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1003691 上传时间:2018-12-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离婚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离婚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离婚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离婚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离婚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离婚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44339号 原告刘XX,女,1976年X月X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莲安东路XX弄XX号XX室,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338弄X号X室。 被告丁XX,男,1971年X月X日生,汉族,户籍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龙新村X幢楼房X号,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莲安东路XX弄XX号XX室。 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感情基础较好,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只要双方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互谅互让,互相尊重,注重沟通,并

2、考虑建立家庭之不易,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夫妻和好是有可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刘XX要求与被告丁XX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刘XX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凌 琳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彭程程 委托人:_市_经济贸易公司 地址_市_区太古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彭_职务:经理 受委托人:马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_市_运输公司因

3、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马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 委托人_市_经济贸易公司 _(盖章) _年_月_日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上诉案件用)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上诉案件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概述上诉请求与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院经审查认为,(简要写明二审驳回上诉或者撤销原裁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维持原裁定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第二、撤销原裁定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外的写: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5 /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