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食堂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健康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从事食品加工、制作、销售及相关服务的从业人员,旨在规范健康管理流程,杜绝因从业人员健康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一、健康检查与证件管理1 .岗前体检:所有新入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入职前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常规体格检查、肠道致病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筛查。体检合格,取得有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
2、员从事食堂工作。2 .定期体检:已在岗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复查,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健康证明临近到期前30天,食堂管理人员需提醒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复检,确保健康证明持续有效。若逾期未进行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立即暂停其工作,直至取得新的合格健康证明或调离食堂工作岗位。3 .健康证明管理:食堂设立专门的健康档案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每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健康证明原件由从业人员自行妥善保管,食堂留存复印件备查。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以便卫生监督部门和学校相关管理人员随时检查。二、日常健康监测与报告1 .每日晨检:每天早上开工前,由食堂负责人或指
3、定专人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晨检内容包括观察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询问是否存在腹痛、呕吐、咳嗽等不适症状。晨检应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医,待症状消失且医院开具康复证明后,经食堂负责人批准方可返岗。2 .异常情况即时报告: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出现发热、腹泻、呕吐、皮肤瘙痒、疱疹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报告,并主动离开食品加工操作区域。食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措施,安排其他健康人员接替工作,同时对相关区域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
4、染。三、患病人员管理3 .禁止上岗情形:从业人员一旦确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堂工作岗位,严禁从事任何食品加工操作活动。待治愈且通过医疗机构复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申请上岗。4 .康复返岗流程:患病从业人员治愈后,需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和新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向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提出返岗申请。经食堂负责人和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合适岗位工作。四、卫生习惯与健康防护1 .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
5、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佩戴首饰、手表等饰品。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品后、上厕所后等情况,必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净双手,必要时进行消毒。2 .健康防护措施:从业人员患有轻微感冒、咳嗽等呼吸道疾病时,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避免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应使用防水创可贴包扎伤口,并佩戴手套进行食品加工操作,防止伤口感染或污染食品。五、培训与教育L健康知识培训I:学校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源性疾病预防、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个人卫生规范等。培训形式可采用集中授课、观看视
6、频、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确保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3 .培训考核:每次培训结束后,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实际操作等。考核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需再次参加培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培训和考核记录应存入从业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六、监督与检查1 .内部自查: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每周至少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检查内容包括健康证明持有情况、晨检记录、患病人员管理、个人卫生状况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2 .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不断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七、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因从业人员健康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学校具体管理部门,如后勤处负责解释和修订。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切实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