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数据备份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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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信用社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XXXXXX数据安全,防止重要数据丢失,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结合联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数据备份介质为光盘、硬盘。第三条 联社科技部门负责数据的备份、有效性检测和复制。第四条 联社档案部门负责按年刻录的数据备份介质的保管。第二章 备份内容第五条 正版操作系统、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日常应用数据。第六条 业务系统中清理出来的数据。第七条 省农信联社下发的各类业务数据。第八条 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的配置信息。第九条 日志服务器采集的网络设备运行日志文件。第十条 技术资料,如计算机网络系统拓扑图、网络地址分配表、系统

2、设置参数等。第三章 备份管理第十一条 备份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刻录到备份介质。第十二条 日常刻录的重要备份数据必须异地保存,并于年终进行汇总整理,按年刻录后归档保存。归档保存为非异地的,应另行复制异地保存。第十三条 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在指定的场所集中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管理、妥善保存。第十四条 数据备份介质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保管。第十五条 数据备份介质的交接、调用、检测、复制等必须做好登记工作。第十六条 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复制。第十七条 不再使用的数据备份介质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磁、销毁。第十八条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备份数据信息。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XXXXXX财电科负责修改、解释。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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