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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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目的:对从外发加工厂下单到实际交货的各个步骤进行跟进及控制,确保在产品符合公司要求。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货物部用来处理外发加工。3权责:3.1总经理:核准委外发加工厂商.加工审批表及加工合同,确认订造加工价格.3.2 开发部经理:审核加工审批表,审查加工合同;3.3 货物部经理:复核审批表3.4 货物部:选择委外加工厂商,填写加工审批表,加工合同并跟进委外加工货期以及对委外加工厂进行评估。委外加工实地评估及外发加工产品初,中,尾期质量检验。流程图:序号流程责任单位协助单位相关文件表单淘汰加工厂评估加工厂评鉴鉴赏能力委外加工管理合格加工商登录加工厂商资料收集货物部货物部货物部经理货物

2、部货物部货物部加工厂评估及审批表合格加工商总览表订造加工审批表订造加工合同发外加工合同发布料(物料)通知单加工商评鉴表内容:.1 加工厂商资料收集:货物部依据公司生产需求寻找能够满足公司需求之加工厂商,并收集相关资料。5.2 加工厂商评估:由生管部对加工厂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填写“加工厂评估报告及审批表”经货物部经理和开发部经理审查同意后即可成为合格加工厂。5.3 合格加工厂登录: 经评估合格之加工厂商由货物部经理汇总制“合格加工厂商总览表”开发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5.4 委外加工管理: 5.4.1 订造加工(本公司不能生产,需由加工厂包工包料完成) 5.4.1.1 收到订造资料后,货物部

3、从“合格加工厂商总览表”中选择合适之加工厂商,进行询价.议价后由跟单员依据订货单资料填写“订造加工审批表”经货物部经理.开发部经理及总经理批核后方可生效;审批表原件交财务部,影印件货物部存档. 5.4.1.2 跟单员将制单资料.原样交合格加工厂商先行起样交技术部批核,如确认合格则可落单,如不合格则需重做批板。经三次起板都不能达到本公司要求的,则取消此加工厂,重新寻找加工厂. 5.4.1.3 根据订货单.制单资料.原板要求同加工厂商签订“订造加工合同”合同需经总经理签字。财务部盖章后方生效,双方签订合同后原件交财务部,影印件存档。 5.4.1.4 根据制单要求加工厂提供大货色板给跟单员,大货生产

4、样板由货物部经理审核,合格后才可正式生产大货. 5.4.1.5 在生大货的过程中货物部制程检验员进行初/中期的产品质量检验,跟踪检验报表所提出的问题;成品由成品检验员检验,检验合后方可入仓. 5.4.1.6 大货如有延误货期的,由货物经理与市场部协商解决,最终由营销部决定解决之办法. 5.4.2 发外加工(本公司生产不能达到交期,需由加工厂完成) 5.4.2.1 货物部确定需要发外加工时,从“合格加工厂商总览表”中选择合适之加工厂商,进行询价.议价后同加工厂商签订“发外加工合同”,合同需经总经理签名.财务部加盖章方可生效. 5.4.2.2 货物部提供可生产大货的制单资料及样板给加工厂并填写“发

5、布料物料通知单”,原辅料仓发料。 .4.2.3 加工厂每裁完一张单均会提供实裁数给跟单员,实裁数派发给制程检验员,开发部,原件存档. 5.4.2.4 加工厂商在生产大货前,应先起货前板交货物部审批,合格后方可生产. 5.4.2.5 签订合同后由跟单员跟进货期进度,制程检验员进行初/中期检验,成品检验员依成品检验程序检验 5.4.2.6 大货如有延误货期的,由货物经理与市场部协商解决,最终由市场部决定解决之办法.5.4.2.7 成品入仓后,大货生产板.原样由货物部按处理. 5.4.2.8 完成裁片绣.印花或成衣洗水后回来的产品由货物部依据相关相资料或样办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能达到要求.5.5 加工厂商定期评鉴5.5.1由货物部对加工厂商加工产品进行检验,并每季度汇总加工厂商质量状况作为加工厂商评鉴依据.5.5.2货物部每季度对连续交货4批(含)以上加工厂对其质量.交期.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鉴,并填写“加工厂商评鉴表”6. 使用表单: 6.1 发外加工合同 6.2 订造加工合同 6.3 订造加工审批表 6.4 发布料(物料)通知单6.5 加工厂评估报告及审批表 6.6 加工商评鉴表6.7 合格加工商总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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