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1021077 上传时间:2018-12-04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doc(2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 一、参加会议名称:第六届中国项目成果交易会(简称为第六届618,英文缩写为TPF)二、会议时间三、会议地点金山展览城四、组织机构(一)组委会成 员:1、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2、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台办、农办、经贸局、外经局、科技局、建设局、环保局、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办、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科协、工商联。3、四个工业园区负责人。 (二)组委会工作机构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农办、区发改局、科技局、经贸局

2、、建设局、外经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参加交易会各项筹备工作。五、总体要求(一)参加交易会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闽台科技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引导更多的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与我区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搭建永不落幕的项目成果转化平台。实现项目、技术、资本、人才的有机结合,以项目带动生产要素集聚,为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城新区建设提供项目支撑,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二)交易会主题:项目技术资本人才(三)参加交易会预期工作目标坚持“好字当头”,更加注重项目质量,努力实现“又好又多”的

3、项目对接,预期工作目标是:1、落实项目成果对接150项以上,争取成功转化一批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2、提出企业技术需求40项以上;3、争取省级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15项以上;4、邀请参会高校、科研单位等专家20人以上;5、组织区内120家以上企业参会,寻找对接项目、技术、资金、人才。(四)项目征集与对接1、突出产业导向,第六届618重点征集和对接的领域为:现代农业:重点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项目的对接。农产品深加工:重点推进木材精深加工、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的对接。电子信息:重点推进新型原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等项目的对接。生物及医药:重点推进生物酶

4、制剂、生物育种、生物农药、基因工程药物、生物疫苗、诊断试剂、化学新药、微生物药物、生化药物、现代中药、新型医疗器械等项目的对接。新材料:重点推进纳米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项目的对接。机械装备:重点推进新型工程机械、运输机械、环保机械、纺机设备、鞋革加工设备、建材加工设备等项目的对接。工艺美术:重点推进木雕、玉雕、石雕、金银珠宝等行业的工艺设计与生产设备开发项目的对接。节能减排及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污水垃圾治理及处置、工业“三废”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化肥及农药污染控制、工业节水、清洁生产、畜禽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等。2、进一步拓宽项目

5、成果征集渠道,重点征集符合我区产业集群发展导向、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同时依托专业机构,做深做细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重点推介。3、进一步加大项目技术需求征集力度,重点征集我区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需求,以及我区企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项目技术需求,进一步调动企业需求方的积极性,激发企业“我要对接”的主动意识。4、创新项目推介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618”项目茶会等方式,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了解掌握并充分发挥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专业化、常态化的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构建与完善产学研一体化的项目开发平台。同时充分

6、发挥网上“618”和服务热线的作用,真正做到“月月有活动,日常有对接”。5、加大产学研深度合作。重点与应用开发研究较强的高校、科研单位建立长期稳固的,以技术成果供应、新技术共同开发、信息共享、人才培养或柔性引进为内容的“高位对接”战略合作关系,把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作为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实现项目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六、主要活动(一)组委会成员会议月下旬召开组委会第一次成员会议,确定我区参加第六届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部署交易会各项工作安排。月中旬召开组委会第二次成员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动员、再部署。6月中旬召开组委会第三次成员会议,检查各项任务具体

7、落实情况,部署参会有关事宜。(二)区政府招待酒会地点:待定参加人员:全区所有参加交易会人员及邀请的专家(三)开幕式时间:6月18日9:00地点:金山展览城参加人员:区主要领导带领各乡镇、工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企业家等出席。(四)签约仪式参加人员:省、市、区领导,签约代表签约项目:筛选5个以上重大成果对接项目参加签约仪式。(签约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五)现场对接会交易会期间将按行业组织开展电子信息、工业、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现场对接会。各乡镇、工业园区、区直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到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洽谈对接。(六)论坛(待定)(七)人才招聘会(待定)七、任务分工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工业园

8、区要统一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班子,精心组织交易会各项筹备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一)各乡(镇)人民政府1、成立工作机构:参照区组委会的机构,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班子,抽调工作人员,负责对上联络、对下组织协调等工作。2、配合区委宣传部、各工业园区做好馆展示区布展工作,提供本乡(镇)产业发展概况、发展规划、重点企业简介、优项目成果转化事例简介(含文字、实物、图片),并组织企业参展。3、负责提出企业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及争取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等。4、负责提供辖区内1个以上重大成果对接项目参加签约仪式,并邀请项目成果对接双方代表到会签约。5、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参会、洽谈

9、、对接。(二)区直有关部门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参会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参会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工作进度协调召开相关会议,指导、协调、检查落实各单位的筹备工作。负责全区日常项目成果对接和企业技术需求征集上报,以及交易会期间对接成果的统计、汇总上报;负责牵头馆展示区部分的布展工作;负责筛选、组织5个以上重大成果对接项目参加签约仪式;负责协调相关企业邀请专家携带项目成果参会;负责做好争取扶持资金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负责参加交易会主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工作的安排和协调,会同区委宣传部做好交易会新闻宣传工作。2、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提出我区人才需求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参会

10、、洽谈对接,寻找人才需求对接。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提供馆展示区布展有关图片资料。4、区经贸局:负责提供我区产业发展概况;组织所属行业企业参会、洽谈、对接;负责提出企业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5、区外经局:负责组织外资企业参会、洽谈、对接;负责提出企业技术需求,落实境外项目对接。6、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建筑企业参会、洽谈、对接;负责提出节能、节材、节水等绿色建材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7、区环保局:负责征集企业环保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8、区农办(区农业局、林办、海洋与渔业局):由区农办牵头,负责提供我区农业发展概况;组织相关企业参会、洽谈、对接

11、;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产系统企业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9、区科技局:负责区内科技成果的征集汇总,组织科技企业参会、洽谈、对接,提出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10、区教育局:负责高校项目成果的征集推介。11、区总工会:负责收集提供我区职工创新成果。12、团区委:负责组织青年企业家参会、洽谈、对接。13、区妇联:负责组织女企业家参会、洽谈、对接。14、区科协: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参会,开展院士项目成果洽谈、对接。15、区工商联: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参会、洽谈、对接。16、项目服务中心:负责新招引项目提出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及成果转化落地。17、区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落实及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及时到位。

12、(三)各工业园区:1、负责提供园区概况、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简介,推荐2家以上优项目成果转化事例(含文字、实物、图片、展品)。2、负责提出企业技术需求,落实项目对接及争取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等。3、负责提供1个以上重大成果对接项目参加签约仪式,并邀请项目成果对接双方代表到会签约。4、负责组织企业参会、洽谈、对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及工业园区所征集的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对接情况,根据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表格填报。八、布展工作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优转化成果馆面积为170平方米(E厅),设立各县区优成果展示区。为充分展示我区前五届“618”的成效,拟在馆全面推介我区产业发展概况、工业园区发展

13、规划、重点企业介绍及优项目成果转化事例简介等,并组织5家以上企业实物参展,具体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布展工作。九、宣传报道工作十、筹备工作进度安排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及工业园区每周五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技术需求、项目对接及争取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征集情况,区组委会及时予以通报。(一)月月30日前,成立组委会及工作机构,召开组委会成员第一次会议,细化分解各项筹备工作。各乡镇、工业园区、区直部门必须指定1名联络员,30日前上报区“618”组委会办公室。(二)月月10日前,各乡镇、工业园区向区组委会办公室提供产业发展概况、发展规划、重点企业简介以及优项目成果转化落地典型素材(文字、图片、实物、展品),

14、推荐优转化项目成果参展企业名单;经贸局、农办提供产业发展概况。月20日前,各乡镇、工业园区提供重大成果对接签约项目。召开组委会成员第二次会议,各单位汇报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完成。(三)6月6月15日前完成参会各项筹备工作,召开组委会成员第三次会议,进一步落实完善筹备工作。十一、经费安排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约经费开支。展馆布置、资料印刷、交通住宿等方面经费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从预算经费中支出,区财政局给予配合。交易会期间各乡镇、园区管委会食宿费用包干负责,参会企业食宿交通费用自行承担。项目成果商贸会活动方案 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5、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与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维护学校安全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学校、学生、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共同责任。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体系,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

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建立由政府主导、有关行政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学生人身伤害救助专项经费。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学校应当投保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投保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商有关行政部门制定。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教职工、学生、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

17、体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的公益广告。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为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周。第九条 对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校园治安保卫和防火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依法处理校园治安案件。第十二

18、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学校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一)建立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四)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五)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六)依法先期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件;(七)做好

19、校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第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履行保护学生的职责,根据学生的年龄、认知能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止有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有侵害、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第十六条 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配合学校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

20、门依据各自职责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台帐,及时跟踪、指导、监督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学校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学校应当设置报警求助设备、应急处置设备和安全通道,确保其完好有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练活动,增强学生防范自然灾害、溺水、火灾、交通事故、治安侵害等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能力。公安、司法行政、地震、气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予以支持。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负责人、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定期进行有关安全管理教育和培

21、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道德和安全教育,预防、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和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手册,指导学校建立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交流学生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以及其他关系学生人身安全的信息。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规定配置生活管理教师和医务人员,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做好教职工、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学校发现学生患有精神性、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学生

22、身心健康疾病的,应当及时通知学生近亲属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按规定在学校配置安全防范设施,并同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网。公安机关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者治安岗亭,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并聘请相应的专业保安员具体实施校门出入守卫、校园巡查等校园治安保卫工作。规模较小的学校未设置安全保卫机构的,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23、,督促帮助学校消除火灾隐患。学校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交通标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公安机关在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持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提供校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安

24、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规范学生乘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止施工,经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学校及周边建设工程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具有危险性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围栏;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的建筑物及其

25、附属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停止使用,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所在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污染源对学校造成污染;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的,应当依法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者限期治理;对学校受到严重污染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学校应当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存放在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学校周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的存储

26、,电力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学校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立警示标志。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水行政等行政部门应当对地处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及周边进行定期测评,对存在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安全隐患的,应当向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发出禁止使用、禁止通行或者要求采取加固整改措施、设置防护设施的通知,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通知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摆摊设点行为的监督,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

27、查,指导学校改进卫生工作。第三十一条 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对擅自设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发现制售非法出版物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的原则。第三十四条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处理:(一)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将安全事故信息和学生人身伤害情况按

28、有关规定向教育等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学生近亲属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三)及时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第三十五条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不同程度,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学习、活动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未履行安全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因不能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伤害,学校已经采取防范管理措施,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七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八条 学校安全事故的

29、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接受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调解的,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挠、干涉学校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工和学生,不得

30、侵占、损毁学校的教学、生活服务设施和其他财产,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学校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办或者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31、责任。第四十三条 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工,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教职工在履行职责中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责任的教职工行使追偿权。第四十四条 违反学校纪律,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由学校依据有关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

32、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专门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的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您为徐矿的安全生产准备好了吗?也许您会说,我一个平常老百姓,在平凡的岗位上工作,我们能做什么?那些都是领导的事情。在这里,我要大声地说:您错了!在徐矿的发展过程中,在平凡普通的

33、岗位上,我们虽然只是沧海一粟,但是,您我爱岗敬业,规范操作的实际行动必将成为徐矿发展壮大的坚实基础。 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个人生目标,总要有个发展方向,再说得朴实点,就是要有个谋生的依托。既然把开采光和热作为终身职业,就要把自己的理想、青春、才智毫不保留地奉献给这庄严的选择,就像鱼儿爱大海,就像禾苗爱春雨,就像蜜蜂爱鲜花!怎样才能体现这份爱,怎样才能表达这种情呢?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规范操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扶好每一根棚梁,过好每一台支架,搞好每一次维修,做好每一项检查,填准每一个数据。古人说: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善小事,何以成大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

34、起。 当您工作中发现违章操作更省力、更省材料、效率更高时,您有没有想过危险已经悄悄来到您的身边?当您在工作中,遇到安全隐患存在时,您是避而改途,还是自我激励攻坚克难无往而不胜?回答是肯定的。没有任何借口,扎扎实实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是我们获得安全生产的唯一出路。在我们徐矿,有兢兢业业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按章操作,刻苦研究机电技术二十余年的煤田机电大夫夏伯党,曾多次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有默默无闻二十多个春秋,严格把关安全生产每一道工序的吕修明,2005年5月获得了全国优秀劳动模范称号……他们,就是规范操作的典范,他们就是规范上岗的榜样!比

35、比他们,想想自己,我们有什么借口不规范上岗,按章操作呢? 有哲学家说过:细节差之毫厘,结果谬以千里,真理和谬论往往只有一步之遥。细节决定成败,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体验:一个错误的数据,可以导致一个掘进巷道报废;一个加工尺寸差错,可以使一台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而人生紧要关头一步踏错,可以使一生的命运彻底改变。这就是细节的重要,这就是精细的力量。看看今天的徐矿,从做好每一件事和站好每一班岗入手、科学决策,精诚团结、精细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质量标准化工作节节攀升,走出去创业队伍不断壮大,经营效益明显改观,职工收入稳步增长。事实证明,细节是成功的关键,精细是致胜的法宝,事事精细成就百事,时时精细成就一生,而如果我们人人都精细,就能成就徐矿繁荣兴旺的明天。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徐矿的精英和栋梁,既然生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既然投身这一事业,就应该不负时代的重托,不负事业的期望。再过十年、二十年,当我们回首往事,就会为自己终身奋斗的煤炭事业,终生追求的规范操作、爱岗敬业精神,感到无比自豪!感到无尚荣光! 23 / 2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