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981190 上传时间:2018-12-0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 消费品市场运行调研报告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总体情况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城乡共同发展,乡村市场快于城镇 (二)批发和零售业拉动作用显着 (三)住宿和餐饮业呈现新变化 (四)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支撑作用明显 三、多数商品销售有所加快全市限上法人企业数据显示,上半年,在十六大类消费品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西药品类、家具类、石油及制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汽车类等12类主要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比一季度有不同程度加快。 四、消费品市场平稳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各类会展、促销活动拉动消费

2、 以“味动山城、乐购重庆、美丽春天、快乐消费”为主题的“2018重庆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通过上下联动,在百货、超市、电器、汽车、餐饮等商贸行业,采取抱团促销、让利促销、有奖促销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有效激发消费热情,促进了消费。 (二)相关政策刺激消费 随着刺激消费政策实施效果的进一步显现,下半年,全市消费市场有望承接上半年走势,全年实现稳定增长。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调解纠纷不再是法院一家的工作,多元化解决纠纷问题的模式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更加注重调解工作的多元化,本文仅以县人民法院为例,就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浅析如下: 一、坚

3、持党委领导,构建法院为主,各部门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大调解”工作调和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执政根基。“大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部门牵头,法院主导,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自治组织参与的大调解网络,形成人员联动、设施联用、信息联享、机制联通、矛盾联调的全面覆盖城乡每个角落的大调解体系,更好地发挥调解合力的作用。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把制度建设作为有力支撑,不断促进大调解体系规范化运行。对大调解体系中各调解主体的职能分工、诉讼

4、与非诉调解机制的对接、非诉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大调解工作的监督考核等内容,应在对本地实际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缜密、实用的操作制度,要明确回答纠纷发生后由谁负责调处、怎么调处、调处后怎么办、调解体系发展的持续性等问题,做到落实有部署、推进有保障。三是监督支持到位,大调解全面覆盖。首先,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党委要把“大调解”体系建设和开展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考核中,非诉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之一,奖优罚劣。法院要将各庭室、各族法官调解工作纳入审判绩效考核,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作为创先争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不断鞭策其加强调解工作。其次,强化调解队

5、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法院要落实法官分片包干制度,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加大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现场指导、邀请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讲解法律法规,交流工作经验,提高调解员水平;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的补贴等列入财政预算,解除广大调解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到调解工作中。 二、坚持内外联动,构建依靠综治合力化解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法院在发挥大调解体系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调解主体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主动性,全力化解各类纠纷。一是建立健全诉前调解与信访维稳的联动机制。法院应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

6、协调,在调处涉诉涉法纠纷的同时,共同做好突发性事件的稳控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法院应加强与司法局和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将法官下派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乡镇人民调解指导站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规范,根据乡镇所辖区域,分工负责,定点联系并指导调解员的工作,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以具体案件成功调解为落实的措施,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县的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纠纷,法院应加强与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群团维权组织的联动配合,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技术优

7、势和独特地位优势,实行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席会商等方式,建起一条矛盾纠纷专业化调处的快捷通道。 三、完善调解制度,构建科学规范、效果良好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健全和完善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调解协议确认等工作制度,使调解衔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可操作性。一是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当事人要求诉讼立案的,由法院主动向他们宣传非诉讼调解的特点,鼓励、引导他们先由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调解。二是完善协助调解,法院在诉讼调解过程中,根据案件审判需要,吸收特邀调解员、当事人亲友或有关组织的人员等协助法官一并进行调解。三是完善委托调解,对已经立案

8、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直接将案件委托上述单位或聘任、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四是强化效力确认,对经特邀调解员或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协会等诉讼外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后,依法确认其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四、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构建运转有序、信息通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成立由党委政法委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大调解”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办、考评,制定“大调解”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法委牵头,根据实际,适时召开,互相通

9、报情况,研究解决“大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公安、信访、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组织要及时通报发现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及调解工作情况,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涉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在调解或审理终结后,要将生效的法律文书通报给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并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调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水污染治理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贯彻落实”治、用、保、管、教”五位一体流域治污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多错并举的原则,对龙王河流域进行了全面整治。为有效确保了龙王河莒南段水质长期稳定全面达标,突出抓了以下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进行河道清淤,解决水体富营养化问

10、题 全面落实”河长”制,对河流进行截流、清淤,将支流、沟渠责任落实到每一位脱产干部,做到责任体系网格化、全覆盖。对各支流、分支进行拦坝堵截;河道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查并全部封堵,以减轻河流治污压力。对因养殖废水、粪便淤积污染的支流、沟渠进行了堵截回抽并清淤。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为改善龙王河水质量环境发挥了明显效果,同时也为解决由于累积效应造成的水体富营养化。 二是深入开展蓄禽养殖整治,解决面源污染源问题 针对流域内畜禽养殖较发达,畜禽养殖场(户)相对较多的情况,把该流域作为畜禽养殖整治的重点区域之一。对各支流、分支、沟渠沿岸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进行拉网式地摸底排查。严格按照莒南县畜禽养殖污染防

11、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组织对禁养区养殖场(户)拆除或搬迁,限养区养殖场(户)进行整改等工作,有效确保了畜禽养殖污水不直排入河。 三是加强涉水企业和土小企业监管清理力度,解决点源污染源问题 对主要重点汇水区涉水排放企业和单位进行经常性、不间断、拉网式排查,对涉废水排放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和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和其他容易引起污染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全面清理取缔规模小、工艺简陋、治理设施不配套、环境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并不定时的组织回头看活动,防止反弹、反复问题发生。 四是加大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升级力度,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不强问题 为有效解决城区污水量日益增大、水

12、质标准逐步提高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在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的同时,启动了龙王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正常运行,为提高龙王河水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综合生态工程建设,解决尾水处理深度不够的问题 我县为实现 “三面湿地一面城”的生态宜居环境,把流域治污彻底打造成民生工程、示范标杆工程和迎淮核查亮点工程,10月初正式启动了龙王河湿地提升改造工程。把龙王河城区尾水湿地工程与县城东部蟠龙湖水系、垃圾填埋场、龙王河污水处理厂合理化衔接,总投资近6亿元,打造一个新的体系治污综合工程,不断完善污水末端处理和深度处理的效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六是

13、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惩罚措施,解决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严格按照莒南县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核查工作效能监察实施方案规定,加大督查监察力度,增加督查的频次,对流域内的几个镇街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督查通报,如发现问题,下达督办单,启动行政问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根据莒南县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规定,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流域内各镇街设置的监测点进行动态适时监测,严格落实补偿金制度。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县龙王河朱家洼子出境断面自6月份实施生态补偿制度以来,在市县所有生态补偿监测中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加强监管强度,在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细化完善方案措施,将流域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河流水质指标长期稳定达标。 9 / 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