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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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最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

2、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

3、理。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消防部门:

4、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08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

5、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08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

6、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

7、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

8、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

9、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

10、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

11、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四

12、、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二)完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工作互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通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以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加强督查,加大责任力

13、度。安全生产及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切实加强XX年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宗旨为迎接2018年元旦的到来,以班级联欢的方式推动和谐校园的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营造团结向上健康的校园氛围,确保活动有序、安全、有意义地开展。二、 活动主题:安全、文明、和谐、热烈、节约。三、 具体安排细则1、时间:2018年12月31日 下午1:30-3:002、形式:各班

14、自行举办3、地点:本班教室四、创意阐述1、特色统一性:各班在学校和老师统一组织下的进行元旦联欢晚会。在新的一年里,各班将此次做为一种极具亲和力的交流方式。节目形式不限,歌曲,朗读,舞蹈、小品、乐器演奏、戏曲等,内容清新向上。2、加强互动性:以上报节目为主,穿插一定的小游戏,增强互动性。3、扩大参与性:争取更多的学生参与此次联欢活动,。4、丰富欣赏性:参与节目者和节目单要经过班主任(或班主任指定班长)进行的审核.节目数量控制在15个左右。联欢时间控制在1个半小时内。联欢会的几点说明和注意事项:(联欢会开始前由班主任或班长宣布联欢会注意事项)1:为保证联欢会整场效果,各班所有同学1:30分点前进入

15、教室,联欢会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在校园逗留。2、坚持文明、节约的原则办好元旦联欢会;让健康、积极的内容成为联欢会的主旋律。3、班主任应把联欢会作为学生教育内容之一,对学生进行热爱集体、爱护财产、遵守纪律、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班主任老师全程跟班,不允许联欢会场面的失控。4、注意用电安全,没有老师在场,不得乱接电器。5、布置教室时,本着爱护环境和节约的原则,不准在墙上钉钉子,不准使用喷雪等危险用品,可以吊彩带或其他的小饰物营造一种热烈欢快的气氛;班级一体机可以使用,但班主任应在场监督使用,注意操作,有疑问联系微机老师。6、联欢会期间,不得在楼道、教师内追逐打闹,不准在室内做有危险的游戏,以

16、免受伤;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教室内使用明火;禁止购买蛋糕,特别禁止用蛋糕涂抹他人;不准用不明液体喷射他人;不得有外校人员参加本班联欢会;班内购买食品注意食品卫生。7、活动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结束,清理教室卫生要彻底,经学校检查合格后,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按时离校 。一定要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告知家长。8、联欢会结束后,各班学生没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回家,各班主任协调任课教师将学生 送出学校(东到家属院、西到红绿灯,全体男教师就位)保证学生安全。补充说明:1、班主任要亲自抓,提高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2、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3、31日联欢会后,开展班级全

17、面安全检查和排查。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进行复查。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报告。5、教育学生元旦假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XXX中学2018年12月19日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为做好青羊区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

18、方案。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

19、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

20、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

21、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

22、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07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

23、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08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2、审批程序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08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08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08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3月9日。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

25、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07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

26、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07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三、坚决打击

27、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2、强化联合执法。

28、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强化

29、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

30、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二XX年XX月XXX日  1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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