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1060762 上传时间:2018-12-0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 XXX市党委争先创优学习心得 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作为一名海事基层工作人员,我觉得感触颇深。“创先争优”作为一种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有效手段,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创先争优”能够充分调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的“精气神”,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创先争优”争创的就是一种工作中所表现的精神,整个过程中体现的就是一个领域、一个群体的工作激情和

2、干劲。争先创优是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的人事干部队伍为重点的活动。要开展好争先创优活动,我们首先要立足自身的实际,真抓实干的工作。为人民群众及时的排忧解难,危机时刻要挺身而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一切以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首要。其次,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素质,坚持两个务必。务必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清正廉明、廉政为官,务必求真务实、正派公道、不骄不燥。要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拒腐化拒敛财,每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

3、不懈奋斗。再次,要不断学习,坚守党的纪律。不断的学习新的理论知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好的学习能力。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同时要树立坚强的党性原则,服从纪律,服从组织召唤,顾全大局;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从严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心胸豁达、善于团结同志维护党的团结。争先创优活动要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争创的动力,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我们在“创先争优”的过程中还要理解:“创先争优”靠的绝对不是哪一个人的力量,而是要大家一起团结协作,体现团体力量和价值才能够创造出“先进”和“优秀”

4、。因此,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只想通过突出个人业绩来实现争创“先进”和“优秀”的目标是不现实的,也是行不 ; 站内范文搜索 通的。我们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和“优秀”固然值得我们学习,因为“先进”和“优秀”确实是在实际工作中做得比较好的,但是,在相关活动中暂时没有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和群体也并不意味着自身工作做得就不好,只是还需要更加努力。“创先争优”其实争创的就是对工作的一份激情和干劲,只要在海事平凡的岗位上真正做到塌实肯干,就一定会出成绩! 站内范文搜索 夫妻协议离婚 婚姻存续间债务还是要承担 案例介绍: 6月23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韦彩芳以

5、其原丈夫陆结华名义在的存款2832元进行扣划,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陆杰民、黄莲娥 协议离婚子女抚养 一、 婚姻法确立了子女抚养的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1、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 协议离婚子女抚养 一、 婚姻法确立了子女抚养的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1、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

6、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法院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

7、个人素质(文化层次)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 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司法实践中,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4、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随谁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7 / 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