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局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统计局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有效防范合同风险,维护统计局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统计局在履行统计职能及日常管理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统计调查服务合同、数据处理合同、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信息化建设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第三条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原则: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 .全面规范原则:对合同从项目发起、谈判、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到归档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2、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要求。3 .风险防控原则:强化合同风险意识,在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损失。4 .权责统一原则:明确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合同管理领导小组1 .统计局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2 .审议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确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统计局工作实际。3 .对重大合同进行集体决策,审查重大合同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及经济效益等。4 .协调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指导和监督合同管理工作。5 .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合同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L指定专门科室作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6 .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对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7 .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分类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合同的基本信息、签订及履行情况等。8 .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和审核,重点审查合同的格式规范性、条款完整性等,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9 .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向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合同履行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处
4、理合同纠纷。10 组织开展合同管理相关培训I,提高全局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11 负责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第六条业务科室1 .各业务科室是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2 .提出合同项目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调研,收集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查。3 .负责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业务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4 .组织内部相关科室对合同草案进行会签审核,根据各科室的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5 .按照规定的合同审
5、批流程,办理合同审批手续。6 .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跟踪管理,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反馈合同履行情况,如遇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告。7 .负责收集、整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8 .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处理合同纠纷,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参与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工作。第七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对合同中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核,包括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发票开具等内容,确保财务条款符合统计局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2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办理合
6、同款项的收付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账务处理,定期对合同款项的收付情况进行核对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问题。3 .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处理合同纠纷中的财务问题,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资料,对合同纠纷涉及的财务事项进行专业分析和评估。第八条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法规部门(或聘请的法律顾问)为合同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主要职责如下:1 .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重点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法律漏洞和风险,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理等,出具法律审查意见。2 .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维护统计局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3 .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和业务科
7、室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解决方案,代理统计局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维护统计局在合同纠纷中的合法权益。4 .对统计局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培训I,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第三章合同签订管理第九条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1. 项目立项与审批: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合同项目需求,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详细说明项目的背景、目的、内容、预算等信息,按照统计局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经审批通过的项目,方可进入合同签订程序。2. 合同相对方调查:业务科室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相对方进行全面调查,收集以下资料:3.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核实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
8、资格。4. 2资质证书、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文件,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条件。5. 3近期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财务资料,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6. 4过往业绩、客户评价等经营业绩资料,评估其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7. 5其他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资料。业务科室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撰写合同相对方调查报告,提出是否适合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建议,并将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审核。8. 合同谈判:业务科室组织相关人员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合同谈判,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如项目内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履行期限、质量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9、方式等进行协商。对于重大合同或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合同,应邀请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参与谈判,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谈判过程中,应做好谈判记录,明确双方达成的共识和分歧,谈判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签订的参考依据。第十条合同起草1 .合同文本选择:业务科室应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如无标准合同文本,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类似项目合同及统计局的实际需求,起草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采用书面形式,语言表达准确、清晰、规范,避免使用模糊、歧义性词语。2 .合同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10、等。2.2项目内容及范围,详细描述合同所涉及的工作内容、服务范围、产品规格等,确保内容明确、具体,无遗漏和歧义。2.3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明确合同总金额、付款进度、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付款方式应符合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求。2.4履行期限及地点,明确合同的履行起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履行地点,确保合同履行的时间和空间要求清晰明确。2.5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明确合同所涉及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以及验收的程序、方法、时间等,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2.6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赔偿损失的范围等,违约责任条款应具有可操作
11、性和约束力。2.7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同时明确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的选择。2.8保密条款,对于涉及统计局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合同,应设置保密条款,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2.9知识产权条款,如合同涉及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等问题,应明确相关条款,保障统计局的知识产权权益。2.10其他根据合同性质和实际需要应约定的条款。3.合同附件:根据合同需要,可设置合同附件,如项目清单、技术规格说明书、图纸、验收标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合同附件应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与合同正文内容相互呼应、协调一致,附件应注明序号、名称、页码等信息
12、并在合同正文中明确提及。第十一条合同审核1 .内部会签审核:合同起草完成后,业务科室应组织内部相关科室进行会签审核。会签科室包括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各科室应根据各自职责,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对于存在问题的条款,应提出修改建议。合同管理部门重点审核合同的编号、分类、格式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要求,条款是否完整、逻辑是否清晰等。财务部门重点审核合同中的财务条款,包括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发票开具等内容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同的经济效益是否合理,资金预算
13、是否落实等。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重点审核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理等,对合同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分析和把关。其他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业务职责,对合同中涉及本科室业务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技术科室审核合同中的技术条款,统计业务科室审核合同中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内容等,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和专业标准。2 .审核反馈与修改:业务科室根据各科室的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如对审核意见存在异议,应及时与审核科室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修改。经多次修改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提交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决定。第十二条合同审批1
14、审批流程:合同经内部会签审核通过后,按照统计局规定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合同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局长审批等环节。对于重大合同或涉及统计局重大利益的合同,还需提交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议,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论证。2 .审批权限: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的合同审批权限,确保合同审批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审批人员应根据合同审核意见和相关规定,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审批人员有权退回业务科室进行修改完善。第十三条合同签订1 .签订主体:合同应由统计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授权代理
15、人签订合同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内容,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2 .签订方式: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多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统计局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科室各留存一份。合同签订应使用统计局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并加盖骑缝章,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合同签订日期应填写准确,不得提前或滞后。3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业务科室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合同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合同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记录合同的基本信息、签订及履行情况等,以便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和查询统计。第四章合同履
16、行管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跟踪L建立合同履行台账:业务科室应建立合同履行台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台账内容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相对方、签订日期、履行期限、履行进度、付款情况、质量验收情况、变更情况、纠纷情况等。合同履行台账应定期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合同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2 .定期汇报合同履行情况:业务科室应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和局领导汇报合同履行情况,重点汇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全局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向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以便及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
17、的问题。3 .加强与合同相对方的沟通协调:业务科室应加强与合同相对方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对方的履行情况,督促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或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在沟通协调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合同款项支付1 .付款申请:业务科室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发票、合同履行进度证明等,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付款申请单应填写准确、完整,注明合同编号、付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信息,确保付款申请符合合同约定和财务制度要求。2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对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证
18、明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付款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发票是否合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是否正确,合同履行进度是否与付款进度匹配等。审核无误后,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3 .款项支付:经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办理合同款项支付业务。在支付款项时,应严格核对收款方信息,确保款项支付准确无误。同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记录合同款项的收付情况,定期与业务科室核对合同款项支付台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第十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业务科室应及时与合同相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
19、更协议。变更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时间及对合同其他条款的影响等,确保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2 .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法定解除情形,业务科室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合同解除后,业务科室应及时清理合同款项和相关物资,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将合同解除情况及时报告给合同管理部门和局领导。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第十七条合同验收1 .验收标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
20、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确保验收标准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验收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现场验收、抽样检验、专家评审等方式。2 .验收组织: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合同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财务部门、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验收。验收小组应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程序、方法、时间等,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3 .验收程序:1 .1合同相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后,向业务科室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如项目成果报告、测试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3 .2业务科室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
21、验收小组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验收方案进行现场验收或抽样检验等工作。3.3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标准和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明确验收结果,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在验收报告上注明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合同相对方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3.4验收结果处理:验收合格的项目,业务科室应及时将验收报告提交给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合同款项的依据。同时,对项目成果进行接收和管理,确保项目成果能够有效应用于统计局的工作中。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业务科室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报告要求,督促合同相对方进行整改。如合同相对方未能在规定期限
22、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验收标准,业务科室应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必要时可解除合同。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第十八条合同档案收集1 .收集范围:合同档案包括合同签订前的项目立项申请、合同相对方调查资料、谈判记录,合同文本(包括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审批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如验收报告、付款凭证、变更协议、解除协议等)、合同纠纷处理文件等与合同相关的所有资料。2 .收集责任:业务科室作为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收集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合同签订前至履行完毕全过程产生的相关资料,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X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合同档案资料移交至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确保资
23、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第十九条合同档案整理1 .分类编号:合同管理部门应对收集到的合同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按照合同类型,如统计调查服务合同、数据处理合同等进行一级分类;在一级分类下,再根据签订年份、合同金额等因素进行二级分类。编号采用统一规则,由年份代码、合同类型代码、顺序号等组成,例如“2024-TJDC-001表示2024年签订的第一份统计调查服务合同,确保编号具有唯一性和可识别性,方便档案的检索和管理。2 .装订成册:将分类编号后的合同档案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应去除金属装订物,采用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装订方式,如线装或热胶装订等。每册档案应编制封面和目录,封面注明合同档案名称、编号、
24、保管期限等信息;目录详细列出档案内每份文件的名称、页码等,便于查阅。第二十条合同档案保管1 .保管设施:设立专门的合同档案保管场所,配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设备。安装防火门、火灾报警器,配备灭火器;使用除湿机、空调控制室内湿度在适宜范围;放置防虫药盒防止虫害;安装防盗门、监控摄像头等确保档案安全。定期对保管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2 .保管期限:根据合同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一般统计调查服务合同、办公设备采购合同等保管期限为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X年;涉及重大项目、长期合作或可能产生长期影响的合同,如信息化建设合同、大型咨询服务合同等,保管期限为自合同履行
25、完毕之日起X年。法律法规对合同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3 .档案借阅:建立合同档案借阅制度。统计局内部人员借阅合同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表,注明借阅人姓名、部门、借阅合同名称及编号、借阅用途、借阅期限等信息,经借阅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确需延长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不得损坏、涂改、转借,借阅期满后及时归还。外部单位或个人借阅合同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文件,经统计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阅,原则上不允许借出。第二十一条合同档案销毁1 .销毁鉴定:在合同档案保管期限
26、届满前X年,合同管理部门应组织业务科室、财务部门、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等相关部门对档案进行销毁鉴定。成立鉴定小组,对档案进行逐卷审查,确定档案是否仍具有保存价值。对于仍涉及未了结事项、可能存在法律纠纷或具有重要历史参考价值的合同档案,应继续保存;对确无保存价值的合同档案,列入销毁清单。2 .销毁审批:销毁清单经鉴定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对销毁清单进行审议,批准后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销毁。3 .销毁方式: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销毁合同档案,如粉碎或焚烧。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销毁机构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销毁时,合同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现
27、场监督,核对销毁档案的数量、编号等信息,确保与销毁清单一致,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确认。销毁记录应作为档案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X年。第六章合同风险管理与纠纷处理第二十二条合同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合同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科室、财务部门、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等定期开展合同风险识别工作,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对合同签订前、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如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同条款漏洞、对方履约能力变化、政策法规调整影响合同履行等风险因素。2 .风险评估: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定性评估主要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等因素,将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定
28、量评估可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结合历史数据、行业数据等对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例如,对于合同金额较大、涉及关键业务且对方履约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合同,判定为高风险合同;对于合同金额较小、条款较为简单且对方信誉良好的合同,判定为低风险合同。3 .风险应对措施: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于高风险合同,采取风险规避或风险降低措施,如重新审查合同相对方资质、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修改合同条款以降低风险等;对于中风险合同,采用风险降低或风险转移措施,如加强合同履行监控、购买保险等;对于低风险合同,可采取风险接受措施,但仍需密切关注风险变化情况。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1 .纠纷处理原则:合同纠纷发生后
29、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协商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以维护统计局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避免纠纷扩大化,尽量减少损失。2 .纠纷处理方式: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过程中应保持沟通顺畅,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调解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调解人员进行调解。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且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或仲裁条款无效,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纠纷处理程序:3.1 协商解决:业务科室作为合同承办
30、部门,负责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协商。在协商前,应充分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制定协商方案。协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形成协商纪要,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协商结果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和局领导。3.2调解解决:如协商不成,业务科室可申请调解。选择合适的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员,提交调解申请及相关材料。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如实陈述纠纷事实和诉求,在调解过程中寻求妥协和解决方案。调解达成协议的,签订调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3.3仲裁解决:决定申请仲裁的,业务科室应及时向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咨询,按照仲裁规则的要求准备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文件。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负责代理统计局参与仲裁程序
31、维护统计局的合法权益。仲裁过程中,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进展情况,根据仲裁结果做出相应决策。3.4诉讼解决: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负责提起诉讼,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清单、授权委托书等。积极参与诉讼庭审,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进行举证、质证等诉讼行为。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及时与局领导沟通,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执行。3.5纠纷处理责任:合同纠纷处理由业务科室牵头负责,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业务科室负责提供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参与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具体工作;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2、提供合同管理方面的支持和指导;财务部门负责提供与合同款项相关的财务数据和资料,协助分析纠纷涉及的财务问题;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专业支持,代理统计局参与法律程序。各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合同纠纷。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合同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全局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合同审核流程是否规范、合同履行跟踪是否及时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如合同条款是否完整、表述是否准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合同档案管理情况,如档案收集是否齐全、整理是否规范、保管是否安全等。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实
33、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向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汇报。2 .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如发生重大合同纠纷、合同管理出现突出问题或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等情况,合同管理部门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针对特定事项或合同类型进行深入检查,如对某一时期签订的所有统计调查服务合同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合同执行中的数据质量、服务效果等方面。专项检查由合同管理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的、范围、内容和方法,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3 .内部审计:统计局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合同管理
34、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合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等。内部审计按照审计程序和方法进行,通过查阅合同档案、财务账目、相关文件等资料,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第二十五条考核评价1 .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合规率(已签订合同中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的合同数量占总签订合同数量的比例)、合同履行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的合同数量占应履行合同数量的比例)、合同纠纷发生率(发生纠纷的合同数量占总签订合同数量的比例)、合同档案
35、管理合格率(符合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的合同档案数量占总合同档案数量的比例)等。各项指标应具有可量化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客观反映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 .考核方式:合同管理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由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内部审计结果进行,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日常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年度考核由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全年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采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各部门先进行自评,然后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互评,最后由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自评和互评结果进行综
36、合打分。3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挂钩。对于合同管理工作表现突出,合同签订合规率高、履行情况良好、纠纷发生率低且档案管理规范的部门和个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进行公开表彰。对于合同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扣分,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多次考核不达标或因合同管理不善给统计局造成重大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职、撤职等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制度解释与修订本制度由统计局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对制度条款的理解或具体应用存在疑问,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解答和说明。随着统计局业务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及合同管理实践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合同管理部门应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制度时,应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经过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制度中与修订内容相冲突的条款自动失效。第二十七条施行日期本统计局合同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施行前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仍按原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合同变更、解除等事项的,适用本制度。在本制度施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