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新蔡县邮政局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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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蔡县邮政局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邮政机动车辆的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根据驻马店市邮政局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结合我局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组织领导和责任划分第一条 成立新蔡县邮政局机动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吕晓东成 员:梅超海 陈玉峰 刘克威 王 珏 刘建华 潘世杰 侯业平 张存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办,负责全县邮政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二条 车辆管理责任划分按车辆用途,全县邮政车辆共分为公务用车辆、邮件运输车辆、邮储运钞车辆、机要专用车辆四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务用车辆的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

2、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行政车辆的有效使用。邮运、运钞、机要等部门负责本部门内车辆的调度以及管理,确保优化车辆配置使用,保证全局生产用车需要。第三条 职责分工一、综合办公室职责综合办公室是全县邮政机动车辆的综合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车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全县有关邮政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车辆配置标准、技术指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2、负责全县邮政车辆综合管理,及时掌握车辆的运行状况和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和评定车辆的更新、报废等情况,协调全局车辆的年审。3、编报全县邮政车辆的购置、更新、技术改造计划,提出全县邮政车辆的调拨、报

3、废、租赁、封存等申请,执行上级审批决定。4、及时掌握全县邮政驾驶员分布情况和技术状况,对全县邮政驾驶员的增减、解聘、调配等提出建议。5、负责邮政车辆运行成本的管控和审核,根据车辆的用途、车况、车型、技术状况,测算制定车辆油耗定额标准,并监督执行。6、协同安保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二、人事教育部职责1、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驾驶员,及时将调配情况告知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2、组织对驾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配合综合办公室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3、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4、会同综合办对有人身伤亡的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和负全部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三、财务室职责1、加强车辆运营成本费用管理,规范报账流程,每季度对车辆运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固定资产(车辆)的配置、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四、车辆管理部门(邮政班、机要、保卫班)职责1、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为保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2、负责本部门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3、认真做好本部门车辆档案管理,做到登记数字准确、项目齐全,每月按时上报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表。4、负责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及教育,督促驾驶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法规、法令。5、严格按规定管理控制车辆费用,节约开支。6、认真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

5、生。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 公务用车的使用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实行派车制度。1、县内范围用车,由用车单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由县局分管局长审签,汽车班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派出车辆。2、县外用车,用车单位一般应提前一天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由县局长审签,汽车班班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派出车辆。第五条 邮运车辆由市场部负责管理,按照邮件运输计划合理使用。根据邮运生产实际,各部门需要使用邮运车辆的,必须报分管局长批准,由市场部统一调派。第六条 邮储运钞车辆要专车专用,使用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险及费用管理第七条 车辆维护各用车单位应加强车辆管

6、理,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每日出车前和收车后要进行日常维护,对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达到一、二级维护标准的(一级维护:每行驶4000-6000公里;二级维护:每行驶10000-15000公里),要强制执行,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消除隐患,防止车辆提前报废。第八条 车辆维修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原则上在县内定点维修,如县内维修不了,可到指定厂家维修。车辆维修必须由汽车班开具维修证明,否则不予报销维修费用。第九条 油料管理采取充值卡加油方式。每月初由财务部门按照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的预充值金额进行充值。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现金加油。月中需要充值的,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到财务室办理充值

7、。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充值卡,由于丢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向财务报送车辆行驶和油卡使用情况。第十条 维修费用管理车辆维修在800元以上的,由汽车班提出申请,经综合办鉴定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在800元以下的(不含800元),由汽车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维修。对达到大修的车辆,由汽车班提出大修报告,经综合办鉴定同意,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维修。第十一条 车辆保险购置由县局保险公司负责统谈分付,以降低车辆运行的费用;由综合办按市局规定的险种和款额统一购买。车辆的年审费用和其他规费由综合办负责购置办理。第四章 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二条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和制度,制定本部门的车辆安全

8、管理措施,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保证邮政通信安全畅通无阻。第十三条 车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车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责任意识,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因违法违纪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驾驶人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养护、保洁,保证车况良好,不带故障出车。第十五条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操作车辆,严禁酒后驾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六条 经常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以前规定和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照本局以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县局机动车辆管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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