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货款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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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个人住房货款合同(范本)         借款单位:_(简称甲方)贷款银行:_(简称乙方)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甲方为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保证用于_。借款期限为_年_个月,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_年_月_日_元;_年_月_日_元。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年_月_日_元;_年_月_日_元。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

2、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八

3、、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送_。十三、补充条款:_。借款单位(盖章):_贷款银行(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签订地点:_签

4、订地点:_担保单位(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签订地点:_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协议,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章 定义 “协议产品”系指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 立式弯板机。 “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协议产品。 第二章 协议内容及范围 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协议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协议附件。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协议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协议附件及附件。 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协

5、议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协议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 ,如协议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在协议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协议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协议。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协议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 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协议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 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协议产品所

6、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协议附件)。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协议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 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 价格 鉴于乙方按本协议第二章、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英镑的入门费(大写 英镑)。 协议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 英镑(大写 英镑)。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协议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五年为协议产品净销售价的,后五年为协议产品净销售价的。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

7、等)。 第四章 支付条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协议费用均以英镑信汇()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英国 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协议第三章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入门费的(百分之壹拾),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向乙方支付: 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由英国 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

8、额为 英镑(大写 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协议附件)。 ()入门费(面分之贰拾)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乙方发出本协议附件第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向乙方支付: 四份商业发票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及附件第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入门费(百分之肆拾)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第、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天,向乙方支付: 四份商业发票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入门费

9、(百分之壹拾伍)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附件第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协议附件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天,向乙方支付: 四份商业发票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第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协议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入门费(百分之壹拾伍)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天,向乙方支付: 四份商业发票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协议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签署第一台协议产品的质量性能试

10、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协议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执行了本协议第章第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协议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甲方应从每年的月日起,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四份商业发票 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 文件交付 乙方应按本协议附件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协议附件和附件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场。 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

11、和北京中国银行。 每批资料发运后小时内,乙方应将协议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协议号; ()收货人; 公司 ()目的地; ()唛头; ()重量(公斤); ()箱号件号; ()收货人代号; ()离岸港口。 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

12、称及数量。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协议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协议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协议附件。 经考核,如协议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协议附件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协议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经考核,如协议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协议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

13、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章第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 保证及索赔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

14、提供有关协议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乙方保证(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如乙方因第章第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条价格的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条价格的。 乙方向甲方支付第章第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按第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

15、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协议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百分之 )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协议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略)。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乙方保证它是本协议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协议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

16、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协议产品。 第十章 税收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协议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 仲裁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

17、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

18、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19、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20、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

21、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

22、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

23、)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

24、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

25、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

26、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

27、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

28、,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

29、、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

30、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

31、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

32、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

33、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年月 日 单位: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 本 2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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