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解读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PPT精品文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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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1 1、总则 2、术语 3、雷电防护分区 4、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 5、防雷设计 6、防雷施工 7、检测与验收 8、维护与管理 2 强制条文 5.1.2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 与接地保护措施。 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 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 阻必须按接入设备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4.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 从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 采用TN-S系统的接地形式。 解读:(TN-S系统在全系统内N线和PE线是分

2、开的(S 是“分开”一词法文Separate的第一个字母)) 7.3.3 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3 1 总则 1. 0.1 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 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解读:每年我国电子设备因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惊人,要达到组织和完全避免 雷击损害的发生是不可能的。但是按照本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和采取防护措施后 ,能将雷电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 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建 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解读: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由相关行

3、业标准解决 1. 0. 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1. 0. 4 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 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协调统一外部防雷措施和 内部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 1. 0. 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 解读:遭受雷电影响是多方面的 既有直击雷电,又有雷电电磁脉 冲,还有接地装置引起的地电位 反击。因此必须综合防护才能达 到预期的防雷效果。其中SPD不 仅具有抑制雷电过电压的功能, 还有抑制操作过电压的作用。 操作过电压:由线路故障、空载线

4、路投切、隔离开关操作空载母线、操作空载变压器或其它原因在系统中引 起的相对地或相间瞬态过电压;其波形具有缓波前、持续时间短、单极性或振荡、强衰减电压特性。 1. 0. 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 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故受损程度 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0. 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2 术语 术语共36条,16条到34条都和SPD有关。 2.0.6 共用接地系统 将防雷系统的接地装置、建筑物金属 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或连接 带

5、、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功能性接地等 连接在一起构成的共同接地系统。 6 PE线,英文全称protectingearthing,简体中文名称称之为保护导体,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地线,我国规定PE线为绿-黄双色线。 PE线是专门用于将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接地的导体,至于是直接连接 至与电源点工作接地无关的接地极上(TT)还是通过电源中性点接地(TN )并不重要,二者都叫PE线。 按照GB9089.2的规定:保护导体(PE导体)是为满足某些需要,用来与 下列任一部件作电气连接的导体:外露可导电部分、外界可导电部分、主 接地端子、接地极、电源接地点或人工接地点。中性导体(N导体)是与

6、系 统中性点连接并能起传输电能作用的导体。 可见,N线是中性线,是工作线,在单相系统中又被称为“零线”;没有它, 设备可能就不能正常工作了。而PE线是和设备外壳相连接的地线,没有它 ,设备可能能够工作,但外壳可能带电;它可以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在实际实用中,人们常常接成“保护中性导体”,即接成PEN线,兼具PE线 和N线的功能。 7 在低压配电网中,输电线路一般采用三相四线制,其中 三条线路分别代表A、B、C三相,另一条是中性线N(如 果该回路电源侧的中性点接地,则中性线也称为零线, 如果不接地,则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性线不能称为零 线)。在进入用户的单相输电线路中,有两条线,一条 我们称为火

7、线,另一条我们称为零线,零线正常情况下 要通过电流以构成单相线路中电流的回路。而三相系统 中,三相平衡时,中性线(零线)是无电流的,故称三 相四线制;在380V低压配电网中为了从380V线间电压中 获得220V相间电压而设N线,有的场合也可以用来进行零 序电流检测,以便进行三相供电平衡的监控。 8 1保护性接地 (1)防电击接地为了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或产生漏电流时,使 平时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带电而导致电击,将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接地, 称为防电击接地。这种接地还可以限制线路涌流或低压线路及设备由于高压 窜入而引起的高电压;当产生电器故障时,有利于过电流保护装置动作而切 断电源。这种接地,也是

8、狭义的“保护接地”。 另外,有一种防电击保护电路虽然其不与地线直接连接,但从其功能上和其 电路分析图上,是属于一种广义上的接地保护,就是我们常见的漏电保护电 路。 (2)防雷接地将雷电导人大地,防止雷电流使人身受到电击或财 产受到破坏。 (3)防静电接地将静电荷引入大地,防止由于静电积聚对人体和设 备造成危害。特别是目前电子设备中集成电路用得很多,而集成电路容易受 到静电作用产生故障,接地后可防止集成电路的损坏。 (4)防电蚀接地地下埋设金属体作为牺牲阳极或阴极,防止电缆、 金属管道等受到电蚀。 9 2功能性接地 (1)工作接地为了保证电力系统运行,防止系统振荡保 证继电保护的可靠性,在交直流

9、电力系统的适当地方进行接地,交 流一般为中性点,直流一般为中点,在电子设备系统中,则称除电 子设备系统以外的交直流接地为功率地。 ( 只见于电力系统) (2)逻辑接地为了确保稳定的参考电位,将电子设备中的 适当金属件作为“逻辑地”,一般采用金属底板作逻辑地。常将逻 辑接地及其它模拟信号系统的接地统称为直流地。 (逻辑接地在复杂的控制系统中比较常见) (3)屏蔽接地将电气干扰源引入大地,抑制外来电磁干扰 对电子设备的影响,也可减少电子设备产生的干扰影响其它电子设 备。 (4)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 地,例如检测泄漏电流的接地,阻抗测量电桥和电晕放电损耗测量 等电气参数测量

10、的接地。 (多见于测量仪器或精确采样控制) 10 2.0.7 自然接地体 兼有接地功能、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 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混凝 土终端钢筋等统称。 2.0.12 等电位连接 直接用连接导线或通过浪涌保护器将分离的金属 部件、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 缆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的措施。 2.0.16 浪涌保护器(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浪涌电流的电气,它 至少包含一个非线性元件。 11 3 雷电防护分区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 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 地区雷暴日数应以国家

11、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 为准。 3.1.3 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 区、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 1 少雷区: 年平均雷暴日在25d 及以下的地区; 2 中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5d ,不超过40d 的地区; 3 多雷区: 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d ,不超过90d 的地区 4 强雷区: 年平均雷暴日超过90d 的地区 南通平均雷暴日为32.1-33.3左右,为中雷区 12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 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应按本 规范第3.2.2 条的规定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 3.2.2 雷电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LPZ0A 直击雷非防护区

12、 LPZ0B 直击雷防护区 LPZ1 第一防护区 LPZ2 n后续防护区 3.2.3 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 的雷电防护区内。(电磁兼容) 13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 14 4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 和雷击风险评估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 节 、第4.3 节或第4.4 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 评估。 4. 1. 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 节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或本规范第4.3 节电子信 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 等级。 4. 1. 3 对于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分 别采用本规范第4.

13、2 节和4.3 节规定的两种方法 进行评估,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4.1.4 重点工程或用户提出要求时,可按本规范 第4.4 节雷电防护风险管理方法确定雷电防护措 施。 15 4.2 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2.1 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 值可按下式 确定: N = N1 + N2 (4. 2. 1) 式中: N1一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次/a) ,按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计算; N2一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次/a) ,按本 规范附录A 的规定计算。 4.2.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接雷击和雷电电磁脉 冲可能造成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次数Nc

14、可按 下式计算: Nc = 5.8 X l0-1 /C (4.2.2) 16 4.2.3 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时,应将N 和Nc 进行比较: 1 当N 小于或等于N c 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2 当N 大于N c 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4.2.4 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时,可按下式计算防雷装置拦截 效率E: E = l-N/N c (4.2.4) 4.2.5 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E 大于0. 98 时,定为A 级; 2 当E 大于0.90小于或等于0. 98 时,定为B 级; 3 当E 大于0.80 小于

15、或等于0. 90 时,定为C 级; 4 当E 小于或等于0.80 时,定为D 级。 17 4.3按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 护等级 4.3.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和 价值,按表4.3.1 选择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表4.3.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18 19 20 4.4 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4.4.1 因雷击导致建筑物的各种损失对应的风险分量Rx 可 按下式估算:Rx = Nx X Px X Lx 式中: Nx 年平均雷击危险事件次数; Px一一每次雷击损害概率; Lx 每次雷击损失率。 4.4.2 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R

16、可按下式估算: R = Rx (式中: Rx 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涉及的风险分量RARz , 按本规范附录B 表B. 2. 6 的规定确定。 4.4.3 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应计算建筑物雷击损害风险R 并与风险容许值比较。当所有风险均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 值,可不增加防雷措施;当某风险大于风险容许值,应增加 防雷措施减小该风险,使其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值,并宜 评估雷电防护措施的经济合理性。详细评估和计算方法应 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21 第一步,通过设计文件、可研等材料及现场勘 察确定评估对象及其特性; 第二步,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建筑物因4种致 损原因(S1S4)导致的可能存在的损害类型

17、(D1D3),损害是否能引起损失(L1L4), 识别风险分量(RA/RB/RC/RM/RU/RW/RV/RZ) 第三步,计算R1R3,与各自的风险容许值RT 做比较,确定是否需要做防雷。(防雷必要性 评估) 22 第四步,计算年平均节省费用(防雷经济性评估) S=CL(CPM+CRL)小于0则是经济的 没有保护措施时的损失价值 CL=(RA+RU) CA+(RB+RV)(CA+CB+CS+CC)+(RC+RM+RW+RZ)CS 有保护措施时的损失价值 CRL=(RA+RU) CA+(RB+RV)(CA+CB+CS+CC)+(RC+RM+RW+RZ)CS 保护措施的年平均费用 CPM=Cp(i+

18、a+m)(i-利率,a-折旧率,m-维护费用 ,cp防雷装置费用) 23 5.1 一般规定 5. 1. 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并采 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 1. 2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 与接地保护措施。 解读:建筑物上装设的外部防雷装置,能将雷击的电 流安全泄放入地,保护了建筑物不被雷电直接击坏, 但不能保护建筑物内的电气、电子信息系统设备被雷 电冲击 过电压、雷电感应产生的瞬态过电压击坏。采 用等电位连接降低其电位差是十分有效的防范措施。 5 防雷设计 24 5. 1. 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需要保护的设备数量、类 型、重要性、耐冲击电压额定值

19、及所要求的电磁场环境等情 况选择下列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措施: 1 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2 电磁屏蔽;(主要考虑雷击电流产生的磁场) 3 合理布线; 4 能量配合的浪涌保护器防护。 25 26 27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2.1 机房内电子信息设备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 的结构形式应采用S 型、M 型或它们的组合。电气和电子 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金 属外层、电子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能性接 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S 型结构的 接地基准点或M型结构的网格连接。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 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连接。 28 29 30

20、 解读: S型是单点接地一种方 式,适用于低频率电子 信息系统的功能性接地 。S 型等电位连接应仅 通过唯一的一点, 即接 地基准点E R P组合到接 地系统中去形成S S 型 等电位连接。在这种情 况下, 设备之间的所有 线路和电缆当无屏蔽时 ,宜与成星形连接的等 电位连接线平行敷设, 以免产生大的感应环路 。 31 解读: M型是多点接地,适用 于频率达到1MHZ以上的电子信 息系统的功能性接地。每台电 子信息设备宜用两根不同长度 的连接道题与等电位连接网格 连接。M 型等电位连接应通过 多点连接组合到等电位连接网 络中去, 形成M m 型等电位连 接。每台设备的等电位连接线 的长度不宜大

21、于0.5 m , 并宜 设两根等电位连接线, 安装于 设备的对角处,其 长度宜按相 差2 0 % 考虑, 例如, 一根长 0.5m 、另一根长0.4m.。当系统 分布较大区域,设备之间有许 多线路,并且通过多点进入该 系统内时,审核采用网格型结 构,网格大小宜为0.6-3M。 32 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33 M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34 35 5 防雷设计 5.2.2 在LPZ0A 或LPZ0B区与LPZ1 区交界处应设置总等 电位接地端子板,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 不应少于两处;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电子 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各类等 电位接地端子板

22、之间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 带。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5.2.2-1 的规定。各类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宜采用铜带,其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 表5.2.2-2 的规定。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36 5 防雷设计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37 5 防雷设计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38 机房接地端子板 39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2.3 等电位连接网络应利用建筑物内部或其上的金属部 件多重互连,组成网格状低阻抗等电位连接网络,并与 接地装置构成一个接地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等电 位连接网络可直接利用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引出

23、的预 留接地端子接地。 40 41 5.2.4 某些特殊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 设专用垂直接地干线。垂直接地干线由总等电 位接地端子板引出,同时与建筑物各层钢筋或 均压带连通。各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应与垂 直接地干线连接。垂直接地干线宜在竖井内敷 设,通过连接导体引入设备机房与机房局部等 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音、视频等专用设备工 艺接地干线应通过专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独立 引至设备机房。 解读:根据GB/T 16896.17-2002第548节,干线 最小截面积为50mm2,如果频率较高及高层建 筑时,干线截面积还要相应加大。 42 建筑物等电位连接及共用接地系统示意图 43 5.2.5 防

24、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 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 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解读:在不同的标准中要求接地电阻规定不同时,以最 小值确定。 5.2.6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 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2.7 机房设备接地线不应从接闪带、铁塔、防雷引下线 直接引入。 解读:直接引入将导致雷电流进入室内电子设备,造成 严重伤害。 5.2.8 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线(含金属管、电力线、信号 线)应在入口处就近连接到等电位连接端子板上。在LPZl 入口处应分别设置适配的电源和信号浪涌保护器,使电 子信息系

25、统的带电导体实现等电位连接。 44 5.2.9 电子信息系统 涉及多个相邻建筑物 时,宜采用两根水平 接地体将各建筑物的 接地装置相互连通。 解读:将相邻建筑物 接地装置互联互通是 为了减小各建筑物内 部系统间的电位差。 采用两根接地体是为 了冗余。如相邻建筑 物间的线缆敷设在密 闭金属管道内,也可 以利用金属管道互联 。使用屏蔽层互联时 ,屏蔽层截面积应足 够大。 45 5.2.10 新建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在设计、施工时 ,宜在各楼层、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处引出和预 留等电位接地端子。 46 5.3 屏蔽及布线 5.3.1 为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在电子信息系统内产生的浪涌 ,宜采用建筑物屏蔽、

26、机房屏蔽、设备屏蔽、线缆屏蔽 和线缆合理布设措施,这些措施应综合使用。 5.3.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属框架、混凝土中的钢筋 、金属墙面、金属屋顶等自然金属部件与防雷装置连接构成 格栅型大空间屏蔽; 解读:主要是新建建筑设计时就要考虑。已建成的建筑改造 会比较困难。 47 2 当建筑物自然金属部件构成的大空间屏蔽不 能满足机房内电子信息系统电磁环境要求时, 应增加机房屏蔽措施; 解读:应采用导磁率较高的细密金属网格或金 属板对机房实施雷电磁场屏蔽保护。机房门应 采用无窗密闭铁门或采取屏蔽措施的有窗铁门 并接地,机房窗户的开孔应采用金属网

27、格屏蔽 并等电位连接。 3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 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配置在LPZL 区之后的 后续防雷区内,并与相应的雷电防护区屏蔽体 及结构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图5.3.2) 。 4 屏蔽效果及安全距离可按本规范附录D 规定 的计算方法确定。 48 5.3.3 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电子信息系统连接的金属信号线缆采用屏蔽电缆 时,应在屏蔽层两端并宜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 电位连接并接地。当系统要求单端接地时,宜采用 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蔽或钢管按前述要 求处理; 2当户外采用非屏蔽电缆时,从人孔井或手孔井到机 房的引入线应穿钢管埋地引入,埋地长度l 可按

28、公式 (5.3.3)计算,但不宜小于15m;电缆屏蔽槽或金 属管道应在入户处进行等电位连接; 49 3 当相邻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之间采用电缆互联时, 宜采用屏蔽电缆,非屏蔽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电缆管道内; 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或金属管道两端应分别连接到独立 建筑物各自的等电位连接带上。采用屏蔽电缆互联时, 电缆屏蔽层应能承载可预见的雷电流; 解读:在分开的建筑物之间除了可以用屏蔽线缆或屏蔽 线缆导管连接外,还可以用SPD连接。 4 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 加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处直接接地。 50 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

29、金属管道内。 电子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 设,不宜贴近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 2 布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 缆自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图5.3.4)。 51 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规定 52 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电力线缆的间距规定 53 5.4 浪涌保护器的选择 5.4.1 室外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 架空线路。 5.4.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 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 TN-S 系统的接

30、地形式。 5.4.3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 5.4.4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 5.4.5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 54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 5.4.3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 1 配电系统中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 规定选用 55 2 浪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应不低于下表规定 2 浪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的规定值 56 3 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 LPZOA 或LPZOB 与LPZ1 区交界处,应设置类试验的浪 涌保护器或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在配 电线路分配电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区交 界处,可设

31、置类或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级保 护;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设备电源端口可安装类或类 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保护。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 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线路 浪涌保护器。 57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分级设置与接地示意图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 1 配电系统中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 规定选用 2 浪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的规定值 3 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 LPZOA 或LPZOB 与LPZ1 区交界处,应设置类试验 的浪涌保护器或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 在配电线路分配电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 区交界处,可设

32、置类或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 级保护;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设备电源端口可安装类或 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保护。使用直流电源的 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 线路浪涌保护器。 58 4浪涌保护器设置级数应综合考虑保护距离、浪涌保护器 连接导线长度、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等因素 。各级浪涌保护器应能承受在安装点上预计的放电电流, 其有效保护水平Up/f应小于相应类别设备的Uw。 5LPZO和LPZ1界面处每条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的冲 击电流Iimp,采用当采用非屏蔽线缆时按公式(5.4.3-1)估 算确定;当采用屏蔽线缆时按公式(5.4.3-2)估算确定;当无 法计

33、算确定时应取Iimp大于或等于12.5kA 。 59 60 科佳 型号命名规则 例:KDY-40/440/4P 61 电源防雷 电源防雷器分为 一级(B级)、 二级(C级)、 三级(D级) 依据IEC(国际 电工委员会)标 准的分区防雷、 多级保护的理论 ,B级防雷属于 第一级防雷器, 可应用于建筑物 内的主配电柜上 ;C级属第二级 防雷器,应用于 建筑物的分路配 电柜中;D级属 第三级防雷器, 应用于重要设备 的前端,对设备 进行精细保护。 62 63 6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 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 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

34、退耦装置。当 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 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 和劣化显示功能。 解读:主要目的是电源线路中安装了多级SPD,各级SPD 的标称电压和电流、安装方式和接线长短的差异,如果 配合不当,将可能出现某级SPD不动作的盲点。因此要 求线缆要有一定长度。 7按本规范第4.2节或4.3节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时,用于 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 推荐值宜符合表5.4.3-3规定。 64 根据雷电防护等级确定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 65 8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在各个位置安装时,浪涌保护器的连接导线应短直 ,其总长度不宜大于0.

35、5m。有效保护水平Up/f应小于设备耐冲击电压额 定值Uw ( 图5.4.3-2) 。 解读: 目前防雷工程中电源SPD设计和施工不规范的主要问题有两个, 一是接线过长,二是多级SPD能量配合不当。对这两个问题的忽视回到 是SPD 失效。 66 67 9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与被保护设备间的线路长度大于10m 且有效保护水平大于Uw /2 时,应按公式(5.4.3-3)和公式(5.4.3-4)估 算振荡保护距离Lpo; 当建筑物位于多雷区或强雷区且没有线路屏蔽 措施时,应按公式(5.4.3-5 )和公式(5.4.3-6)估算感应保护距离Lpi 。 68 69 70 10 入户处第一级电源

36、浪涌保护器与被保护设备间的线路 长度大于Lpo或Lpi值时,应在配电线路的分配电箱处或 在被保护设备处增设浪涌保护器。当分配电箱处电源浪 涌保护器与被保护设备间的线路长度大于Lpo或Lpi值时 ,应在被保护设备处增设浪涌保护器。被保护的电子信 息设备处增设浪涌保护器时, Up 应小于设备耐冲击电 压额定值Uw ,宜留有20% 裕量。在一条线路上设置多级 浪涌保护器时应考虑他们之间的能量协调配合。 71 SPD之间可以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配合: 1伏安特性配合 这种方法基于SPD的静态伏安特性,适用于限压型的SPD的配合。此 法对电流波形不是特别敏感,也不需要去耦元件,尽管线路上的 分布阻抗本身

37、就有一定的去耦作用。 2 使用线路的分布阻抗或专门的去耦元件配合 为了达到配合的目的,可以使用具有足够的浪涌耐受能力的集中元 件作去耦元件(其中,电阻元件主要用于信息系统中,而电感元件 主要用于电力系统中)。如果采用电感去耦,电流波前梯度是决定 性的参数。电感值和电流波前梯度越大越易实现能量配合。 3 用触发型的SPD配合触发型的SPD可以用来实现SPD的配合。 触发型SPD的电子触发电路应当保证被配合的后续SPD的能量耐受能 力不会被超出。这个方法也不需要去耦元件。 72 5.4.4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 1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根据线路的工作 频率、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

38、作电压、接口形式和特 性阻抗等参数,选择插入损耗小、分布电容小、并与纵 向平衡、近端串扰指标适配的浪涌保护器。Uc 应大于 线路上的最大工作电压1. 2 倍,Up 应低于被保护设备 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 。 UC1.2U0,UP0.8UW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宜设置在雷电防护 区界面处(图5.4. 4) 。根据雷电过电压、过电流幅值和设 备端口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可设单级浪涌保护器,也可 设能量配合的多级浪涌保护器。73 74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参数宜按下表的规定 75 附录E 分类小类别开路电压短路电流 非常低的上升速率 AC A11kV 0.1100kV/s 10A 0.1

39、 2A/ s1000 s A2由交流负载试验的规定决定 低上升速率B11kV(10/1000)100A(10/1000) B21kV或4kV(10/700)25或100A(5/300) B31kV(100V/ s)10、25、100A(10/1000) 快上升速率C10.5、1kV(1.2/50)0.25、0.5kA(8/20) C22、4、10kV(1.2/50) 1、2.5kA(8/20) C31kV(1kV/ s)10、25、100A(10/1000) 高能量D11kV0.5、1、2.5kA(10/350) D21kV1-2.5kA(10/250) 76 5 防雷设计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

40、的选择规定 1 天线应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B ) 内。 2 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频率、平均输出功率、连接器形 式及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插入损耗小,电压驻波比小,适配 的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 3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应安装在收/发通信设备的射频出、 入端口处。 4 具有多副天线的天馈传输系统,每副天线应安装适配的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当天馈传输系统采用波导管传输时, 波导管的金属外壁应与天线架、波导管支撑架及天线反射器 电气连通,其接地端应就近接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5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应采用能承载预期雷电流的 多股绝缘铜导线连接到LPZOA 或LPZOB 与LPZl 边界处的 等

41、电位接地端子板上,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6mm 。 同轴电 缆的前、后端及进机房前应将金属屏蔽层就近接地。 77 78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技术参数宜按下表的规定 79 5.5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5.1通信接入网和电话交换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有线电话通信用户交换机设备金属芯信号线路,应根据 总配线架所连接的中继线及用户线的接口形式选择适配的信 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线架接地端相连,配线架的 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 的多股铜线接至等电位接 地端子板上; 3 通信设备机柜、机房电源配电箱等的接地线应就近接至 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42、4 引入建筑物的室外铜缆宜穿钢管敷设,钢管两端应接地。 80 5.5.2信息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在LPZO A 或LPZOB 与 LPZl 的边界处应设置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被保护设 备的端口处宜设置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网络交换机、集 线器、光电端机的配电箱内,应加装电源浪涌保护器。 2 入户处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线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 子板;设备处信号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线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 1. 5mm 的多股绝缘铜导线连接到机架或机房等电位连接网 络上。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接地、信号工作地、屏蔽接地 、防静电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等均应与局

43、部等电位连接 网络连接。 81 5.5.3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置于户外摄像机的输出视频接口应设置视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摄像机控制信号线接口处(如RS4 85 、RS4 24 等)应设置信号线 路浪涌保护器。解码箱处供电线路应设置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2 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 ,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LPZOA 或LPZOB 与LPZ1 边界处设置适 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3 系统视频、控制信号线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 视频信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来 选择,信号浪涌保护器应满足设备传输速率、带宽

44、要求,并与被保 护设备接口兼容。 4 系统的户外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 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视频信号线屏 蔽层应单端接地,钢管应两端接地。信号线与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 。 5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主机房宜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 ,系统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符合表 5.2.2-1 的规定。 82 83 5.5.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与接 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 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LPZOA 或 LPZOB 与LPZ1 边界处设置适

45、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消防控制中心与本地区或城市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 网的进出线路端口应装设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3 消防控制室内所有的机架(壳)、金属线槽、安全保护接地、浪 涌保护器接地端均应就近接至等电位连接网络。 4 区域报警控制器的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或钢管)、电气竖 井内的接地干线、接线箱的保护接地端等,应就近接至等电位 接地端子板。 5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并宜穿管敷设接至本楼层或就近 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84 5.5.5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LP

46、Z0A 或LPZ0B 与LPZ1 边界 处应安装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系统中央控制室宜在机柜附近设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 所有设备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 的接地端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 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其接地干线宜采用铜 芯绝缘导线穿管敷设,并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其截 面积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85 5.5.6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有线电视系统前端机房的金属芯信号传输线宜在入、 出口处安装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有线电视网络前端机房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并 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 的铜芯导线与楼层

47、接地端子板相连。 机房内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线缆金属屏蔽层、浪涌保护器的 接地以及PE 线都应接至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3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线路宜根据其干线放大器的工作频率范围 、接口形式以及是否需要供电电源等要求,选用电压驻波比和 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地处多雷区、强雷区的用户 端的终端放大器应设置浪涌保护器。 4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网络的光缆、同轴电缆的承重钢绞线在建 筑物入户处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光缆内的金属加强芯及 金属护层均应良好接地。 86 5.5.7 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动通信基站的雷电防护宜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后采取防护措施 。 2 基站的天

48、线应设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B ) 内。 3 基站天馈线应从铁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轴电缆在其上部、下部 和经走线桥架进入机房前,屏蔽层应就近接地。当铁塔高度大于 或等于60m 时,同轴电缆金属屏蔽层还应在铁塔中间部位 增加一处接地。 4 机房天馈线入户处应设室外接地端子板作为馈线和走线桥架入 户处的接地点,室外接地端子板应直接与地网连接。馈线入户下 端接地点不应接在室内设备接地端子板上,亦不应接在铁塔一角 上或接闪带上。 5 当采用光缆传输信号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3.3 条第4款的规定 。 6 移动基站的地网应有机房地网、铁塔地网和变压器地网相互连 接组成。机房地网由机房建筑基础和周围环形

49、接地体组成,环形 接地体应与机房建筑物四周主钢筋焊接连通。 87 通信基站示意图 88 5.5.8 卫星通信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卫星通信系统的接地装置设计中,应将卫星天线基础接地体 、电力变压器接地装置及站内各建筑物接地装置互相连通组成共 用接地装置。 2 设备通信和信号端口应设置浪涌保护器保护,并采用等电位连 接和电磁屏蔽措施,必要时可改用光纤连接。站外引入的信号电 缆屏蔽层应在入户处接地。 3 卫星天线的波导管应在天线架和机房入口外侧接地。 4 卫星天线伺服控制系统的控制线及电源线,应采用屏蔽电缆, 屏蔽层应在天线处和机房入口外接地,并应设置适配的浪涌保护 器保护。 5 卫星通信天线应设置防直击雷的接闪装置,使天线处于LPZOB 防护区内。 6 当卫星通信系统具有双向(收/发)通信功能且天线架设在高层建 筑物的屋面时,天线架应通过专引接地线(截面积大于或 等于25mm 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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