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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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机动车非法营运(以下简称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市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交委牵头、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关注民生”为工作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宜居重庆”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2、二、工作目标巩固前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营运的刑事、治安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城区核心区域、繁华商圈、枢纽站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三、工作措施按照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总体原则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四项制度、四项机制”。(一)属地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

3、属地管理举措,强化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属地责任制。 1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平稳推进,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2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所在乡镇(街道)的非法营运治理工作责任制、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者就业扶持责任制、有关乡镇(街道)对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责任制。 3将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按层级分别纳入市、区县(自治县)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重庆”目标考核体系。(二)联席会议制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

4、和区县(自治县)分别成立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督导组,督导组分别在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部门设办公室,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1市督导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区县(自治县)开展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2各区县(自治县)督导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检查非法营运治理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研判非法营运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市和区县(自治县)督导办公室适时组织道路运输企业、站场经营者等召开非

5、法营运治理情况通报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三)有奖举报制度。由市财政局和市交委共同制定打击非法营运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的良性互动。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分别提供经费保障。凡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四)“黑名单”制度。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系统,实现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有关部门对非法营运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

6、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五)日常监管机制。要坚持将非法营运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增强执法手段,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1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强化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治理。划定非法营运治理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做好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双防控”工作,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参与现场监控,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氛围。加强交通部门智能化执法系统建设,建立主要客运枢纽站场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化稽查系统,强化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2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涉及非法营运的制假贩假、假冒和套*车辆,以及

7、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和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查处摩托车超载行为。与残联配合加强对残疾人代步车的规范管理。 3工商部门要严格汽车租赁企业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汽车租赁企业、旅游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六)联合执法机制。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解决非法营运中的突出问题,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和执法威慑力。 1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各区县(自治县)公安部门指派35名公安干警,与本行政区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共同上路,各司其职,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要充分利用公安部门夜间武装检查平台,交通执法与公安警力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 2开

8、展集中治理行动。对客运枢纽站场、繁华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一次为期23天的区域联动、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行动具体方案由市督导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原则上每次集中治理行动市级执法力量不少于100人、各区县(自治县)执法力量不少于20人。 3对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加强异地执法力量调度和异地交叉检查,增强执法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20x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

9、,从各县(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规范公平的评估方式方法,形成正确导向和激励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较快平稳发展。 二、评估范围 20xx年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为: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分为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务管理、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管三类(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 三、评估指标体系 确定评估指标体系总的要求是:根据各县(区)特点和市政府各部门职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细化;承接、量化、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本地、本部门有特点的创新性工作;围绕保障

10、全年工作完成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确定共性工作目标。评估指标体系包含的要素要体现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奋斗目标和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松政发20xx6号)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并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同时给各县(区)、各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留有一定空间。 (一)县(区)政府评估指标体系。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个方面,基本分为100分。 2共性工作目标,占10分。主要包括廉政和政风建设、能力建设、责任政府建设、法制政府建设、安全生产

11、五个方面。其中,廉政和政风建设目标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包括遵纪守法、专项资金使用、会风文风3项内容(各占1分);能力建设目标(占1分)由市人事局提出;责任政府建设目标由市信访局、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包括信访、议案提案和市长公开电话办理3项内容(各占1分);法制政府建设目标由市法制办、市司法局提出,包括依法行政和普法两项内容(各占1分);安全生产目标(占1分)由市安监局提出。共性工作目标由市绩效办综合协调后统一下达。 各县(区)对评估指标要细化分解,明确载体,落实到各部门、乡镇、街道和个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县(区)目标责任体系。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评估指标体系。包括重点工作目

12、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个方面,基本分为100分。 1重点工作目标,占80分。主要包括:部门承接分解落实的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交办和追加的其它重点工作任务;部门确定的体现履行主要职责的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选题立项,确定的创新性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由各部门自行拟定,并结合各项目标在全局中的地位作用、任务量的大小、完成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赋予相应分值。在承接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中,是独立承担还是只负责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必须明确界定。各部门

13、重点工作目标确定后报市绩效办,由市绩效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必要时反馈部门充实修改,然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最后报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确认批复下达。 2共性工作目标,占20分。主要包括廉政和政风建设、能力建设、责任政府建设、法制政府建设四个方面。其中,廉政和政风建设目标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包括遵纪守法、专项资金使用、会风文风3项内容(各占2分);能力建设目标(占3分)由()市人事局提出;责任政府建设目标由市信访局、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包括信访、议案提案、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和应急值守3项内容(各占2分);法制政府建设目标由市法制办、市司法局提出,包括依法行政(占3分)和普法两项内

14、容(占2分)。共性工作目标由市绩效办综合协调后统一下达。 各部门对评估指标要细化分解落实,形成内部科室、下属单位和个人的部门目标责任体系。 各县(区)、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和分解落实工作要在4月中旬前完成。工作目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或涉及全局工作任务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目标的,须在10月30日前,报请市绩效评估委员会批准后,统一调整。 四、评估方法程序 主要采取日常评估与年终评估、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综合评估与专项评估、分类与分组评估相结合,政府领导、评估组、职能部门、机关和社会各界不同评估主体多维度评估的方式方法。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一)基

15、础工作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权重的3。为积累工作经验,规范日常基础工作痕迹管理,使绩效评估逐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加强以绩效评估组织管理为内容的基础工作评估。主要采取查阅痕迹材料、上门核查、调度相关材料等方式,对绩效评估的组织领导、目标责任的分解落实、内部评估办法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载体和措施的落实、日常内部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估。 (二)跟踪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权重的6。为了强化绩效评估过程控制,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程,深层次了解政府工作运行状态,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目标的跟踪评估。主要采取定期调度和不定期实地踏查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对重点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占总分权重的3,

16、由市绩效办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对重点工作目标不定期实地踏查占总分权重的3,由市绩效办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参加,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主要是按照不同工作进度,对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开展不定期考察,对重点项目现场踏查。跟踪评估要突出重点,注重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督导作用,加强信息反馈,确保市领导及时、准确掌控工作态势。 (三)年终评估。由自我评估、职能部门共性工作目标评估、民主评估、评估组重点工作目标评估、市政府领导加权评估五个方面组成。为增加评估可比性和标准统一性,县(区)政府评估由市绩效评估委员会成立一个评估组统一进行;市政府工作部门评估,由市绩效评估委员会成立3个评估组,按三个类别分别进行。年

17、终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自我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权重的1。全年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年初工作总体安排,对工作完成和履行职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做出自我总体评价,具体陈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评估赋分,自报评估等次并说明理由。在自我评估基础上,各县(区)、各部门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可提出申请政府绩效评估奖项,列举年度工作中的突出业绩,提交证明材料。突出业绩包括自主创新性突出贡献,命名表彰、工作受到上级肯定并召开经验现场会、工作经验以文件转发形式被推广、工作评比排名靠前、重点指标大幅度增长6个加分点。各县(区)申报奖项,要经过政府班子审议后申报;市政府各部门

18、申报奖项,要经部门领导班子审议并征得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各县(区)、各部门申报的项目和理由,由市绩效办初审汇总后,上报市绩效评估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确认,公示后加分。自我评估报告和奖项申请报告要以文件形式于次年3月末前报市绩效办。 2职能部门共性工作目标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权重的9。由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对应的评估办法和预赋分值,在日常评估基础上,实施年终总评估。评估结果于次年3月末前报市绩效办汇总。 4评估组重点工作目标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权重的36。各评估组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的形式,分别对各县(区)、各部门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评估。各县(区)、各部门要提供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依据

19、。对有形工作项目,评估组进行实地查验。凡涉及核实经济指标和相关数据的,由市绩效办协调相关部门采集查验提供数据。评估组根据每项目标预赋分值和实际完成情况,分别评估赋分并折算。评估结果按预赋分值和相应比重进行折算。 5市政府领导的加权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权重的30。评估组汇总基础工作评估、跟踪评估、自我评估、民主评估、共性工作目标评估和重点工作目标评估得分,并提供给市政府领导,分别请市政府领导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其中,市长评估占15,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评估占10,市政府副秘书长评估占5。对县(区)政府评估,要分别对号到三个等次,相应赋分;对

20、市政府工作部门评估,各位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副秘书长对分管部门要排名,由市绩效办统一设定排名对应的分值。 (四)确定评估结果。市绩效办根据各方面的评估数据,计算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最终得分和排名,拟定评估等次和奖励对象,提交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后,公示、公布。奖励对象名单提交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之前,与市纪检委和市委组织部沟通,征求意见。 绩效评估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为优秀等次,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良好等次,评估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为一般等次,评估得分低于60分的为较差等次。 对班子成员以及公务员在工

21、作中出现违法犯罪或严重违纪行为被查处;单位工作发生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以及有其他“一票否决”的项目,可直接降低一个评估等次。 五、评估结果运用 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各县(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兑现年初各项承诺。 (一)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依据。根据评估结果,对政府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措施,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二)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确定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的依据。绩效评估被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的部门,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优秀比例分别按20、18、16、14确定。 (四)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行政问责的依

22、据。对绩效评估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行政问责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向被评估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依据,作为市政府评价驻松中省直部门年度工作,并向其上级主管机关通报的依据。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市政府绩效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主任。市政府各战线分管副秘书

23、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安监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绩效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上级政府绩效评估机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评一级的原则,组织对下一级政府和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绩效评估工作。同时,上级政府绩效评估机构负责对下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 为建立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相适应的统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搜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对全区现行的“条状统计”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推行属地统计管理体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法人单位按实际经营(活动)所

24、在地划归到相应镇乡街道统计;产业活动单位由其归属的法人单位统计;跨区域经营(活动)的单位由法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统计。个体生产经营户由实际经营所在地统计。集团公司以法人单位为基本调查单位划归所属地统计。 (二)属地统计的地域范围 全区按照现行52个镇乡街道区域实施。镇乡街道是“属地统计”的实施主体。江南新区、工业园区、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属地统计制度。 (三)属地统计的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普查和调查。二是专业统计项目: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及固定资产投资、劳动、科技、国民经济核算和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等统计业务。

25、 1核算:地区生产总值以专业统计为基础,52个镇乡街道对辖区内的法人单位及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统计。对部分业务上垂直领导,财务上统一核算,不宜按行政区域进行统计的单位,其增加值由区统计局统一测算后分解到各镇乡街道,纳入镇乡街道GDP核算。 2农业:农业统计已经实行镇乡街道属地统计,仍按现行调查制度进行统计。 3工业:所有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户都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镇乡街道进行统计。对飞地工业统计问题,按照工业企业所在地统计,其统计结果以注册地30开办地70的比例进行分解。 4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业:年度内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建设投资项目由各镇乡街道统计。铁路、高速路

26、、城乡电网、通信及监狱等部门和部分跨镇乡街道的重点投资项目由区统计局直接统计后反馈到镇乡街道。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活动单位按单位登记注册地由各镇乡街道统计。 5贸易餐饮业:所有镇乡街道辖区内的批零、住宿餐饮法人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贸易餐饮个体经营户,加油站(点),辖区利用内资项目单位,由所在镇乡街道进行统计。对贸易餐饮企业飞地统计问题,按照贸易餐饮企业所在地统计,其统计结果以注册地30开办地70的比例进行分解。 6劳动工资:所有镇乡街道辖区范围内除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的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由各镇乡街道进行统计,涉及全区GDP核算基础的教育、卫生等系统的单位暂不纳入

27、乡镇街道属地统计,仍按部门核算联动的具体规定由相关部门统计后报送区统计局。 7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按照现行调查制度进行统计。 8交通运输业邮电统计:已由区运管处和区港航局报统的交通企业和个体户按现行规定执行,未纳入前述范围的公路、水运经营对象则按属地原则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镇乡街道进行统计。电讯统计由各电讯经营企业负责统计,直接报送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按一定比例分解到各镇乡街道。 9、服务业统计(含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按登记注册地统计。 10对外经济统计、进出口统计:由区外经委负责统计。 11旅游统计:由区旅游局负责统计。 12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及其它统

28、计调查:按具体规定执行。 四、属地统计调查制度 (一)统计调查方法改革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实行全面统计制度;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实行重点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资质以外建筑业、个体经营户实行抽样调查方法。 镇乡街道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较多,具备抽样调查条件的,在得到上级统计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抽样调查方法。不具备抽样调查条件的,继续实行全面调查。 (二)区、镇乡街道统计机构的职责 统计部门综合协调全区各项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管理,开展国民经济

29、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分析。牵头建立健全统一和动态管理的统计单位名录库,及时理顺和确定本地区统计渠道。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负责解释属地统计制度。按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农产品产量、城乡居民收入等一系列重要的统计指标,由统计部门评估论证,实行下算一级。 统计部门直接负责部分业务上垂直领导、财务上统一核算的单位,飞地单位,跨镇乡街道的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单位及大型企业集团的统计工作。其它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镇乡街道统计机构负责统计。 镇乡街道统计机构动态维护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按统计部

30、门的统一要求,负责统计业务管辖单位统计资料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及相关的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镇乡街道、村居统计台帐,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对本辖区统计调查单位变化、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江南新区、工业园区、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动态维护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统计业务管辖单位统计资料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及相关的统计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所在街道交换统计资料。 实行属地统计后,区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和部门核算联动成员单位的统计资料按原统计渠道上报,其管理体制不变。各有关部门仍应承担政府统

31、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专项统计调查任务。 五、实施属地统计的步骤 (一)方案制订阶段(20xx年2月-4月) 开展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工作方案。 (二)实施准备阶段(20xx年5月) 成立区属地统计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对属地统计进展和基层统计建设情况进行指导、规范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镇乡街道建立属地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落实工作经费,落实各项统计制度。 区统计部门按经济普查口径和日常统计工作要求,向镇乡街道反馈各辖区内统计单位名录。镇乡街道接收划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对统计局反馈的单位

32、名录和接收的统计资料进行清查、核实、整理、上报。区统计部门发布属地统计公报,分别采用书面通知、召开见面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发动,镇乡街道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区编委出台镇乡街道统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的规范性文件,区财政局将属地统计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属地统计试运行的正常开展。 (三)实施试运行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 从20xx年6月份定期报表开始,采取新老渠道“双轨制”报送统计资料,中央、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向镇乡街道和区统计局同时报送统计资料,各镇乡街道按属地原则搜集、整理、上报调查单位统计资料。统计部门和镇乡街道都要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保障全区综合统计数据平稳过渡。 统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从20xx年6月开始,每季以统计简报的形式通报各镇乡街道属地统计口径的主要统计资料。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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