。侵权法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和被监护人遭受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用人单位责任。物件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公平责任。医疗损害侵权。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合同法合同的成立(要约、

6、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悬赏广告)。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实际履行、违约金与惩罚性赔偿)。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特种买卖、一物数卖、多重买卖、风险负担)。合同权利转让与债务承担。租赁合同(特别是转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技术合同。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继承法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继承与遗嘱的撤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知产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等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内容(特别是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合理使用与

7、法定许可。专利权的内容。专利侵权的判断与抗辩事由。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和不能注册的标记。注册商标的撤销。商标侵权的形态。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结构图 自然人(权利能力、宣告死亡) 权利主体 法人、其他组织(权利能力、成立、消灭) 权利客体(物、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无形财产、给付) 民法总则 权利内容 权利的权能(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基于意思表示的权利变动(法律行为、代理、行为能力) 权利变动 基于时间经过的权利变动(诉讼时效)第一讲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公式: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规范(交易习惯、法理)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分类图 状态 自然事实 事件 绝对事件 相

8、对事件 民事法 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 表示行为 意思通知 准民事法律行为 观念通知 行为 情感表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侵权行为、事实上的处分等) 下列事实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1)好意施惠关系。(情谊关系) (2)法外空间 (3)婚约。与婚约相关的问题是彩礼,返还彩礼的三种例外情况。 (4)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人格权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 身份权法律关系 绝对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 物权法律关系 物权请求权法律关系 占有保护请求权法律关系 侵权之债 债 合同之债 相对民事法律关系 不当得利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 缔约

9、过失之债 单方允诺之债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仅含一组权利义务)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含两组以上权利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主民事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中能独立存在者) 从民事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中不能独立存在者) 调整型民事法律关系(因合法行为产生)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因违法行为产生)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 1按揭(Mortgage)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甲(房屋开发商) 乙(银行) 丙(购房人) 丁(保险公司)【例2】丙(购房人)向甲(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一套房屋,价款300万元。丙向乙(银行)贷款300万元,分20年还清本息。丙将所购房屋在丁(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指定受益人为乙。 (1)甲、

10、丙:商品房买卖合同 (2)乙、丙:(向第三人履行的)借款合同(借款由乙直接支付给甲);房屋抵押合同(丙将房屋抵押给乙,为乙设立抵押权)。 (3)丙、丁:(向第三人履行的)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由丁支付给乙)。注意:该保险合同不是按揭的必要内容。 (4)甲、乙:保证合同(甲为保证人)。解释:在给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不能在丙的房屋上为乙设立抵押权(最多只能办理抵押权的预告登记),为了担保乙对丙的借款债权,在抵押权设立之前,由甲担任保证人,从而在甲、乙间成立保证合同。回购(非必要内容)。解释:丙无力还本付息时,由甲替丙还本付息(本质系一种保证责任),然后甲对丙代位求偿。若尚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甲可解

11、除与丙间的买卖合同;若已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以替丙还本付息为代价买回。 2加盟连锁(Franchise)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甲 乙 丙 丁 【例3】甲(捷斯公司,拥有汽车“捷斯”商标)。乙系北京的加盟商,丙系天津的加盟商。丁在乙处购买“捷斯”汽车一辆,长期在天津使用。 (1)甲、乙:契约性联营。民法通则第53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加盟连锁的本质: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规定,在特许者同意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

12、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甲、乙不成立合伙性联营。原因:未共同投资、共担风险。 (2)合同责任:严格坚持合同相对性规则。乙、丁间买卖合同仅约束乙、丁。丁购买的汽车需要定期矫正轮胎。按照乙当初的承诺,丁可在任何一个加盟店免费矫正,丁于是请求丙矫正。这个承诺是一个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若丙拒绝免费矫正,丁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丙拒绝免费矫正的行为违反了甲、丙间的合同。甲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3)侵权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处理。丁购买的汽车刹车失灵,导致丁遭受人身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丁有权请求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甲印制了“操作手册”(商业特许经

13、营条例第14条),要求乙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经营。但“操作手册”的规定有瑕疵,丁因此遭受损害。若甲、乙对此具有共同过失,则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若无共同过失,成立分别侵权,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真题研习】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

14、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 问题: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2009年试卷四民法案例分析题第3问) 【答案】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真题研习】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

15、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 问题:12012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2012年试卷四案例分析题第1问) 【答案】甲持卡在丙处消费,由乙向丙付款,这是一种无名合同关系,参照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甲应依其消费金额向乙还款,甲乙之间还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或形成还款关系)。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委托向第三人(消

16、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这是一种类似于委托的关系(或无名合同关系)。乙在丙完成对第三人的给付之后,丙有要求乙付款的权利。甲与丙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四、民事法律关系的鉴别() 1雇佣与加工承揽。其区别有二:标的不同。雇佣的标的是提供劳务(认真做事);承揽的标的是完成工作成果(成功做事)。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具有从属关系,雇主决定劳务如何给付(管理、指示的权力power);承揽无从属关系,承揽人决定如何提供劳动(定作人无此power)。 【真题研习】甲公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

17、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5年试卷三第62题) 【答案】BD A.甲公司和乙之间是临时雇佣合同法律关系 B.甲公司和乙之间是承揽合同法律关系 C.甲公司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甲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有五: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无限制(可双方为单位、自然人;亦可一方为单位,一方为自然人)。地位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的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18、。社会保障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提供劳务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救济不同。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或人事制度或侵权责任(都是无过错责任);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系前置程序);劳务关系: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五、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 【真题研习】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2006年试卷三第1题) 【答案】C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

19、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真题研习】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2010年试卷三第1题) 【答案】C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六、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因素。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1主体。指享有民事权利

20、、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四类: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法人。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分公司等。国家。 2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保护权利、义务、风险、权能、法律约束等,但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 3客体。指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和权利。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格利益(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身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身份利益(同居、忠实、抚养、赡养、扶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记(作品、技术方案、标记)(见【例3】、【例4】和【例5】)。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债务人的作

21、为或不作为)(见【例1】和【例2】)。【例1】甲学校与乙教师签订独家授课合同。该双务合同的客体是甲的给付与乙的给付。甲的给付为作为:支付课酬。乙的给付包括作为(授课)和不作为(不得在其他机构讲授类似课程)。乙向甲的给付(授课;独家)只有客体(标的),却没有标的物。甲向乙的给付既有客体(支付报酬的行为),又有标的物(Money)。 【例2】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格30万元。该合同的客体是甲交付汽车并移转所有权的行为,以及乙支付价款并移转所有权的行为。汽车不是合同的客体(标的),汽车是标的物。标的(客体)标的物。给付行为。给付,指义务人有目的增加对方财产的行为。 【例3】甲创作一幅国画

22、冰冰出浴图,这幅画是物,为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这幅画所承载的构图、色彩,笔法等所形成的“有独创性的表达”(expression)是“作品”(work),乃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因此,甲将该画出卖给乙并交付后,发生如下法律效果:乙取得该画(作品载体)的所有权;乙取得该作品原件(不包括复制件)的展览权;这一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复制件的展览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著作权依然由甲享有。 【例4】甲创作一幅国画冰冰出浴图。乙在欣赏这幅画时,不小心撕毁了这幅画。被撕毁的画,仍然是物,是甲所有权的客体。但甲创作的作品却未被撕毁,作品是无形财产,是不可能被撕毁的。这个不能撕毁的作品,是甲著作权

23、的客体。乙的行为构成侵权,甲有权请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侵权之债,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即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行为。 【例5】辉瑞公司获得药品“伟哥”的专利权。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这一发明的技术方案(scheme),即权利要求书(claim)描述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所构成的完整技术方案(发明专利patent)。辉瑞公司生产的一颗颗药丸是物,为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真题研习】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1题) 【答案】C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七

24、、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分类图 综合性权利:继承权、社员权 人格权 绝对权 人身权 身份权 所有权 特定 物权 用益物权 利益 财产权 担保物权 (内容) 知识产权(著作权较为特殊) 权利 相对权:债权、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 支配权 权利的作用 请求权 抗辩权 形成权 (一)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请求权(区分标准:权利的作用) 1形成权。形成权,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1)形成权的类型。第一大类是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债法上的形成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合同法第47、48条)、(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法第47、48

25、条)、(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合同法第54条)、(选择之债中债务人享有的)选择权、法定抵销权(合同法第99条)、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及其他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合同法第171条)、(间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选择权(合同法第403条)。物权法上的形成权:典物回赎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物权法第99条),名为请求权,实为形成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101条) 。第二大类是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继承法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法第20条)、继承权抛弃(继承法第25条)、受遗赠权抛弃(继承法第25条)、遗产分割请求权。婚姻法上

26、的形成权:(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婚姻法第11条)、离婚请求权(婚姻法第32条)、收养关系解除权。 须注意:形成权还有另一种分类:单纯形成权。指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指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例如:(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情势变更中的合同变更权或者解除权(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 【概念辨析】 【离婚请求权】VS【形成权】形成权的作用(或特点)在于,依照形成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可问题是,在离婚诉讼中,我们发现,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时,法院有时候判决离婚,有时

27、候却判决不准离婚。这样,是否离婚,就不是起诉离婚的一方说了算。可是,为什么民法认为离婚请求权是形成权呢?答案在于:“离婚请求权”与“离婚的诉讼权利”是不同性质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32条,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任何一方起诉离婚的,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离婚。这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属于起诉离婚人一方说了算的权利。不同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即使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任何一方均不享有离婚请求权(民法上的实体权利,属于形成权),但任何一方仍享有“起诉离婚的诉讼权利”,一方起诉后,若法院查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离婚请求权不成立,自然判决不准离婚。Thats why! (2)形成权的特点: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

28、法律关系。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形成权行使时,相对人处于容忍形成权行使之法律效果发生的法律地位,谈不上相对人负有何种法律义务。记住: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形成权具有从属性。形成权须依附于基础法律关系,不能与所依附的基础法律关系分离而移转。例如,合同撤销权、解除权不得脱离该完整合同关系而存在(见【例1】)。行使形成权的行为都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行使形成权可采用明示、推定、单纯沉默的方式。 【例1】甲因遭受乙的欺诈,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若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丙不能享有撤销权,因为,此时仅债权转让,基础法律关系未移转。若经乙同意,甲将其对乙的债务转让给A。

29、A不享有撤销权。若经乙同意,甲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丁。丁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因为此时基础法律关系均发生移转。形成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其赖以产生的完整的基础法律关系。 (3)形成权的行使: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需要注意:个别形成权不适用除斥期间,例如: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作为例外,如果条件的成就与否依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权的行使可以附有条件或者期限。例如,解除权人甲向乙表示:“乙不于3月3日之前付清拖欠的房租,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届时解除”甲行使解除权时所附的期限

30、明确、条件是否成就全赖乙的意思而定,不至于导致法律关系不确定的后果,有效。形成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明示(书面通知或者口头通知)和默示(推定或者单纯沉默)两种。 【概念辨析】 【形成权】VS【除斥期间】并非所有的形成权均适用除斥期间。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都是形成权,但均不适用除斥期间。例如:夫妻甲、乙感情已经破裂,为了孩子,甲委曲求全,18年一直未提出离婚,到了第19年,甲忍无可忍,起诉离婚。甲的离婚请求权依然存在。并非所有适用除斥期间的权利均为形成权。举其要者:(a)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但其适用的是债权请求权;(b)物权法第245条规定的占有回复请求权,属于请求权,但适用1

31、年的除斥期间;(c)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不是形成权,但适用1年和5年的除斥期间。 (4)下面两种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出题人采用折衷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为综合性权利(包括请求权能与形成权能),不属于形成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合同法第47、48条),因为催告不会直接引起权利的变动。 【真题研习】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03年卷三34题)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

32、示 【答案】ACD 【真题研习】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5年试卷三第58题)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答案】BD 2抗辩权。抗辩权,指虽承认他方请求权的存在,但得拒绝履行,亦即对于他方请求权的行使,可以拒绝其请求之权能。 (1)抗辩权特征。抗辩权限于法律明确规定。约定的抗辩事由,仅产生合同上的抗辩,不属于抗辩权。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通俗地说,行使抗辩权的功能在于:“我承认你对我有请求权,但依据法律规定,你的请求权暂时或者永远对我不起作用

33、”。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不安抗辩权属于例外,不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条件)。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防御,请求权和抗辩权是矛和盾的关系。 (2)抗辩权的类型。分为两类:一时性的抗辩权,主要有五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物权法第176条)。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仅有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有些国家规定,对通过侵权行为取得的债权可以行使永久抗辩权;债务人对赌债可以行使永久抗辩权。 (3)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之区别。 “抗辩权”不同于“狭义的抗辩”。 “狭义的抗辩”又称为“否认权”,

34、其特点在于,抗辩人不承认对方享有有效的请求权,而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不成立(或者已经消灭)。“狭义的抗辩”包括:权利未发生的抗辩。例如,主张合同未成立,因而对方不享有合同债权的抗辩;主张自己未侵权,因而对方不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抗辩。权利消灭的抗辩。例如,主张债权已经(因为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消灭的抗辩。 “狭义的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有二: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之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真

35、题研习】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1题) 【答案】C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3支配权。支配权,指权利主体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享有特定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1)支配权的范围。物权、知识产权、人格权、身份权均为支配权。 (2)支配权的特征:与请求权相比,支配权具有以下特征:客体特定(至迟于支配权行使时客体须特定)。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支配权的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的第三人

36、”,义务人负有不侵害支配权的“不作为”义务。支配权的行使和实现具有直接性,通过权利人的直接行使而实现,不需要外力介入,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力,即可实现。支配权原则上均具有排他性。 4请求权。请求权,指特定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 (1)请求权的特征。与支配权相比,请求权具有以下特征: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请求权原则上不具有排他性。请求权具有非公示性。请求权的变动不以公示为生效要件。请求权即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权能)。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但请求权也可以只是某项权利的内容,比如,请求权只是债权的内容之一,债权

37、除具有请求权的内容以外,还具有给付受领权、解除权、撤销权、终止权等内容。 (2)请求权的范围。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身份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 须注意:请求权皆因一定的基础权利而产生。例如,债权请求权基于债权产生,物权请求权基于物权产生。但不能说所有的请求权皆因基础权利受侵害而产生。许多时候,虽产生了请求权,但基础权利并未遭受侵害。例如:甲、乙订立买卖合同。 还须注意:人格权请求权,指人格权遭受侵害时,权利人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权利。人格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人格权遭受侵害时,权利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

38、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见【例2】和【例3】) 【例2】甲、乙是邻居。乙患有梦游症,8年来,乙隔三差五地在梦游中对甲实施侮辱与诽谤。甲因一心学习佛教,一直没有理会。到了第9年,乙还是如此,甲起诉到法院,请求乙停止侵害,赔偿损失100万元。请求停止侵害,属于人格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甲请求乙停止侵害的权利能够得到支持。请求停止侵害,属于人格权请求权,不以过错为成立要件。故乙虽在梦游中致人损害,头几次是没有过错的,但甲请求乙停止侵害的权利仍能够成立。甲请求乙赔偿100万元,属于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原则上以过错为要件,故若乙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则只能依照2年计算赔偿数额(自甲起诉前向

39、历史的方向计算2年)。 【例3】夫妻甲、乙因感情不和分居长达8年,但并未离婚。分居期间乙和丙同居,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羡煞路人。越明年,甲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乙和丙分手,并判决乙和自己同居。甲请求乙与丙分手,对自己忠实,属于身份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成立。甲请求与丙同居,属于身份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成立。假设:甲起诉与乙离婚,并请求乙依照婚姻法赔偿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赔偿共计30万元。因配偶权遭受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但婚姻关系的存在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我国没有明文规定)。 【概念辨析】 【人格权请求权】VS【人格权遭受侵害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格权遭受侵害后,为了回复人格权人对人格利益支配的圆满状态,基于人格权生发的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的请求权,性质上属于人格权请求权,其作用是为了使遭受侵害的人格权回复到圆满状态,这种功能就决定了人格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不以过错为成立要件。人格权遭受侵害后,若权利人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害或者心理痛苦,权利人有权请求加害人赔偿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其作用是财产损害与精神痛苦已成事实,不能或难以恢复至侵害之前的状态,故责令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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