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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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省国资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总经理是公司经营层的主要负责人,按事别向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负责,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执行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授权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公司经营层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执行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和决策,根据公司章

2、程、本规则和总经理的其他授权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党委会、董事会的决议,决定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事项;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四条本规则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经营层的义务与责任第五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二)执行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议;向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报告工作;(三)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四)维护国家、公司的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接受公司

3、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检查和的工作监督;(六)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和征求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第六条总经理和经营层其他人员应担负的责任:(一)实行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二)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三)分析研究市场信息,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四)落实并不断优化公司的“企业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水平;(五)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与科学管理,不断增强公司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六)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企业文化,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七)省国资委和公司党委会、

4、董事会要求担负的其他责任。第七条总经理和经营层其他人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所规定的下列禁止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违反上述

5、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集团公司所有。第三章经营层工作机构第八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分类设置相关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处理总经理和经营层其他领导交办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履行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和董事会决议的基础上,总经理应组织研究设立安全生产、技术、制度核定、经营目标考评、项目评审及资金运用审查等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小组,明确有关职责,在总经理领导和经营层其他领导分管下,分别负责集团公司重要业务的把关。第四章议事范围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对应的权限范围,

6、按贯彻落实、决定二个层次进行集体决策。第八条根据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清单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需由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的事项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进行分析调研,经评审后形成工作建议或方案(草案)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并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第九条根据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经集体决策直接决定的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后直接组织实施。决策前的材料如第八条所列相同。第十条具体的决

7、定事项为:(一)决定公司一般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营、投资、法律纠纷处理等方案。(二)决定项目管理机构的成立、撤销,公司内设机构职能调整。(三)决定集团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等一般性规章的制(修)订。(四)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承接自营垫资(或现金保证金)或以融代建合同金额额度100O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项目。(净资产10亿以上50亿以下上限5000万,是否视为投资?)(五)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承接1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不含)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六)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承接1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不含)的施工项目。(七)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承接1000万元(含)

8、50000万元(不含)的合作施工项目。(八)集团公司5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九)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非主营业务项目(新产业)一次性100万元(不含)以下的股权和固定资产投资。(十)所属子公司50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按国资委关于确认监管企业主营业务的通知,房地产非XX集团主营业务。应靠第7条)(十一)集团公司及属子公司50000万元(不含)以下合同性对外合作框架协议等文件的签订。(经营部意见)(十二)集团公司单项总额达到5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原材料采购。(十三)单项5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生产设备。(十

9、四)一次性50万元(含)-150万元(不含)的非生产性设备采购。(十五)单项50万元(含)-150万元(不含)的购买服务(审计、评估、法律服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咨询、培训等)。(十六)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十七)集团公司提起的涉及国有企业(含国资监管企业)1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诉讼(仲裁)案件。(原标准为500万元,单基于目前债权清收的艰巨性,建议调整金额利于缩短决策周期。国资委无具体金额要求)(十八)集团公司内部单位5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融资借款。(十九)集团公司单项账面净值200万元(含)TOO

10、O万元(不含)的财产(债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二十)集团公司2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捐赠、赞助建议万案。(二十一)决定集团公司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培训方案;(二十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职工政务处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二十三)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对金额较小,风险较低的常规日常经营事项,结合董事会授权方案,可采取简化程序审批,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会议决策对时效性的影响。简化程序不得简化分析调研、评审及工作建议方案等前期工作。不得拆分项目规避审批流程。第十二条简化程序一般为职能部门(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针对事项进行分析调研,经评审后形成工作建议报分

11、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实施。第十三条采取简化程序审批的事项:(一)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承接自营垫资(或现金保证金)或以融代建合同金额额度100O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二)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承接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投融资建设项目。(三)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承接100o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项目。(四)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承接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合作施工项目。(五)集团公司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六)集团公司单项总额达到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原材料采购。(七)集团公司单项50万元(不含)以下的生产设备。(八)集团公司一次性50万元(不含)以下的非生产性

12、设备采购。(九)集团公司单项50万元(不含)以下的购买服务(审计、评估、法律服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咨询、培训等)。(十)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H)OO万元(不含)以下的对外发包工程项目。(H一)集团公司提起的涉及国有企业(含国资监管企业)500万元(不含)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十二)集团公司内部单位500万元(不含)以下的融资借款。(十三)集团公司单项账面净值200万元(不含)以下的财产(债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十四)集团公司20万元(不含)以下的捐赠、赞助。第五章会议组织及程序第十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为总经理办公会的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

13、经理提议、召集和主持召开。总经理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会议。公司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的,需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讨论研究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临时会议应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召开:1、董事会或董事长要求时;2、总经理认为必要时;3、分管副总经理等其他经理层人员提议认为必要时;4、有重要生产经营事项急需决定时;5、出现突发事件时。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公司经营层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提出,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部门职责和总经理办公会召开时间,

14、做好议题提交准备工作。会议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会议资料原则上应提前两日分发参会人员熟悉情况。会议议题涉及暂不宜公开的事项时,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研究内容。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由参会成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最后由总经理统一大家意见,作出最后决定。如遇议题研究时意见明显分歧,总经理可以决定暂缓议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议;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歧意见向董事长请示后上报党委会、董事会作出决定。第十六条因故不能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经营层成员,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其他参加会议人员事先征求其对研究事项的意见,并在会上加以说明,会后由征求

15、意见人向缺席人通报其意见的讨论和决议情况。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参加会议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记录、起草、发放、保管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事项:1、会议名称、性质(例会或临时会议)、时间、地点;2、主持、出席、列席、记录人的姓名;3、会议议题;4、会议内容(应按XX议题、XX汇报说明、XX发言、最终决定等分别作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16、第五章议定事项的落实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发布,由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报参会领导审核签字后由总经理签发。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会议纪要的传阅范围。第二十一条议定事项按照经营层工作分工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班子成员按会议要求组织实施,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实施情况第二十二条议定事项的承办人和承办部门应抓紧落实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并将执行进展及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按原决定贯彻执行时,承办部门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复议。第二十三条议定事项由公司督查办负责督查督办。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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