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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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计算机及其网络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指定计算机信息保密安全员负责本办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抓好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切实落实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信息定密审批制度,涉密信息载体和机房管理制度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确认为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应加贴“涉密标识”或标明“涉密标记”,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与政务内网联接的计算机和处理单位内部工作事

2、务的计算机也应按涉密计算机加强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含内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绝不能上国际互联网,如确需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经国家保密部门批准认定的物理隔离卡;做到内外网分开使用,有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不能处理国家秘密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单位领导审批制度”的规定,凡向政务外网、互联网提供或发布信息,其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且应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六、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对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存储国家秘密信

3、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照密级的要求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采取密码加密办法保护;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七、严禁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严禁将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政务外网)上使用;严禁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和内部文件资料;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严禁将原涉密计算机变更用途作为可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用,确保涉

4、密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分开使用。 八、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涉密计算机管理应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杀毒、及时故障排除,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保存单机资料、备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盘等项工作,确保机器正常使用;对重要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对涉密计算机信息要进行定期的保密技术检查,及时消除各种泄密隐患,确保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 九、认真做好计算机及其网络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计算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区国家保密局。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二) 1、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

5、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2、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3、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4、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7、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6、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

7、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

8、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

9、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

10、、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

11、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

12、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

13、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

14、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

15、解释。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三) 1、为了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测量和监控活动的有效性,特制定规定。 2.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所用的器具。(如游标卡尺、千分尺、天平、台称、耐压测试仪等,以下简称计量器具。) 3、已领用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质管部对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并办理领用手续。 4、需要添置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应向质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核批后给予购买,并由质管部登记核发。 5、计量器具损坏或偏离核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交回或通知质管部进行核实。对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的计量器具,由质管部填写设施报废表,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废。 6、一人不能领用两只及两只以上

16、同样规格型号的量具。 7.性能测试仪器为一年检定一次,自制的检测仪器和检验夹具卡尺、千分尺为6个月校正一次校准温度为-15-40,湿度为40-80。质管部针对计量仪器能否使用,有监管控制权、校正权。办公室有权追查损坏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罚。 8、本规定为Q/AMC2G0706-200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补充文件。未尽事宜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执行。 9.本规定由办公室起草,管理者代表批准,质管部负责检查执行。 10、本规定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一、计算机是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计算机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 二、计算机教

17、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机房内严禁吸烟,具备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上网的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件,以防病毒的侵入。 三、要建立机房工作日志,及时捕捉电脑运行状况信息,要建立故障计算机档案,记载每台故障计算机维修等情况。 四、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上网的机房要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 五、学生上机要实行对号入座,课间不得擅自离开、互换座位,有问题举手示意。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严禁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机房,要求学生按上机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置、设置密码;严禁私自携带光盘

18、、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 六、计算机教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一般教师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按要求使用计算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八、每天学生放学后值日生认真打扫卫生,做到地面、黑板、电脑桌“三净”。 九、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续。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计算机教室管理

19、制度(二) 一、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计算机教室管理员负责,上机人员应支持管理员工作。 二、进人计算机教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入计算机室前要洗手换鞋或穿鞋套。 四、不准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计算机教室,注意保持室内清洁。 五、进入计算机教室要轻声慢步,按位就坐,不得喧哗。打闹和到处走动,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六、必须在教师或管理员允许的条件下才可以开启计算机。 七、使用机房设备要注意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爱护机房的设备,凡有损坏,照价赔偿;如发观机器有异常现象请及时通知管理员,禁止擅自拆,装硬件。 八、不得将各种软件和任何介质的游戏带入室内

20、,杜绝游戏。一经发观,立即没收,并予以相应处罚。 九、计算机编号,指定学生上机使用。 十、离开计算机教室前请将机器恢复到开机状态,不准直接关机。 十一、禁止对计算机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不得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十二、在公共服务器上,为每个同学开设的空间,用于存放重要文件或作业。如有特殊要求请与管理员联系。 十三、计算机教室内的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带出机房。 十四、机房内特别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合理布置消防器材,教师和管理人员要会正确使用。 十五、最后离开教室的教师或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三) 1、计算机是学校重

21、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计算机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2、计算机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上网的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盘件,以防病毒的侵入,机房内严禁吸烟。 3、每学期要填写“机房财产登记表”学期结束要将机器损耗、维修情况上报学校。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和设施,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帐。文件、教学资料、软件和财产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要严格验货、损坏赔偿、报废审批手续,做到帐据齐全,帐物相符。 4、要建立工

22、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计算机档案,记载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5、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 6、按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学生入室前要穿拖鞋或鞋套;学生上机要实行对号入座,课间不得擅自离开、互换座位,有问题举手示意。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茶水等进入机房,要求学生按上机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置、设置密码;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缺载、修改计算机程序。学生离开计算机室时,要检查设备,填写使用记录,学生离开计算机室后,要做好设备和资料的整理工作。 7、计算机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一般教师须经学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计算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应及时会同机房管理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1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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