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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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发展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如何发展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关键词医疗大病医疗 摘要如何发展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大事。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和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和完善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制度”。中国农民的健康需要一个保障体系,而保障机制又与各地区社会和水平具有内在紧密的联系。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极其不平衡。因此,各地区应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 一、合作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国家的支持下,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依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己的力量兴办的一种医

2、疗保健制度。合作医疗兴办几十年来,曾经历了几起几落,在部分地区或一段时期,已是名存实亡。但随着的持续发展和农民对医疗保健要求的不断提高,合作医疗制度正在逐步恢复。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目前已在农村全面恢复了合作医疗,并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医疗保险,又称为疾病保险,是近年来由国外引进的,可分为商业医疗保险(属市场经济行为,本文不作分析)和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指人们对于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实行以“共同分摊”办法代替个人承受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即医疗保险组织通过筹集一定资金,承担投保人的健康。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集体和居民个人。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在举办形式上有明显差别。合作医疗的举办形式更

3、为灵活,选择性强;医疗保险的举办形式比较单一、严肃。但两种形式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筹集资金,为公民的健康承担风险。医疗保险承担风险的能力明显高于合作医疗,可以有效地补偿损失。而合作医疗则能有效地提供服务。虽然合作医疗不能有效地防止因病致贫问题,但因合作医疗实行的是保小不保大,“普降小雨”,虽然补偿比例小,而享受的人数多,因此居民能获得更多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医疗保险基金筹集范围可以更广,它一般实行保大不保小的原则,虽然不能象合作医疗那样能刺激低消耗就医,但能对大的疾病和意外伤害的损失进行有效补偿。 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模式的选择从上述对合作医疗与医疗保险的异同分析来看,两

4、种保障制度各有利弊。国内理论界对究竟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还是医疗保险也始终存在争论。在实践中,有的地方推行的是纯粹的合作医疗,有的地方实行的是纯粹的医疗保险。但从开展效果来看,纯粹搞一种模式,总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近年来,沿海地区农村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及个私经济、乡镇的进一步发展,拓展了农民增收的空间。富裕起来的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对农村医疗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同时,他们又不满足于那种“掏小钱、保小病”的“温饱式”单纯合作医疗制度。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在经济发达地区应该推行一种“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1合作医疗存在的必要性(1)合作医疗制度已深入人心,便于开展

5、。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普遍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就开始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它为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落后面貌,有效控制,减少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等发挥了特有的作用。广大的农民,特别是年长的农民对合作医疗有着深厚感情。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合作医疗在沿海地区也曾经历了几起几落,但由于合作医疗制度具有交费少、惠及面广、手续简便等特点,其积极作用已被广大农民所认可,http:/ (1)开展大病医疗是民心所向。从调查来看,不少农民认为:“交小钱,保小病,没意思”。在改革开放中富裕起来的农民最担心的是突发的、大额的、能致贫返贫的医疗。所以,开展农村大病医疗适合发达地区发展水平,符合广大群众的实际心理愿望和要求

6、。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只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可行方案,加强基金,做到公开公正,在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开展大病是完全可行的。(2)大病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合作医疗一般以乡镇或村为互助单位,互济能力较弱。而大病医疗保险,一般以各县,甚至地区、市为互济单位,在全县(市)范围内统筹补偿,扩大了基金的总盘子,增强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我们建,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县(区)一级建立大病保险基金,为超过一定医疗费额度的大病提供保障;在市(地区)一级建立重病保险基金,为特别重大的疾病患者提供医疗保障。由此形成乡镇保“小病”,县保“大病”,市保“重病”的格局。同时,要大幅度提高大病、重病的报销比例,并适当提高

7、起报点,尽量把资金用在迫切需要补偿的病人身上。在资金筹集上,可适当提高农民自缴数额,但主要还是各级政府要加大补偿力度;另外还可以吸收社会捐助等。总之,可以多渠道筹集、合理分配、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以保证各级保险基金的正常运作。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也可将基金委托保险公司管理,通过基金增值、再保险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防止因大病、重病患者过多造成保险基金枯竭的问题出现。(3)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开展大病医疗保险提供了经济保障。从农民自身来看,沿海发达地区大部分农民正在从温饱奔向小康,每人每年拿出几元钱,完全是能够承受的。只要宣传到位、制度合理,群众也是很愿意花小钱买保障的。从

8、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个私、乡镇企业来看,他们大部分经济效益较好,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募捐等方法筹集资金注入医疗基金。从政府来看,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各级政府的财政情况都较好,他们完全有能力补贴一定的资金。只要我们按照“以支定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采取个人出一点,集体、国家补一点的办法,运用“以工助农”等灵活方法,确定合理的保险基金标准和补偿标准,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筹资、补偿、管理制度,就完全能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良好运作。(4)各地区可借鉴医疗保险开展得较早的地区的经验,取长补短,逐步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比较相似,各地完全可

9、以相互借鉴成功经验,再根据各自的人口、经济等状况,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题研究,测算出本地区的资金筹集量、补偿额度,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江苏是开展医疗保险较普遍的省份,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大病医疗保险。例如,江苏海门市的保险方案具有交费少、保障性强等特点,但对超过3万元的医疗费用,还是不能全额补偿;且由于该市未开展合作医疗,存在着农民参与积极性逐步下降的风险。如果各地能取长补短,增加资金筹集量,制定更合理的起报点及补偿度,经济发达地区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的问题。(5)合作医疗的恢复为开展大病医疗保险打下了基础。一方面,由于合作医疗已深入人心,在此基础上进行宣传、筹资,易于被群众接受;另一方面,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已有专门人员从事资金筹集、基金管理、补偿管理以及各个程序的监督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个已完善的基层管理网络,再根据大病医疗保险的特点,成立管理中心,统一领导。总之,只有将合作医疗与大病医疗保险相结合,才能既满足一般农民的卫生保健需要,又使特殊大病人员得到高额的补偿,从而为农民编织一张更加安全的保障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提前实现小康目标创造条件。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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