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防火设计规范条文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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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厂房防火设计规范条文摘要一、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二、建筑耐火等级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一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是由一两个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所有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即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

2、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其中,重点说下,钢结构厂房的耐火等级:轻钢结构厂房的承重构件一般为钢柱、网架,建筑外表面覆以彩色铝锌彩钢板或镀铝锌彩钢板等。根据,其柱、梁的耐火时间均为0.250.5小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仅为四级(耐火等级较低)。如果钢结构表面使用不同厚底的防火涂料做保护层其耐火时间可以延长都13小时。三、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表2.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产类别厂

3、房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甲一级二级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4000300030002000乙一级二级不限6500040004000300020001500丙一级二级三级不限不限2不限8000300060004000200030002000500500丁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40001000不限200040001000戊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50001500不限300060001000 重点说下,丙级厂房耐火等级最低三级,丁级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1000m2,戊级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

4、积1500m2。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四、厂房的防火间距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表3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 名 称甲类厂房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仓库)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高层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三级四级甲类厂房12.012

5、.012.014.016.013.025.0单层、多层乙类厂房12.010.010.012.014.013.025.0单层、多层丙、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10.012.014.0三级14.012.012.014.016.015.012.014.016.0四级16.014.014.016.018.017.014.016.018.0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6.07.09.0三级14.012.012.014.016.015.07.08.010.0四级16.014.014.016.018.017.09.

6、010.012.0高层厂房13.013.013.015.017.013.013.015.017.0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5,1025.025.012.015.020.012.015.020.025.010,5015.020.012.015.020.025.030.05020.012.015.020.025.030.035.0五、厂房的安全疏散 1.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 2.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

7、时,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重点讲丙丁戊厂房) 1.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 人; 2.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 人; 3.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表4 的规定。表4 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m) 生产类别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甲一、二级30.025.0乙一、二级75.050.030.0丙一、二级三级80.060.060.040.040.030.0丁一、二级三级不限60.050.0不限50.050.045.0戊一、二级三级四级

8、不限100.060.0不限75.075.060.0 3.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表5 的规定经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 。当每层人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m。表5 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净宽度指标(m/百人)厂房层数一、二层三层四层宽度指标0.60.81.0六、厂房内部消防设施设置要求1、室内消火栓等的设

9、置场所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仓库),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2.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2、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大于等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

10、500的丙类地下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3、 消防水池4、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4、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1.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房间;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0m的内

11、走道;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厂房; 2.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5、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1.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1.2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消防应急灯安装在距地面向上2米到2.5米的高度即可,20米间距安装。 2.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2

1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6、灭火器的设置6.1 一般规定6.1.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6.1.2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6.1.3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6.1.4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6.1.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6.1.6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 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 具。6.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设置在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5.2.1 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6.3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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