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被征地补偿标准及就业和社保问题.doc

上传人:土8路 文档编号:10163365 上传时间:2021-04-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被征地补偿标准及就业和社保问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农民被征地补偿标准及就业和社保问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民被征地补偿标准及就业和社保问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被征地补偿标准及就业和社保问题.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农民被征地补偿标准及就业和社保问题这个寒假2月份我调查的是农民被征地的各项政策和问题,地点是安徽省淮北市古饶镇赵楼村,我主要找了村委会的成员进行了解及借阅相关资料。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就我而言,我还是比较支持这种开发政策的。对于贫困的农村地区,征地补偿能相应的改善农民生活,当然必须对此进行指导,例如对子女的教育,各种工厂的建立以解决后续生活问题。一、农村被征地补偿标准以下是当地具体的其中七条补偿政策:第一条为加强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

2、偿费(以下简称“征地补偿费”),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山岭、果园、牧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被依法征用所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组织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组织实施。各级农业、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协同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第五条征地补偿费统一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已经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应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地上

3、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直接发放给被征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第六条安置补助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该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第七条征地补偿费下拨到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后,该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开立银行专户,对其收支实行单独计帐、专款专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每个征地项目的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均应单独公布,自觉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可以看到这

4、些政策对补偿金发放的保护和监督,而且对各类土地都有补偿。而且会给农民建好住房,房价也在承受范围之内。当然,除此之外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对教育的重视为农村的建设培养人才,在新建小区建了幼儿园和小学此外引导农民进行创业投资,不会变的坐吃山空。二、农民就业问题农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种地,在土地被征用以后,大多数人会面临着生计问题找不着工作,因为很多人收到的教育比较少缺乏专业知识,所以找工作比较困难。对此小区招了许多工厂,农民可以在里面找到许多要体力的工作岗位,因此倒不会造成失业问题。但是除了这些外我觉得还应该考虑到开发后的消费问题还有现在物价提升的情况。所以对于开发小区的重体力低工资工作还是不太够解决

5、生活问题,所以我认为村委会应该对村民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这样才能找到更多的出路。另外,应该请相关的技术人员对村民进行创业指导,使村民逐渐接触到商业上的知识,进行务农到从商的蜕变,了解如何创业。就现在的形势来看,新建小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为还没有多少企业进驻,所以这方面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以后的生活问题。三、农民被征地后的社保问题以下是关于农民被征地后的社保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6、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

7、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通过这些政策的制定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最大的保障,也只有做好了社会保障问题,才能稳定社会的发展,消除不公的现象,使农民能够安乐的生活。农民被征地后容易产生各种问题,所以一定要想好会出现的问题及做好相应的解决方案,杜绝补偿金下放时候的克扣现象,使被征地农民真正从中获益,实现真正的国富民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