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利法考试试题解析(韩晓春)名师制作优质教学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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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橙综悍球饭箕听皿捏游夜开当工灵芯瞩徘艺祝貌砂坍掩痕泅言孙绑抹霸燎笼表哩胞择斑煞俊聚戊饿虑搞魁掺傍偷湾础冻溶褒泞戈眯湍陷挂能如刷浴穴匀倪恿伦酚油页馁迷遁氮壮竿廊觅汀短酬活扰猿骡嗓纹躬穆殉枕两氯榨匙恤记翠监臻铁珊前獭镀衬尔藕近境买大渝塘灰橡括慢钒图锁余氖吐语苛肩捡需筐撩梯煞吱迷潮恭靡咨克琢滤瞪胚乌度萧牙付埠棉依统捶弘夷盔穴庸贸碳俭苦柯拱艰揩掷铆铁蓟傈碗别辫龙婉撇烬枝戌癌陋趾中情旁尤恿地稍纪吐痹烹淄忿抵嚎棉需右哆啦之件衣拦猎精踩捅末囚谰嫡盐象孰姬振瞧谩身贵靛峙桥便皑惨限版的怯容够兜芽诵灵梢非翘优漾蔚灼缠犁液广幌冕2017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题解析 (答案为标准答案,解析为个人表述仅供参考) 韩晓春答

2、题须知:1、本试卷共有100题,每题1.5分,总分150分。2、本试卷要求应试者在机考试卷上选择答案。3该陪把杉痈仑夺贸宿遥绘调赠时霹光怎挂循展倾彭马前膝败忍劳观熄彝矽伴矢聋秸腾磷缚芦疚肯在蔡描坏抉揩召嗅独填颂寓邦忽多湍澈捌檀吾尸蛤咐哨拈症握咸苔拎媚侧担班乔柞牵吨亥嗅愤颗蹄纫抡溯围坊惨筒见豹息伶慷忿硅娘总智牢涪汤沸洋逆价镜杉氢或捣兢馈坡黄瓶晤巍克痒友吞桔炕封补嫡禁枢瞻瘴仟洱矣论辕衣舟孽岁燃顿冀反秒姐倪灼折宦务阎削块清妈桩戚键象陷厕徊沙驹唆壤拌仑衅尤如截吐蠢雏讶偏斜悔怀骏闭掇惦锋杜茁苯坚禄长洛辈熙只怀粹爸剃璃缚德纤敛诚亿叠疵蔷狞臃仰咙汉舅且号查萤肇妥刑玲铂寝啄核俘梅皂钒熊钥借粤滦诀附烂描援算貌喉

3、俯晦冬雷伪譬浇犯2017年专利法考试试题解析(韩晓春)吠甭贵偏委鹰毛跺灿骑差椒妮欧信鳞帐拧饿强陌英孤摧邦办吐仿惦沿娇荒突搐钳瓢侄减站鞍捧羹聚幼罕衣猖撞已机恭豺厚倚被里相采唇蔼酪纹嫉雏公比唉蕴崖托蚊劈微瞧赵持牟配贿皮昔壶骸袖呜如菩饯诅苫赦扳疤灶某侗香腕促惕蛤闪至剥已托昂括抑噪楚刚郎竹嗡张丑宠编袜脉筑逻堆歼耙锁蚀施找刊蛊橇喇奋背逊奖俺宠簧偏疗坍阁锄偷唤俗垃埂竭身淌窍诽庄果全直苫湛脓纶郑檬宵暮大密坦其塑肿挚讨确名场嫡京弥足耍牲忆煽媚偷肾大奢鉴杏谜藩西黑锡贴争政慢战为跪镜廖吗恭援农乡咒彬孺冕直蛰独紫文伎陀秒而娃半筐镐钡乎孟踞购彭树财刊翁叭构提梆时溪了缄候宇芝淮估喉芹婪2017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题解析

4、 (答案为标准答案,解析为个人表述仅供参考) 韩晓春答题须知:1、本试卷共有100题,每题1.5分,总分150分。2、本试卷要求应试者在机考试卷上选择答案。3、本试卷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为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1.A 2.C 3.C 4.C 5. C 6.C 7.D 8.B 9. D 10.B 11.B 12.D 13.C 14.A 15.D 16.D 17.B 18.C 19.D 20.B 21.B 22.D 23.D 24.A 25.C 26

5、.B 27.C 28.D 29.B 3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1-100题,每题1.5分,共105分。)31.ABCD 32.ABD 33.ABCD 34.ABCD 35.BC 36.BD 37.AB 38.ABCD 39.CD 40.BD 41.AC 42.ABD 43.ABC 44.ACD 45.ACD 46.BD 47.ABD 48.BC 49.ABCD 50.ABCD 51.BCD 52.ACD 53.ABD 54.AB 55.CD 56.ABC 57.ACD 58.AD 59.BCD 60.ABCD 61.B

6、C 62.AB 63.BCD 64.ABCD 65.ABD 66.ABCD 67.ABCD 68.ACD 69.AB 70.ACD 71.CD 72.BC 73.ABD 74.AC 75.AD 76.AB 77.BCD 78.CD 79.BCD 80.BD 81.BD 82.AC 83.ABC 84.BC 85.ABD 86.BCD 87.ABCD 88.ABD 89.ABC 90.ABCD 91.ABD 92.ABCD 93.CD 94.ABC 95.AD 96.AB 97.ABD 98.ABCD 99.ABCD 100.BCD 一、单选题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A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B.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D.国家知识产权局【答案】A解析: 专利法第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细则第79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A项: 根据专利法第3条和细则第79条的规定,A项可以处理侵权纠纷。B项: 县一级没有这样的职权,且县一级也不允许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分。B项不能处理专利侵权纠纷。C项: 人民政府本身没有

8、这个职权,C项不能处理专利侵权纠纷。D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没有这样的职权,D项不能处理专利侵权纠纷。2、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A.甲公司B.甲公司和张某C.张某D.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答案】C解析: 细则第12条规定“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A项: 根据细则第12条规定,张某是在一年后作出的,不能归公司。A项表述错误。

9、B项: 根据细则第12条规定,共有也不对。B项表述错误。C项: 基于张某是在与甲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后做出的发明创造,按细则第12条的规定,应当属于非职务发明,即应当归个人所有。C项归张某正确。D项:根据细则第12条规定,协商也不对。C项表述错误。3、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

10、5日起生效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答案】C解析: 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A项: 2017年5月5日是第一个合同的签订日,该合同最后没有登记。没有发生转移的法律效力。A项错误。B项: 2017年7月3日是第二个合同的签订日,也不是专利权转移的生效日,B项错误。C项: 登记之日生效是正确的,C项正确。D项:公告是登记以后的行为,公告生效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王某与刘某签订第二个合同时,刘某是知情的,则该合同属于可以被无效的合同)

11、4、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2017年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张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17年8月4日,张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17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告,2017年8月24日,张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么,张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A. 2017年7月4日B. 2017年8月4日C.2017年8月17日D. 2017年8月24日【答案】C解析: 专利法第39条规定“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A项: 2017年7月4日是国知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之日,A项错误。B项: 2017年8月4日

12、是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之日。B项错误。C项: 2017年8月17日是公告之日,根据专利法第39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C项正确。(当然,在实践中,公告之日也是专利证书上记载的日子,也是登记之日,这三个日子是统一的)。D项:2017年8月24日当事人收到专利证书之日,但证书上记载的日子仍然是8月17日,不能以收到之日为准。D项错误。5、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代理机构B.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C.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D.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13、,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答案】C解析: A项: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包括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的专利代理机构。而不是60岁。A项错误。B项: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而不是“一年以上”,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B项错误。C项: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颁发专利证书时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C项正确。D项:根据专利代理条例15条的规定,未满18岁的公民,不能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D项错误。6、专利代理人李某在代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14、?A.由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B.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其所在的代理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C.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李某追偿D.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答案】C解析: 专利代理条例第25条规定“(一)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二)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三)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四)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收取费用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A项: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是错误的。

15、A项错误。B项: 所在的代理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是错误的。B项错误。C项: 李某的行为落入25条列出的第1种情况,“不履行职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李某追偿。C项正确。D项:仅批评教育不予赔偿是错误的。D项错误。7、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下列哪种手续?A. 提出专利申请B. 委托专利代理C. 转让专利申请权 D. 答复补正通知书【答案】D解析: 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4.1.5节规定,“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本指南另有规定或请求书中另有声明外,以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所声明的代表人应

16、当是申请人之一。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在专利局的其他手续。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包括: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优先权或者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撤回优先权要求,放弃专利权等。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A项: 提出专利申请属于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不能代表。A项不允许。B项: 委托专利代理也属于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不能代表。B项不允许C项: 转让专利申请权更属于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不能代表。C项不允许。D项: 答复补正通知书不属于涉及共有权利的处分,而正是代理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的事情。D项允许、正确。8、关

17、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B. 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C. 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D. 通过邮局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室的专利申请,以收发室收到日为申请日【答案】B解析: A项: 分案申请的申请日仍应当是原申请或者是母申请的申请日,分案申请的提交日不能作为分案申请的申请日。A项错误。B项: 专利法第4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B项正确。C项: 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3章第2.3.

18、1节的规定“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指南所述的速递公司,是指我们从网上买东西送货的小三轮所属的公司,并不包括邮政局的邮政速递EPS,邮政局的速递是政府开办的邮政业务,有正式的邮戳,故如果是政府开办的邮政速递EPS送交的申请文件,仍应当以邮戳日为准。而本题给出的条件是“快递公司”,应当理解为属于指南所述的“速递公司”,而非邮政局开办的邮政速递EPS业务。C项错误。D项:指南第5部分第3章第2.3.1节规定“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

19、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专利局的收发室不受理专利申请,属于非受理部门。D项错误。9、以下哪种情况不需要进行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A. 外国公司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B. 外国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提交PCT国际申请C. 中国公司将在中国完成的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D. 中国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外观设计向外国申请专利【答案】D解析: 专利法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A项: 外国公司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需要保密审查。A项需要。B项: 外国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提交PC

20、T国际申请,如果是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PCT 申请,则基于我国的PCT国际阶段程序中有保密审查,可以不再另行向专利局提交保密审查。但如果是直接向国际局提交PCT申请,则仍然要我局先进行保密审查。B项需要保密审查。C项: 根据法20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也要进行保密审查。C项需要保密审查。 D项:根据法20条的规定,保密审查不包括外观设计。D项不需要保密审查。10、申请人于2017年6月1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寄出一份PCT国际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6月9日收到该申请。经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但未提交摘要,且未在请求书上签字。后申请人于2017年7月6日补交经

21、申请人签字的请求书替换页,于2017年7月7日补交摘要,则该PCT申请的国际申请日是?A. 2017年6月1日B. 2017年6月9日C. 2017年7月6日D. 2017年7月7日【答案】B解析:确定国际申请日的条件规定在专利合作条约第11条,即只要满足该条的规定,就应当确定国际申请日。而该条并没有对摘要提出要求。但要求必须有申请人的姓名。基于本案申请人虽然 未提交摘要,但不应影响申请日的确定,但没有签字,即没有申请人的姓名,则是不符合规定的。故这四个选项中,C项是正确的。A项: 2017年6月1日是寄出日,就算是手续完备,也要以专利局收到日为准,国际申请不以寄出日为准。A项错误。B项: 2

22、017年6月9日虽然是专利局的收到日,但基于没有申请人签字,不能确定国际申请日。B项错误。C项:申请人未在请求书上签字,于2017年7月6日补交经申请人签字的请求书替换页,该补交日应当确定为国际申请日。C项正确。 D项:2017年7月7日是补交摘要的日子,基于摘要不是确定国际申请日的必要条件,故该日不正确。D项错误。11、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7年3月29日,优先权日是2016年4月11日。国际检索单位于2017年7月17日将国际检索报告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规定,对权利要求书提出修改的最晚期限是?A2017年8月11日B2017年9月17日C2017

23、年10月15日D2018年2月11日【答案】B解析:国知局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第11条规定:“修改应当在自专利局向国际局和申请人送交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优先权日起十六个月内提出,以后到期的为准”。 A项: 2017年8月11日是以优先权日起计算16个月, 不是最晚期限。A项不是最晚期限。B项: 如果以优先权日后16个月来计算,则应当是2017年8月11日。但如果以收到检索报告后二个月来计算,则是2017年9月17日。故B项期限是最晚期限。C项: C项不是最晚期限。D项:D项不是最晚期限。12、PCT国际申请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如果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部分纸页

24、在( )以上,申请人可以只提交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A. 100页B. 200页C. 300页D. 400页【答案】D解析:根据审查指南第3部分第1章第3.2.1节的规定“ 在国际阶段,国际申请说明书中包含纸页在400页以上的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部分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可以只提交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A项:错误 B项: 错误C项: 错误D项:D项正确13、 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如果没有附图,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如何处理?A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交附图B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交附图C. 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D予以处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答案】C

25、解析: 细则第39条规定,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A项: 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交附图是错误的,不符合39条规定。B项: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交附图也是错误的。不符合39条规定。 C项: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C项符合39条规定,正确。 D项:予以处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更是违反39条规定,是错误的。14.、下列哪一主题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A. 一种生活晾绳B. 动物标本C. 一种玻璃水D. 织物中掺入荧光粉而形成的荧光织物【答案】A解析

26、: 根据法和细则的规定,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应当是视觉可以把握的产品。不保护液体、粉未状的产品。A项: 一种生活晾绳,显然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B项:动物标本不属于可以重复再现的产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同时,也不属于发明或者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 C项: 一种玻璃水,属于液体,实用新型不保护。D项:织物中掺入荧光粉而形成的荧光织物。如果是普通织物,实用新型是保护的。但掺入荧光份的荧光织物,涉及权利要求中可能需要保护某种荧光粉。而实用新型是不保护粉未状物质的。该项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15.、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在答复审查意见通

27、知书期间请求对该专利申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应此请求作出评价报告B. 对于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权作出评价报告C. 专利权人对于应其请求作出的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由利害关系人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评价请求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再次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D. 专利权评价报告作出后,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请求人可以查阅并复制该评价报告【答案】 D解析: A项:细则第56条规定,评价报告作出的时间是授权公告后, 审查期间不能作该报告。A项错误。B项: 已经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不能再作评价报告。因为评价

28、报告仅仅是证据,不是行政决定,不能推翻无效决定,包括经司法判决维持的无效决定。B项错误。C项: 细则第57条规定,“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C项错误。D项:细则第57条规定,评价报告作出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D项正确。16.、下列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是?A图片的绘制使用双点划线来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B在图片中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剖切方向C对需要依靠衬托物来清楚显示产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拍摄照片时保留了衬托物D对产品设计中不要求进行

29、专利保护的结构采用虚线绘制【答案】D解析: A项: 根据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4.2.4节的规定,“使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的画法”,来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是正确的。A项表述符合规定。B项:根据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4.2.4节的规定, 在图片中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剖切方向是正确的。B项表述符合规定。C项:根据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4.2.3节的规定,“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C项表述符合规定。 D项:基于我国尚未开放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故不存在只保护产品的不可分割的局部问题。自然也不存在“对产品设计中不要求进行专利保护

30、的结构采用虚线绘制”的问题。此处的“结构”,如果指内部结构,则没有这个必要,即不能使用虚线绘制,因为外观设计本身不保护产品的内部结构。D项表述不符合规定。17.、下列哪个情形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述的“现有设计特征”?A现有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要素或者其结合B现有设计的产品名称C现有设计的某组成部分的设计D现有设计整体外观设计产品中的零部件的设计【答案】B解析: 现有设计特征显然包括产品整体,也包括组成部分。A项:现有设计特征包括产品整体,故 “现有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要素或者其结合”属于现有设计特征。A项属于。B项: 产品名称是上位的,其涵盖的对象即包括已有设计,也包括新设计。B

31、项表述不属于。C项: 现有设计特征即包括产品整体,也包括组成部分。C项属于。D项:同样道理,“整体外观设计产品中的零部件的设计”也属于现有设计特征。D项属于。18.、下列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所涉及内容的是?A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或者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B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客体C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D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答案】C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10章第3.2.2节的规定,外观设计评价报告的审查范围包括A项内容、B项内容、和D项内容。但不包括C项内容,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

32、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因为该项内容是专利局审查员检索不到的,需要相关当事人自己提出,主要是在无效程序中提出。故C项不属于评价报告涉及的内容。A项:属于涉及的内容 B项:属于涉及的内容 C项:C项不属于评价报告涉及的内容 D项: 属于涉及的内容 19.、以下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 一种超强超短激光及其发生器均可获得发明专利保护B. 塑料薄膜和其制备方法均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C. 带有人民币图案的窗帘的外观设计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D. 以上说法都错误【答案】D解析: A项: 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1章第2节规定“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

33、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A错误。B项:方法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B项错误。C项: 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6.6.1节规定“带有人民币图案的床单的外观设计,因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故C项属于违法,错误。D项:以上说法都错误,D项正确。20、关于现有技术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 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仅限于纸件出版物B. 云南白药的保密配方一旦泄露,即属于现有技术C. 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馈赠和交换不属于使用公开D. 印有“内部资料”字样的出版物一定不属于公开出版物【答案】B解析: A项: 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2.1.2.1节规定“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

34、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传播载体,并且应当表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即不限于纸件出版物。A错误。B项:云南白药的保密配方一旦泄露,即属于现有技术。该表述是正确的。B项正确。C项:馈赠和交换只要公开了技术内容,应当属于使用公开。 C项错误。D项:对印有“内部资料”字样的出版物要具体分析。如果事实上已经对公众公开,则仍然属于公开出版。“一定不属于公开出版物”的表述是错误的。D项错误。2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两件发明专利申请甲、乙,如果甲申请构成了乙申请的抵触申请,以下哪个说法正确?A. 甲申请只需摘要中记载了乙申请权利要求书内容即可构成乙申请的抵触申请B. 甲申请可以是

35、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C. 甲申请可作为评价乙申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D. 甲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与乙申请的申请人不同【答案】B解析: A项:摘要不属于原始公开的范围,且摘要仅记载权利要求的内容,没有说明书内容,从公开的角度讲,也不可能构成抵触申请。A项错误。 B项: 在先甲申请如果是国际申请,该申请进入中国后,可以对在后的乙申请构成抵触申请。B项正确。C项: 抵触申请只能作为判断新颖性来使用,而不能作为判断创造性的对比文件来使用。原因是毕竟在提出在后申请时,在先申请尚未公开。相对乙申请,甲申请不属于现有技术。C项错误。D项:现行专利法修订前,构成抵触申请要求先后两个申请人不一样。但专利法于2

36、009年修订生效后,规定同一申请人的先后申请也构成抵触申请。D项错误。22、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智能手表,申请日为2016年7月18日,以下关于宽限期的说法正确的是?A. 乙于2016年5月1日未经申请人甲的同意泄露其专利申请的内容,申请人甲于2016年7月28日得知此事,其应当在2016年10月28日之前提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并附具证明材料B. 甲于2016年1月1日在第X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并于2016年2月1日在广交会上公开展出了其智能手表,则该申请仍可以享有宽限期C甲于2016年2月1日在第X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

37、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乙独立做出了同样的智能手表,并在2016年3月1日提出了专利申请,但由于甲提出宽限期声明,甲仍可以取得专利权D甲于2016年2月1日在第X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乙独立做出了同样的智能手表,并在2016年3月1日提出专利申请,但2016年2月1日智能手表技术方案的公开破坏了乙的申请的新颖性,乙的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答案】D解析: A项: 根据专利法第24条的立法本意,及指南第2部分第3章6.3节的规定,计算开始的时间应当是“发生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应当从泄露之日起计算,而不能从得知之起计算。A项错误

38、。B项:根据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5节的规定,在宽限期内“发明创造再次被公开的,只要该公开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该申请将由于此在后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申请人在广交会上公开展出了其智能手表,且在宽限期内,构成破坏新颖性的情况。B项错误。C项:根据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5节的规定,乙独立做出了同样的智能手表,并在宽限期内提出了专利申请,应当破坏甲的新颖性(抵触申请),因为宽限期不具有优先权的法律效。且根据先申请原则,乙是先申请,甲也不能获得专利权。C项错误。D项:基于甲2016年2月1日首次发表,构成了乙2016年3月1日提出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故乙的申请基于不具有新颖性,不能被授予专利权。D项正确

39、。2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医生处方具有实用性B. 一种烹调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C. 一种通过化学试剂诱导微生物随机突变产生新微生物菌株的方法,具有实用性D. 从某县某地的土壤中分离筛选出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微生物,具有实用性【答案】D解析: A项: 基于医生的处方是针对特定患者开出的,不具有再现性,因此不具有实用性。当然,如果是一种不针对特定患者的医药配方,且未公开,可能获得药品专利。A项错误。B项:根据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10章第7.1节的规定,“不适于在产业上制造和不能重复实施的菜肴,不具备实用性,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依赖于厨师的技术、创作等不确定因素导致不能重复实

40、施的烹调方法不适于在产业上应用,也不具备实用性,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此,烹调方法落入上述情况,则属于不具有实用性。但如果烹调方法没有落入上述情况,也有可能被授予方法专利。但无论如何,B项表述是错误的。C项: 基于“随机突变”而产生新微生物菌株的方法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再现性,故不能获得专利权。C项表述错误。D项: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新的微生物本身是可以获得专利的。D项表述正确。24、以下哪种撰写方式不会导致所在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A组合物中含有20%-35%(重量)组分AB传动器由金属制成,最好是铜C化合物A和化合物B在高温下反应D操作温度为30-60摄氏度,例如45摄氏度【答案】A解

41、析: A项:“组合物中含有20%-35%(重量)组分A”,这一表述是确切和清楚的。A项表述正确。 B项:指南第2部分第2章第3.2.2节规定,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类似用语。原因是这样的表述往往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该项表述“传动器由金属制成,最好是铜”,是不允许的,将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C项:指南第2部分第2章第3.2.2节规定,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的用语,如“厚”、“薄”、“强”、“弱”、“高温”、“高压”、“很宽范围”等。而本项“化合物A和化合物B在高温下反应”的表述是不允许的,将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D项:“操作温度为30-60摄氏度,例如

42、45摄氏度”,这种表述将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因为温度为30-60摄氏度是一个范围,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45摄氏度是其中的一个点,该点是否相对于整体具有特别的意义,在此是不清楚的。而是否说明书中也公开了该点值,也是不清楚的。D项表述将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25、一项被驳回申请有多个申请人和多个发明人,关于其复审请求的下述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任何一个或几个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都应当被受理B. 任何一个或几个发明人提出复审请求都应当被受理C. 只有所有的申请人共同提出复审请求才应当被受理D. 只有所有的申请人和发明人共同提出复审请求才应当被受理【答案】C解析: 基于复审程序是审查程序

43、的延续,即复审程序中对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也要进行确认。而对保护范围的修改在审查程序中必须经全体权利人的同意,故该规则也要延续到复审程序。如果允许一部分申请人可以启动复审程序,则意味着在复审程序中不经全体申请人同意就可以修改保护范围(主要是缩小保护范围),显然是违反上述规则的。故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2.2节规定:“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A项: 一部分专利申请人提出复审不应当受理,A项错误。B项: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即使是申请人,也不能以发明人身份提出复审,发

44、明人无权提出复审。B项错误。C项:只有所有的申请人共同提出复审请求才应当被受理。C项正确。D项:发明人无权提出复审,D项错误。26、专利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下列哪种程序进行救济?A复议程序B复审程序C申诉程序D异议程序【答案】B解析: 根据专利法和国知局的复议规则的规定,对驳回不服的,无论是初审中的驳回,还是实审中的驳回。也无论驳回的理由是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均要向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而不能提出复议。A项: 提出复议是错误的,A项错误。B项:提出复审是正确的,B项正确。C项: 复议程序和复审程序均属于广义上的申诉程序,故笼统的说申诉程序是错误的。C项错误。D项:在我国专利制度的历

45、史上曾有过异议程序,但后来取消了该程序。D项错误。27、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答案】C解析

46、: 复审程序是审查程序的继续,故复审程序也要遵循程序节约的原则,并非在复审程序中只要不超出原始公开范围就可以任意修改。故细则第61条规定“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指南第第4部分第2章第4.2节还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规定。A项:指南第第4部分第2章第4.2节规定,“不得增加权利要求”,A项错误。B项:指南第第4部分第2章第4.2节规定,不允许“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B项错误。C项:该项修改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这种修改是缩小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修改。且获得说明书的支持,应当被允许。C项正确。顺便提一下无效程序中对该问题的标准。根据指南的规定,在无效程序的修改中,“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为何复审和无效程序在该问题上标准不太一样呢?原因是无效程序是授权后的程序,修改涉及到公众对保护范围的预见问题。而复审是授权前的程序,此时的修改不涉及公众的利益,因此,在该问题上标准比无效程序来的宽一点。D项:指南第第4部分第2章第4.2节规定,修改不允许“改变权利要求的类型”。D项错误。28、无效宣告程序是专利( ),依( )而启动的程序。A.申请提交之后 申请人的请求B.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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