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江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 报 表工 程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地 区(部 门) 申 报 日 期 阳江市建筑业协会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工程地址工程造价万元地基基础形式/结构类型层数地下: 层;地上: 层,最高 米开工时间/主体结构验收计划时间施工许可证号创优目标市优质奖( );金匠奖( );省优质奖( );国家优质奖( );目前工程形象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申报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申报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监理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项目总监资格证编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工程概况(包括基础类型、结构特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应用、
2、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以及绿色施工技术情况:质量、安全情况:建设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评审专家组意见:通 过 不通过 签名: 年 月 日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审定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阳 江 市 建 筑 业 协 会阳江市建设工程“漠阳鼎匠”奖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阳江市建设工程“漠阳鼎匠”奖(以下简称“漠阳鼎匠”奖)是我市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最高荣誉奖。“漠阳鼎匠”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范围内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 “漠阳鼎匠”奖只授予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
3、主要参建单位、 监理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第三条 评选“漠阳鼎匠”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主要包括: (一)民用建筑工程1.有10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2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5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5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3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2.总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含20000),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总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10000)的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单位建筑工程。3.建筑面积在500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或具有特色的
4、传统建筑工程。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的规模组团申报。5.以上工程应装修全部完成,具备使用功能要求,而且投入使用。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终端的相关设施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不少于40%。(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的工业建筑群体工程。3.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三)市政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500万元
5、以上的防洪、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四)交通工程1.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20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2.新建、改建的全长400米或单跨9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五)其他工程1.积极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促进建设行业发展有特别意义的工程。2.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质量好,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特别纪念意义的工程。(六)申报工程应已获得阳江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阳江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以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第四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由于各参建单位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
6、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它事件的工程; (四)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五)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举报、投诉,且经核查属实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五条 申报“漠阳鼎匠”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安全质量评价。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总承包单位或是完成工程总量60%以上的主承建单位,有参建单位的,完成占工程总量的15%以上或工程结算额超过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工程应已获得阳江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阳江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以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
7、工示范工地。(四)房屋建筑工程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五)工程获得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绿色建筑奖,省级及以上工法、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及省市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项,优先评为“漠阳鼎匠”奖。(六)住宅工程入住率达到40%以上,已入住用户满意率达到100%。第四章 工程申报资料要求第六条 申报“漠阳鼎匠”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资料: (一)申报资料内容 1.“漠阳鼎匠”奖申报表;2.市建设工程结构奖证书复印件; 3.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4.市房屋市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证书复印件;5.工程合同,有参建单位的应有参建合同复印件; 6.节能验收证明复印件; 7.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8、和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8.业主或使用单位总体评价证明复印件; 9.工程总决算证明复印件; 10.反映工程全貌和工程重要部位的彩照15-20张,并附文字说明; (二)申报资料要求 1.阳江市建设工程“漠阳鼎匠”申报表一式两份,独立装订。2.其他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3.各单位申报的工程,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及核对原件章幷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4.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第五章 工程申报、复查与评审第七条 工程申报 “漠阳鼎匠”奖每年评选一次,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负责下发关于开展阳江市建设工程“漠阳鼎匠”奖评选活动通知的文件,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9、申报资料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抽派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复查评选。 第八条 工程评审(一)评审小组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汇报。主要汇报工程概况、工程技术难点、特点与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绿色建筑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主要质量特色、工程技术资料情况、工程绿色施工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工程有待改进之处、获奖情况及综合效果等。(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凡是评审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听取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评审小组在听取评价意见时,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
10、应当回避。 (四)评审小组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每次评审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抽取,并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和实地检查评以投票的形式选出获奖工程。 第九条 获奖结果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公示、公布。 第六章 奖 励第十条 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向获奖单位授予“漠阳鼎匠”获奖证书和奖牌、奖杯,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一条 若发现已获“漠阳鼎匠”奖称号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漠阳鼎匠”奖称号的决定。 第七章 附 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阳江市建设工程“漠阳鼎匠”奖申
11、报表工程名称(全称)总承包单位(盖章)参建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年月日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制承建单位简况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经理手机单位地址单位简介近二年的业绩情况(可添加附页)申报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开工时间验收时间备案时间工程类别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万元层数地上地下工程简介本工程荣获奖项的时间、名称及授予单位(可添加附页) 是否发生重大事故施工主要优缺点建设单位意见:(单位盖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单位盖章) 年月日评委会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阳江市建筑业协会评定意见:(单位盖章) 年月日阳 江 市 建 筑 业 协 会阳江
12、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技术负责人、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监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遵守职业道德,认真钻研业务、履行职责,现决定开展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监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业绩考核期为2年。第三条 凡在阳江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外来建筑企业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第四条 评选活动在阳江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开展。第
13、二章 评选条件第五条 参评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履行项目承包合同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监理的职责;(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抵制不正之风,能正确处理企业、职工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三)开拓创新,善于学习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施工方法以及认真地监督、考核和管理,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四)严格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并获得过市、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文明示范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奖或优质工程奖;(五)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承建工程未发生人员死亡、或一次
14、三人以下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八)社会信誉良好,没有社会和执业不良行为记录。第三章 评选程序第六条 具体评选工作事宜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承办。第七条 申报人须填写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申报表,由所在企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内容附后)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第八条 所在企业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以及核对章签名,以文件形式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第九条 市建筑业协会组织相关工作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拟定候选人名单,在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第十条 公示期间,申报人承建的工程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有关连责任的社会事件,评委会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公示期间的社会举报,专家组将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决定。第五章 表彰第十一条 被评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监的人员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第六章 纪律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凡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撤销其称号,并在相关网站公布。第十三条 参与推荐、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七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